| 职权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法定期限: | |
| 职权名称: | 交通工程设计文件审查 | 职权编码: | 12BYJTYSJ QT-9 |
| 子项: | |||
| 行使主体: | 林芝市巴宜区交通运输局 | 咨询电话: | 0894-5831375 |
| 职权依据: | 【行政法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第十一条:建设单位应当将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批准的,不得使用。
【行政法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93号)第二十六条:编制初步设计文件,应当满足编制施工招标文件、主要设备材料订货和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的需要;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当满足设备材料采购、非标准设备制作和施工的需要,并注明建设工程合理使用年限。第二十八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内容需要作重大修改的,建设单位应当报经原审批机关批准后,方可修改。第三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应当对施工图设计文件中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内容进行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批准的,不得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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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事项: | 1.受理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申请报告、设计图纸);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决定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对提交的文件进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审查;发现不合规的提出处理意见,及时行使监督检查职责。。 3.决定责任:作出通过或不通过的决定(不予通过的应当告知理由)按时办结,法定告知。 4.送达责任:符合审查条件的,制发相关文书并转报;对不符合作出不予通过理由,信息公开。 5.事后责任:接受监督,及时反馈信息。 6.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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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追责情形: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未查实证据即处以罚款或责令整顿的程序不符合相关规定的; 2.放弃、推诿、拖延、拒绝履行责令予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整顿、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未及时向交通运输部门移送违法单位和个人的; 3.执法人员玩忽职守或滥用职权,未对托运人涉嫌在托运的普通货物中夹带危险化学品,将危险化学品匿报或者谎报为普通货物托运的进行检查,知识当事人或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4.在检查托运物品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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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追责依据: | 【党纪政纪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七条 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刑法规定的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95号)第二十一条第一项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处分:(一)在行政许可工作中违反法定权限、条件和程序设定或者实施行政许可的。第二十三条 有贪污、索贿、受贿、行贿、介绍贿赂、挪用公款、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等违反廉政纪律行为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行政法规】《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记过、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四)其他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行为。第二十三条 有贪污、索贿、受贿、行贿、介绍贿赂、挪用公款、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等违反廉政纪律行为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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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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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盛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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