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财政涉农资金管理,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坚决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底线,根据《西藏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藏财农〔2021〕19号)、《西藏自治区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实施细则》(藏财农〔2021〕44号)和关于印发《2023年脱贫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审核意见》的通知(藏乡振发〔2023〕3号)等文件要求,现结合我区2023年第一批脱贫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规模,结合巴宜区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和区党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及林芝市委经济工作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农牧民群众增收为主线,在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基础上,聚焦乡村发展不平衡问题,扎实稳妥推进乡村发展建设,着力推动乡村均衡发展、高质量发展。坚持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农业现代化与农村现代化一体设计、一并推进,坚持创新驱动发展,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落实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要求,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把乡村建设摆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位置,全面推进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充分发挥农业产品供给、生态屏障、文化传承等功能,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加快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统筹规划。充分发挥政府在统筹整合涉农资金中的主导作用,由政府统一规划,确保整合的涉农资金向巩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倾斜。
(二)坚持多渠道整合、统筹使用。在统筹整合涉农资金过程中,做到“多管道进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出口放水”,坚决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放在重中之重位置,优先保障资金安排,兼顾农业农村发展的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
(三)坚持精准发力、注重实效。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要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紧密挂钩,围绕产业、生态、人才、组织、文化振兴目标,因地制宜,精准施策,抓好配套产业、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人居环境、乡村治理等领域的建设工作。
(四)坚持分工负责、落实责任原则。在资金整合中,各部门要本着“各负其责、各尽其职、各记其功”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推动工作落实。
三、目标任务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相关要求,2020年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后,设立5年过渡期,逐步实现由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平稳过渡,推动“三农”工作重心历史性转移。巴宜区2023年第一批脱贫县财政涉农共整合资金25958.99万元,为巴宜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坚强有力的经费保障。
四、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范围
整合资金来源:2023年巴宜区第一批脱贫县涉农整合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央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市级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五、涉农资金整合方式及整合资金来源
(一)资金整合方式。统筹资金集中投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各项工作,其中主要投向7个乡镇生产发展、巩固提升类(人居环境整治类)等五个方面。生产发展的统筹整合资金用于支持发展产业;巩固提升类的统筹整合资金用于人居环境整治;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类的统筹整合资金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宜居宜业和美村庄类的统筹整合资金用于基础设施建设;扶贫贷款贴息类主要用于产业贷款贴息。
(二)整合资金来源。2023年第一批巴宜区整合涉农资金25958.99万元,其中:中央下达我区脱贫县统筹整合资金19012.11万元,包括: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7492.45万元、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1519.66万元;西藏自治区下达我区脱贫县统筹整合资金3536.56万元,包括西藏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707万元、少数民族发展资金829.56万元;林芝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000万元;巴宜区本级配套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410.32万元。
六、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分配方向
按照上述指导思想和规划设计思路,使用方案建设内容主要分为:生产发展类(含产业基础设施配套类)、巩固提升类(人居环境整治类)、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类、宜居宜业和美村庄类、扶贫贷款贴息类。其中生产发展类(含产业基础设施配套类)11287.43万元,占中央资金的43.48%;巩固提升类(人居环境整治类)1664.42万元,占中央资金的6.41%;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类280.79万元,占中央资金的1.08%;宜居宜业和美村庄类11220.88万元,占中央资金的43.23%;扶贫贷款贴息类1505.47万元,占中央资金的5.80%。
(一)生产发展类(含产业基础设施配套类)。本次已整合用于生产发展类(含产业基础设施配套类)资金11287.43万元。共计四部分:(1)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9267.37万元;(2)西藏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135.56万元;(4)林芝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16.14万元。(3)巴宜区本级配套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68.36万元。涉及14个项目。
1.更章村村集体民俗旅游配套设施项目。建设地点:更章乡更章村。规划年度:2023年。项目内容:1、民宿建筑工程1089.15平方米;2、给排水管网、消防设施、排污设施;3、人行道铺装等园建工程;4、开展植物工程,对民宿建设点进行绿化美化;5、开展景观水、景观电建设。项目推进单位:区乡村振兴局、区民宗局。项目责任人:格桑平措、边巴。开工时间:2023年3月。预计竣工时间:2023年12月。总投资:599.98万元。资金来源:中央资金: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自治区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市级资金: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县级资金: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计年均总实现收益:16.15万元。预计带动受益人口:77户323人,其中巩固已脱贫人口54户222人。
2.拉格村藏猪养殖项目。建设地点:百巴镇拉格村。规划年度:2023年。项目内容:采购能繁母猪(8个月龄后备母藏猪40斤以上)300头,种公猪(8个月以上)10头,饲料和网围栏以及立柱等。项目推进单位:区农业农村局。项目责任人:扎西多吉。开工时间:2023年3月。预计竣工时间:2023年12月。总投资:371.95万元。资金来源:中央资金: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计年均总实现收益:13.5万元。预计带动受益人口:142户620人,其中巩固已脱贫人口24户84人。
3.朗欧村犏奶牛到户养殖项目。建设地点:林芝镇朗欧村。规划年度:2023年。项目内容:47户每户购置5头犏奶牛,共购置犏奶牛235头,实施到户集中养殖;搭建1410平方米牛舍。项目推进单位:区农业农村局。项目责任人:扎西多吉。开工时间:2023年3月。预计竣工时间:2022年12月。总投资:419.86万元。资金来源:中央资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计年均总实现收益:11.75万元。预计带动受益人口:47户163人,其中巩固已脱贫户人口7户17人。
4.卡斯木村林下生态鸡养殖项目。建设地点:林芝镇卡斯木村。规划年度:2023年。项目内容:林下养殖面积约10亩,购置简易鸡舍(集装箱),增设1000米网围栏,购买鸡苗5000只并配套部分饲料和部分电缆和水管。项目推进单位:区农业农村局。项目责任人:扎西多吉。预计开工时间:2023年4月底。预计竣工时间:2023年12月。总投资:108.25万元。资金来源:中央资金: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计年均总实现收益:4万元。预计带动受益人口:51户190人,其中:巩固已脱贫人口12户37人。
5.布久乡杰麦村产业园建设项目。建设地点:布久乡杰麦村。规划年度:2023年。项目内容:在11000平方米发展用地上实施三通一平并配套相关消防附属设施,新建钢结构洗涤场。项目推进单位:区乡村振兴局。项目责任人:格桑平措。预计开工时间:2023年3月。预计竣工时间:2023年12月。总投资:1499.87万元。资金来源:中央资金: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自治区资金: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市级资金: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计年均总实现收益:50万元。预计带动受益人口:67户324人,其中巩固已脱贫人口12户40人。
6.开朗村犏奶牛养殖项目。建设地点:百巴镇开朗村。规划年度:2023年。项目内容:采购犏奶牛(4-5岁)120头,苜蓿草(二级)94吨,粉料100吨等。项目推进单位:区农业农村局。项目责任人:扎西多吉。预计开工时间:2023年3月。预计竣工时间:2023年12月。总投资:199万元。资金来源:中央资金: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计年均总实现收益:6.37万元。预计带动受益人口:91户439人,其中巩固已脱贫人口13户46人。
7.白木村藏猪养殖项目。建设地点:鲁朗镇白木村。规划年度:2023年。项目内容:采购能繁母猪500头,配套饲料102吨。到户养殖。项目推进单位:鲁朗镇人民政府。项目责任人:其美次仁。预计开工时间:2023年3月。预计竣工时间:2023年12月。总投资:169.91万元。资金来源:中央资金: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计年均总实现收益:4.8万元。预计带动受益人口:24户125人,其中巩固已脱贫人口数4户8人。
8.巴嘎村犏奶牛养殖项目。建设地点:鲁朗镇巴嘎村。规划年度:2023年。项目内容:全村21户,每户购置10头犏奶牛,共购置210头,配套饲料165吨,到户养殖。项目推进单位:鲁朗镇人民政府。项目责任人:其美次仁。预计开工时间:2023年3月底。预计竣工时间:2023年12月。总投资:289.99万元。资金来源:中央资金: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计年均总实现收益:6.6万元。预计带动受益人口:21户127人,其中巩固已脱贫人口3户13人。
9.百巴镇育肥牛基地改扩建项目。建设地点:百巴镇大坝村。规划年度:2023年。项目内容:百巴镇育肥牛基地改扩建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22088.00平方米(约为33.13亩),规划总建筑面积7205.22平方米,新建建筑面积7205.22平方米,其中新建2座2611.64平方米的牛棚;新建1座建筑为195.52平方米的管理用房;新建1座建筑面积为1299.22平方米的饲料加工+精料间;新建1座建筑面积为35.36平方米的兽医室+消毒室;新建一座建筑面积为53.32平方米的门卫室,新建一座建筑面积为396.48平方米的干粪晾晒棚,以及相应配套附属设施,买牛500头、饲料分为草料和精料其中草料150吨精料50吨和刮粪板两套。项目推进单位:区农业农村局。项目责任人:扎西多吉。预计开工时间:2023年3月。预计竣工时间:2023年12月。总投资:1799.53万元。资金来源:中央资金: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自治区资金: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市级资金: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县级资金: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计年均总实现收益:54万元。预计带动受益人口:98户636人,其中巩固已脱贫人口0户0人。
10.巴宜区百巴镇百巴村乡村旅游户外设施建设项目。建设地点:百巴镇百巴村。规划年度:2023年。项目内容:1、漂流物资采购,水上救援物资设备采购;2、攀岩设备采购、攀岩个人保护装备采购、救援人员物资设备采购;3、飞拉达设备采购、丛林探险(树上、索桥等设备);4、徒步设备采购;5、骑行设备采购;6、骑马设备物资采购等。项目推进单位:百巴镇人民政府、巴宜区民宗局。项目责任人:张珍杰、边巴。预计开工时间:2023年3月。预计竣工时间:2023年12月。总投资:1800万元。资金来源:中央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自治区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预计年均总实现收益:100万元。预计带动受益:902户4126人,其中巩固已脱贫人口169户645人。
11.巴宜区藏猪育肥项目。建设地点:百巴镇增巴村。规划年度:2023年。项目内容:380万用于采购藏猪育肥饲料,50万用于购买疫苗和防疫物资等。项目推进单位:百巴镇人民政府。项目责任人:张珍杰。预计开工时间:2023年3月。预计竣工时间:2023年12月。总投资:429.52万元。资金来源:中央资金: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计年均总实现收益:43万元。预计带动受益人口:902户4126人,其中巩固已脱贫人口169户645人。
12.巴宜区民宿改建项目。建设地点:布久乡等。规划年度:2023年。项目内容:按照3星级以上标准配套2000平米的民宿,并配备水、电、讯等配套相关设施,按照整屋定制配套家具及生活电器。项目推进单位:区文旅局。项目责任人:王锐奇。预计开工时间:2023年3月。预计竣工时间:2023年12月。总投资:1600万元。资金来源:中央资金: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自治区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市级资金: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县级资金: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计年均总实现收益:40万元。预计带动受益人口:200户925人,其中巩固已脱贫人口34户126人。
13.嘎吉村养猪场提升改造项目。建设地点:百巴镇嘎吉村。规划年度:2023年。项目内容: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道路硬化3594.88㎡、新建排水边沟581.63米、新建网围栏1220米、新建车辆消毒池大门及采购猪仔、饲料等。其中购买小猪崽500头、能繁母猪80头、饲料210吨。项目推进单位:区农业农村局。项目责任人:扎西多吉。预计开工时间:2023年3月。预计竣工时间:2023年12月。总投资:299.57万元。资金来源:中央资金: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自治区资金: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计年均总实现收益:8万元。预计带动受益人口:68户438人,其中巩固已脱贫人口46户293人。
14.西藏林芝市贡布乳业有限公司设备提升改造及厂房建设项目。建设地点:林芝市。规划年度:2023年。项目内容:改造提升贡布乳业公司现有生产线,购置实验室设备,购置新锅炉及新建锅炉房,新建约1300平方库房。项目推进单位:林芝市扶贫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责任人:蒋华。预计开工时间:2023年3月。预计竣工时间:2023年12月。总投资:1700万元。资金来源:中央资金: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市级资金: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计年均总实现收益:360万元。预计带动受益人口:200户。
(二)巩固提升类(人居环境整治类)。本次已整合用于巩固提升类(人居环境整治类)建设资金1664.42万元,共计四部分:(1)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020万元;(2)西藏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05万元。(3)林芝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60万元;(4)巴宜区本级配套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79.42万元。涉及2个项目。
1.百巴镇百巴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建设地点:百巴镇百巴村。规划年度:2023年。项目内容:道路提升改造2500米,村容村貌提升37户,安装路灯25盏,垃圾分类点3处75平方米。项目推进单位:区乡村振兴局。项目责任人:格桑平措。开工时间:2023年3月。预计竣工时间:2023年12月。总投资:738.46万元。资金来源:中央资金: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自治区资金: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市级资金: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县级资金: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计带动受益:37户171人,其中巩固已脱贫人口8户20人。
2.百巴镇强嘎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建设地点:百巴镇强嘎村。规划年度:2023年。项目内容:村内道路维修1000米、村容村貌提升60户,人蓄分离点3600平方米、安装路灯30盏,污水处理管道3500米及三级沉淀池、垃圾分类3处75平方米。项目推进单位:区乡村振兴局。项目责任人:格桑平措。开工时间:2023年3月。预计竣工时间:2023年12月。总投资:925.96万元。资金来源:中央资金: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自治区资金: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市级资金: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县级资金: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计带动受益人口:60户217人,其中巩固已脱贫人口11户30人。
(三)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类。本次已整合用于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类项目资金280.79万元,共计三部分:(1)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96万元;(2)西藏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60万元;(3)巴宜区本级配套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4.79万元。涉及2个项目
1.鲁朗乡村旅游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建设地点:鲁朗镇罗布村、扎西岗村。规划年度:2023年。项目内容:新建消防蓄水池2座185m³水池、对原有消防设施进行提升购置设备。项目推进单位:鲁朗镇人民政府。项目责任人:其美次仁。开工时间:2023年3月。预计竣工时间:2023年12月。总投资:200万元。资金来源:中央资金: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自治区资金: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计带动受益人口:130户659人,其中巩固已脱贫人口7户18人。
2.色果绕村农田灌溉水渠项目。建设地点:米瑞乡色果绕村。规划年度:2023年。项目内容:原有水渠2000余米,但是由于使用年限较长,且原水渠为砖结构,大部分水渠已经无法正常使用,为保证130余亩土地灌溉,拟对水渠进行改造提升。项目推进单位:米瑞乡人民政府。项目责任人:杨和军。预计开工时间:2023年3月。预计竣工时间:2023年12月。总投资:80.79万元。资金来源:中央资金: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县级资金: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计带动受益人口:21户143人,其中巩固已脱贫人口7户37人。
(四)宜居宜业和美村庄。本次已整合用于宜居宜业和美村庄项目资金11220.88万元。共计四部分:(1)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7023.27万元;(2)西藏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036万元;(4)林芝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23.86万元。(3)巴宜区本级配套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837.75万元。涉及13个项目。
1.鲁朗镇白木村美丽宜居村项目。建设地点:鲁朗镇白木村。规划年度:2023年。项目内容:人饮工程提升改造增加引水管500米,维修1500米;入户道路硬化850米、安装路灯15盏、垃圾分类处理点1处50平方米;修建公共厕所1座,配套水电附属设施。新建排水沟渠1500米、排污管道2000米及配套污水处理设施。项目推进单位:鲁朗镇人民政府。项目责任人:其美次仁。开工时间:2023年3月。预计竣工时间:2023年12月。总投资:549.86万元。资金来源:中央资金: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自治区资金: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市级资金: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计受益人口:预计带动受益人口:24户125人,其中巩固已脱贫人口4户8人。
2.鲁朗镇洛木村美丽宜居村项目。建设地点:鲁朗镇洛木村。规划年度:2023年。项目内容:人饮工程提升改造新建1个50立方蓄水池含沉沙池,增加引水管1500米;新建污水管网约2000米及配套污水处理设施;垃圾分类处理点1处25平方米。项目推进单位:鲁朗镇人民政府。项目责任人:其美次仁。开工时间:2023年3月。预计竣工时间:2023年12月。总投资:347.13万元。资金来源:中央资金: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自治区资金: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计受益人口:预计带动受益人口:19户78人,其中巩固已脱贫人口4户12人。
3.林芝镇卡斯木村美丽宜居村项目。建设地点:林芝镇卡斯木村。规划年度:2023年。项目内容:村内道路提升改造1000米。村容村貌提升59户,修建打麦场及人蓄分离3000平方米、安装路灯40盏、垃圾分类处理点1处50平方米,污水工程1000米,人饮管道提升改造配套附属设施。项目推进单位:区乡村振兴局。项目责任人:格桑平措。开工时间:2023年3月。预计竣工时间:2023年12月。总投资:877.34万元。资金来源:中央资金: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市级资金: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县级资金: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计受益人口:预计带动受益人口:59户190人,其中巩固已脱贫人口12户38人。
4.百巴镇大坝村美丽宜居村项目。建设地点:百巴镇大坝村。规划年度:2023年。项目内容:村庄道路提升改造2000米,入户道路硬化600米、村容村貌提升98户、安装路灯60盏,新建污水管网3000米及污水处理设施、人饮工程提升改造等附属设施。项目推进单位:区乡村振兴局。项目责任人:格桑平措。开工时间:2023年3月。预计竣工时间:2023年12月。总投资:1196.38万元。资金来源:中央资金: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自治区资金: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市级资金: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县级资金: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计受益人口:预计带动受益人口:98户585人,其中巩固已脱贫人口0户0人。
5.鲁朗镇巴嘎村美丽宜居村项目。建设地点:鲁朗镇巴嘎村。规划年度:2023年。项目内容:人饮工程提升改造新建1个50立方蓄水池含沉淀池,增加引水管1500米;新建公共厕所1座,配套水电附属设施;建设2个30立方化粪池。村道提升改造2000米,新建排水沟2300米。项目推进单位:鲁朗镇人民政府。项目责任人:其美次仁。开工时间:2023年3月。预计竣工时间:2023年12月。总投资:449.83万元。资金来源:中央资金: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自治区资金: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计受益人口:预计带动受益人口:22户122人,其中巩固已脱贫人口3户13人。
6.米瑞乡吉定村美丽宜居村项目。建设地点:米瑞乡吉定村。规划年度:2023年。项目内容:入户道路硬化500米、村容村貌提升32户、安装路灯22盏,2500米排污管道及配套污水处理设施等配套附属设施。项目推进单位:区乡村振兴局。项目责任人:格桑平措。开工时间:2023年3月。预计竣工时间:2023年12月。总投资:499.61万元。资金来源:中央资金: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自治区资金: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县级资金: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计受益人口:预计带动受益人口:32户155人,其中巩固已脱贫人口7户37人。
7.更章乡白玛店村美丽宜居村项目。建设地点:更章乡白玛店村。规划年度:2023年。项目内容:村内道路提升改造9756平方米;维修污水管网1项,新建村内污水主管网1782米.支管1125米新建雨水主管网1128米.支管630米,新建蓄水池2座,新建管网1896米。太阳能路灯30盏。项目责任人:格桑平措。开工时间:2023年3月。预计竣工时间:2023年12月。总投资:648.97万元。资金来源:中央资金: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自治区资金: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县级资金: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计受益人口:预计带动受益人口:101户401人,其中巩固已脱贫人口14户49人。
8.米瑞乡曲尼贡嘎村美丽宜居村项目。建设地点:米瑞乡曲尼贡嘎村。规划年度:2023年。项目内容:村内道路维修900米、硬化800米、村容村貌提升63户,改修建打麦场2500平方米、安装路灯40盏、污水管网4000米及污水处理池。项目责任人:格桑平措。开工时间:2023年3月。预计竣工时间:2023年12月。总投资:997.4万元。资金来源:中央资金: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自治区资金: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县级资金: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计受益人口:预计带动受益人口:67户290人,其中巩固已脱贫人口21户78人。
9.百巴镇拉格村美丽宜居村项目。建设地点:百巴镇拉格村。规划年度:2023年。项目内容:新建排水管网及污水处理设备,村容村貌改造提升142户。修建4500平方米打麦场,修建6处蓄水池及过滤水池。项目责任人:格桑平措。开工时间:2023年3月。预计竣工时间:2023年12月。总投资:1799.88万元。资金来源:中央资金: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自治区资金: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县级资金: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计受益人口:预计带动受益人口:142户620人,其中巩固已脱贫人口24户84人。
10.林芝镇帮纳村美丽宜居村项目。建设地点:林芝镇帮纳村。规划年度:2023年。项目内容:村内道路硬化3500米;村容村貌提升105户,安装路灯30盏,共计4000平方米,铺设4200米的排污管道及配套污水处理设施。项目责任人:格桑平措。开工时间:2023年3月。预计竣工时间:2023年12月。总投资:1094.78万元。资金来源:中央资金: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自治区资金: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县级资金: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计受益人口:预计带动受益人口:105户405人,其中巩固已脱贫人口53户195人。
11.林芝镇朗欧村美丽宜居村项目。建设地点:林芝镇朗欧村。规划年度:2023年。项目内容:村庄道路提升改造2000米,入户道路硬化1650米,村容村貌提升47户、安装路灯20盏,2000米排污管道及配套污水处理设施。项目责任人:格桑平措。开工时间:2023年3月。预计竣工时间:2023年12月。总投资:849.93万元。资金来源:中央资金: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自治区资金: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县级资金: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计受益人口:预计带动受益人口:47户193人,其中巩固已脱贫人口7户16人。
12.米瑞乡麦娘麦村美丽宜居村项目。建设地点:米瑞乡麦娘麦村。规划年度:2023年。项目内容:村内道路维修500米、硬化800米、村容村貌提升33户、垃圾分类处理点2处50平方米,安装路灯21盏、修建2000米污水管网及配套污水处理设施等附属设施。项目责任人:格桑平措。开工时间:2023年3月。预计竣工时间:2023年12月。总投资:649.86万元。资金来源:中央资金: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自治区资金: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县级资金: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计受益人口:预计带动受益人口:33户156人,其中巩固已脱贫人口5户18人。
13.八一镇尼西村美丽宜居村项目。建设地点:八一镇尼西村。规划年度:2023年。项目内容:对4个自然村新修排污管道,尼西自然村2000米,仲萨自然村4200米,米久自然村1200米,永久邦嘎自然村2600米。尼西、米久、仲萨、永久邦嘎四个自然村现有饮水工程改造;新增安装路灯50盏95户村容村貌提升;1300米道路硬化。项目责任人:格桑平措。开工时间:2023年3月。预计竣工时间:2023年12月。总投资:1259.91万元。资金来源:中央资金: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自治区资金: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县级资金: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计受益人口:预计带动受益人口:95户390人,其中巩固已脱贫人口11户37人。
(五)扶贫贷款贴息类。本次已整合用于扶贫贷款贴息项目资金1505.47万元,全部为中央第一批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涉及2个项目。
1.2022年度扶贫贷款贴息。建设地点:巴宜区。规划年度:2022年。项目内容:2022年扶贫贷款贴息(含利差补贴)。项目推进单位:区乡村振兴局。项目责任人:格桑平措。开工时间:2023年1月。预计竣工时间:2023年12月。总投资:310.73万元。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2.2022年扶贫贷款贴息。建设地点:林芝市。规划年度:2023年。项目内容:全市涉及七县(区)2022年扶贫贷款贴息(含利差补贴)。项目推进单位:林芝市乡村振兴局。项目责任人:王斌。开工时间:2023年1月。预计竣工时间:2023年12月。总投资:1194.74万元。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统筹整合资金不得用于县城规划区内的基础设施建设,不得用于楼堂馆所建设,不得用于发放津补贴,不得用于补充公用经费不足。
七、整合资金拨付程序
1.本方案自下达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相关部门要对应本年度计划整合资金规模和项目建设任务,将具体项目包括项目点概况、实施地点、资金规模、建设任务、进度计划、责任部门等报送上级相关单位审批或备案,由巴宜区财政局按照财务管理有关规定拨付。
2.待巴宜区政府正式批复后,巴宜区财政局在30个工作日内按项目进度拨付并及时上报林芝市财政局。
3.对闲置资金、工作滞后、项目进度执行缓慢的单位,巴宜区财政局将适时会同乡村振兴局收回资金,并由区乡村振兴局重新安排。
八、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的监督管理
各相关部门须严格按照《西藏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藏财农〔2021〕19号)和《西藏自治区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实施细则》(藏财农〔2021〕44号)要求,实行专人管理,专账核算。同时,项目及资金严格实行县乡村三级公告公示制度。
巴宜区纪委监委、财政局、审计局要定期、不定期对巴宜区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和抽查,切实加强涉农资金日常监督检查,营造良好氛围。探索完善涉农资金整合使用检查方式,采取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监管,特别是要加强事前的监管力度。要建立多层次、多方位、多形式的监督管理机制,切实做好涉农资金审计、检查和监督工作。
九、绩效考评
统筹整合资金绩效考评的主要内容包括:年度项目计划完成情况,统筹整合资金使用方案计划执行情况,资金拨付及相关材料以及职责落实、违法违纪情况。
十、责任追究
1.各相关部门应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并将统筹整合资金使用管理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干部绩效考核内容,认真做好整合资金台账,对用途发生调整的资金,按照程序及时调整指标,按实际用途列入相应支出科目。对虚报、恶意套取资金,弄虚作假、优亲厚友或挤占、截留、挪用、贪污侵占及随意调整整合资金的,一经查实,立即责令改正,追回资金,并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对在统筹整合资金项目实施、资金监管过程中出现问题、绩效考评不合格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条例,追究申报、审批、实施、监管主体及其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林芝市巴宜区2023年第一批脱贫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实施方案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