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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来啦!!巴宜区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书记员

巴宜区政府网站 2020-10-13 来源:网信巴宜 【字体: 【打印文本】 分享到:


因工作需要,林芝市巴宜区人民检察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招聘岗位

本次共招录合同制书记员7名,主要从事撰写文字材料、法律文书打印、校对、数据信息录入、资料装订整理、文书送达等相关工作。

2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新时期西藏工作指导思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反对分裂、揭批达赖、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等政治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能保守工作秘密,无不良记录。

4.自觉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不恶意散布不良或不实言论。

5.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 年龄为十八周岁以上,三十五周岁以下(19851010—20021010日出生)。

8.户籍在林芝市巴宜区的普通全日制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能够自己解决住宿。通过函授、半脱产、业余、网络教育、开放教育、电大、夜大等非全日制形式学习的毕业生不得报名参加此次考录。

9.能熟练运用OFFICEWPS等办公软件。

10.具备从业所需的法律知识。

11.熟练运用藏汉双语、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具备法律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

12.考生在报名时,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考资格:

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调查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具有吸毒史或曾被强制隔离戒毒的;曾非法出入境的;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的;不适合在人民检察院工作的人员。

3工资福利待遇及管理

1. 合同制书记员为临时聘用编外人员,不列入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为政法编制外聘用,由林芝市巴宜区人民检察院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一年。日常管理及考核奖惩由林芝市巴宜区人民检察院负责。

2. 合同制书记员录用后,试用期为1个月(包括在劳动合同期内),试用期岗位工资为3800/月(包含五险个人部分)。试用期内如发现招聘人员不符合林芝市巴宜区人民检察院聘用条件的,林芝市巴宜区人民检察院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满后,每月发放3850/月的岗位工资,同时根据每月工作情况,林芝市巴宜区人民检察院每月发放400元的绩效考核工资,年底根据绩效考核结果按照每月600元标准一次性发放绩效考核奖金。林芝市巴宜区人民检察院按规定为合同制书记员缴纳五险一金,合同制书记员社会保险单位缴纳部分由巴宜区财政资金予以解决,个人缴纳部分从岗位工资里扣发。

3. 合同制书记员可根据实际情况办理请假手续,请假时限为10天,一年请假超过20天的聘用人员,取消当年休假。已享受休假人员办理请假手续的,按当月工资标准适当予以扣减。

4. 合同制书记员工作时间6个月以上者,享受带薪年休假待遇,年休假为30天,休假路费和食宿费等相关费用自理。符合生育政策的合同制书记员享受正常产假,产假时间由林芝市巴宜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室依据国家法规和巴宜区社会实践岗位人员管理标准另行具体规定。

5. 合同制书记员实行一年一考核制度,考核合格可予续聘,考核不合格不再续聘;因体检、政审不合格、自己放弃聘用、解聘等情况造成区检察院书记员空缺的,由招聘办在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择优录取或另行招聘。

4招聘程序

(一)报名

现场报名方式:20201011—20201016日,10:00—18:00在林芝市巴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就业服务大厅报名(林芝市巴宜区广州大道199号,电话:0894-5824031)。报名人员须自行下载《林芝市巴宜区人民检察院合同制书记员招聘报名表》、《林芝市巴宜区人民检察院合同制书记员招聘政审表》进行打印填写,提交至巴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名时需一并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近期免冠红底彩色2寸照片6张。

网络报名方式:20201011—20201016日,10:00—18:00,请将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近期免冠红底彩色2寸照片电子版及《林芝市巴宜区人民检察院合同制书记员招聘报名表》、《林芝市巴宜区人民检察院合同制书记员招聘政审表》填写后发送至邮箱:2740369691@qq.com

报名须知:报考人员须如实填报相关个人信息,本人是否就业需明确说明。凡弄虚作假,不诚信报考的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出现的问题,责任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报考人员在填写《林芝市巴宜区人民检察院合同制书记员招聘报名表》和《林芝市巴宜区人民检察院合同制书记员招聘政审表》时如遇问题,请及时拨打电话0894—5829335咨询。此次考录不收取报名费。

(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报名后,在20201011—20201016日,10:00—18:00期间,报名人员本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学位证、其他相关技能证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下载)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前往林芝市巴宜区人民检察院招聘办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包括政审)由招聘办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取消参加招聘的资格并将确认结果反馈报考人员。

(三)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机试和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具体科目为:法律职业能力测验,总分100分(笔试);计算机能力测试,总分100分(机试);工作适应能力测试,总分100分(面试)。考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法律知识、文字写作能力、办公软件操作能力、工作适应能力等内容。按照笔试+机试的折算成绩(折算成绩=法律职业能力测验成绩×40%+计算机能力测试成绩×30%)由高到低的排序,由聘用制书记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岗位总数和考试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比例。考试时间为8月下旬,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采取问答形式,总分100分,面试考官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产生,邀请巴宜区组织人社部门、林芝市人民检察院同志参加。具体面试事项由招聘办另行通知。

(四)成绩计算及公布

1.核算方式: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计算机能力测试×30%+面试成绩×30%

2.成绩将统一在林芝市巴宜区门户网站进行公布。

(五)体检政审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在体检前,由考生毕业院校或服务单位、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村、居委会)、我院政工部门对考生进行考察政审。负责考察政审的单位或部门要认真负责地做好考察政审工作,实事求是地作出考察结论,并在政审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重点考察考生在反对分裂、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等方面的政治表现。体检、政审不合格产生的岗位空缺依次递补。

(六)人员确定和公示

体检和政审合格的拟录用人员经合同制书记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后,在林芝市巴宜区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接受社会监督。

面试成绩需达到65分及以上方可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并公示。遇末位成绩同分的情况,由招聘办按照职位条件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签订聘用合同

经考试、体检、政审考察、公示等环节合格后,符合条件的考生与林芝市巴宜区人民检察院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一年一签),聘用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考核情况确定是否续聘。

5其他事项

1.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考生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2.考生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特别提示:请考生务必预留2个以上联系电话,并在招聘期间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考试、体检、政审考察和录用等环节将电话告知相关事项,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若发现招聘过程中存在违纪违法问题,可向林芝市巴宜区人民检察院直接反映,也可向林芝市巴宜区纪委监委、林芝市人民检察院反映,反映问题必须真实。

4. 本公告由林芝市巴宜区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5.林芝市巴宜区人民检察院咨询电话:0894-5829335(兼传真)

6.林芝市巴宜区纪委监委监督电话:0894-5871981

7.林芝市巴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0894-5886903




责任编辑:盛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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