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公布〈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国办发〔2023〕5号)、《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藏政办发〔2023〕5号)要求,我市依法依规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了调整,经林芝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林芝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予以印发,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编制工作的重要意义。行政许可是政府依法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重要手段。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明晰许可权力边界、规范行政许可运行,为企业和群众打造更加公平高效的审批环境,对于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意义重大。各县(区、市)各有关部门要深刻认识依法实施行政许可的重大意义,坚持把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严格落实“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要求,不断提升我市行政许可标准化水平。
二、加快落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及实施规范编制工作。市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作为牵头部门,要持续强化与市县两级业务部门沟通衔接,不断加强业务指导,持续推动全市各领域行政许可事项调整和实施规范编制工作落到实处。各县(区、市)要认真落实《林芝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要求,于9月15日前将调整后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经本级人民政府审定后向社会公布,并于11月底前完成本级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编制工作。市直部门要及时调整完善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于10月15日前完成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编制。各县(区、市)市各有关部门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及实施规范编制完成情况,应及时抄送市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
三、稳妥有序做好相关事项清单内容调整与制度衔接工作。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互联网+监管”事项清单、投资项目审批事项清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等涉及的行政许可事项,如存在内容与《林芝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相矛盾的,要适时作出相应调整,严格与《林芝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保持一致,并做好制度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