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宜区政府网站 | 2022-04-25 | 来源:新闻科 | 【字体:大中小】 | 【打印文本】 | 分享到: |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情况
(第21批)
2022年4月15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移交第21批2件群众举报件。截至2022年4月24日,2件举报件已办结1件(不属实),阶段性办结1件(部分属实),责令整改1家。
附:《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21批)》
附件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21批)
(2022年4月25日)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D2XZ202204140022 |
林芝市巴宜区八一镇,天炬水泥制品有限公司没有办理环评和土地使用手续,占用耕地建厂,厂里还有洗碗、彩砖等生产线。 |
林芝市巴宜区 |
其他污染 |
1.天炬水泥制品有限公司位于八一镇公众村318国道旁,于2005年5月注册成立公司,2005年6月与八一镇公众村委签订用地协议(21.56亩)。2014年12月12日该公司与八一镇公众村再次签订40.8亩土地租赁协议(包括原租用的21.56亩)。2017年林芝铭源建材有限公司(主要经营混凝土添加剂)、2020年林芝市锦腾实业有限公司(主要经营餐饮器具集中消毒服务)、2021年巴宜区重恒水泥制品厂(主要生产砖块及水泥制品),分别使用天炬水泥制品有限公司租用公众村的40.8亩土地中未使用的土地,用于生产经营。 2.巴宜区自然资源局委托第三方实地测量,并套合2009年第二次国土调查初始数据和2018年土地变更调查数据库显示,天炬公司当前使用的土地不涉及耕地,但未办理土地使用手续。 4.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在该宗地上生产经营的林芝市锦腾实业有限公司和林芝铭源建材有限公司无需办理环评手续。巴宜区重恒水泥制品厂需办理环评手续,但该厂未按相关要求办理环评手续。 |
部分属实 |
1.2022年4月17日,巴宜区行业主管部门积极与天炬公司沟通,推进搬迁事宜。4月18日,巴宜区自然资源局以约谈的形式,对天炬水泥制品有限公司法人进行法律法规宣传,引导企业增强国土法律意识。 2.4月18日,巴宜区自然资源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向天炬水泥制品有限公司下达《责令整改违法行为通知书》(2022-003号),责令其7日内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40.24亩地上违法建筑设施(包括林芝铭源建材有限公司、林芝市锦腾实业有限公司、巴宜区重恒水泥制品厂建筑内容)、并恢复土地原状。 |
阶段办结 |
|
2 |
D2XZ202204140001 |
林芝市波密县古乡嘎朗村嘎朗措,湖里自然生长的海藻正在被县林业局清理,破坏生态环境。 |
林芝市波密县 |
生态 |
2022年4月15日,波密县和林芝市整改督办现场第三组前往古乡嘎朗村核查。举报问题反映的“古村嘎朗措”为古村嘎朗湖,位于西藏嘎朗国家湿地公园范围内,湖内主要挺水植物为睡菜、球穗藨草等。因嘎朗湖水草生长较为杂乱,严重影响了嘎朗湖生态发展和其他水生生物生存环境。2021年10月,波密县林草局向自治区林草局申报了嘎朗湿地公园保护与恢复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2021年12月13日,自治区林草局下达《关于同意实施2021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波密县嘎朗国家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藏林发〔2021〕181号),要求在不破坏湖泊生态环境及鱼类、鸟类等动物生存条件前提下对水草进行清理,由人工绑扎水草后切割,切割长度具体以水面为标准,留茬高于水面10-20厘米,对部分区域行洪有直接影响的水草进行彻底清理(连根清除),以保证正常行洪。该项目于2022年3月25日开工,预计2022年12月完工,项目的实施将有助于进一步提高生态服务价值,改善周边居民生产生活环境,切实达到保护湿地公园及周边生态环境作用。 |
不属实 |
下一步,波密县人民政府将进一步加大对该项目必要性、重要性的宣传力度,切实营造人人参与、人人保护、人人重视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 |
已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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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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