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宜区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林芝市巴宜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职能配置

责任编辑:马婉玲 来源:巴宜区委组织部 发布时间:2020-03-24   浏览次数:   【字体:

一、基础信息

林芝市巴宜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负责人:王晨曦

联系电话:0894-5888168

办公地址:西藏自治区林芝市巴宜区尼池路6号

办公时间:上午9:30-13:00;下午15:30-18:30。

二、机构设置

 林芝市巴宜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是林芝市巴宜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为正科级。

林芝市巴宜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以及市委、区委的有关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区委对卫生健康工作的统一领导。

三、机构职责

(一)统筹规划巴宜区卫生健康资源配置,起草巴宜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有关规范性文件,拟定巴宜区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推进巴宜区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协调推进巴宜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措施的意见建议。组织实施加快巴宜区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力度,推进管办分离,建立健全公立医院的管理制度,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主体多元化、提供多样式化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负责制定巴宜区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负责卫生健康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四)协调落实上级卫生健康部门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巴宜区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

(六)制定巴宜区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巴宜区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负责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服务、医疗废物处置、采供血机构管理以及行风建设等相关政策、规范和标准的落实。拟订巴宜区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指导巴宜区医疗机构评审评价,指导医院药事、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医院感染控制、医疗急救体系建设、临床实验室管理等工作。承担推进巴宜区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

(七)负责巴宜区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承担巴宜区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巴宜区计划生育政策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政策并组织实施。

(八)负责巴宜区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巴宜区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巴宜区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组织开展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等工作,负责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加大对区、乡两级医疗机构全科医生的培训力度,加强医疗机构、医技人员管理制度建设,不断壮大医疗机构人才队伍。

(九)负责巴宜区藏医药传承创新和藏医药服务监督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藏医药人才培养,促进藏药资源的保护开发与合理利用。承担藏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药事的监督管理和权限内藏医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工作。指导藏医药理论、医术、药物的发掘、整理、总结和提高,以及藏医药科研条件和能力建设。

(十)负责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

(十一)指导协调推进卫生健康对口支援工作。

(十二)负责巴宜区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承担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三)贯彻执行国家爱国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拟订巴宜区爱国卫生事业的发展、规划和目标并组织实施;负责城乡社会公共卫生管理、卫生监督及检查评比;组织实施巴宜区农村改水改厕规划,开展以改水改厕为重点,带动环境卫生整治,预防和减少疾病发生的农牧区爱国卫生工作;组织协调开展创建“卫生镇”“卫生村”等卫生先进单位,促进农牧区两个文明建设;负责巴宜区爱国卫生宣传与健康教育促进工作。

(十四)承担林芝市巴宜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工作。

(十五)完成区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