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宜区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林芝市巴宜区文化和旅游局职能配置

责任编辑:马婉玲 来源:巴宜区委组织部 发布时间:2020-03-24   浏览次数:   【字体:

一、基础信息

林芝市巴宜区文化和旅游局

负责人:王锐奇

联系电话:0894-5888563

办公地址:西藏自治区林芝市巴宜区尼池路6号

办公时间:上午9:30-13:00;下午15:30-18:30。

二、机构设置

林芝市巴宜区文化和旅游林芝市巴宜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为正级,加挂林芝市巴宜区文物局牌子。

林芝市巴宜区文化和旅游贯彻党中央关于文化旅游、文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区党委的决策部署以及市委、区委的有关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区委对文化旅游、文物工作的统一领导。

三、机构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林芝市关于文化、旅游、文物工作的政策措施,执行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研究起草巴宜区有关文化、旅游、文物工作的规范性文件。

(二)统筹规划巴宜区文化事业、文化产业、旅游业、文物保护事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开展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推进文化产业、旅游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推进全域旅游。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三)指导、管理巴宜区重大文化、旅游活动,指导巴宜区重点文化和旅游设施、基层文化和旅游设施建设。指导、管理巴宜区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各艺术品种繁荣发展。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推广。

(四)负责巴宜区公共文化和旅游事业发展,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组织实施公共服务重大公益工程、公益活动、文化和旅游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推动旅游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

(五)负责文化和旅游对外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交流活动。负责文物对外交流与合作。

(六)负责推进巴宜区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巴宜区旅游统计和经济运行分析工作。

(七)负责统筹协调和监督巴宜区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负责巴宜区旅游市场执法工作,组织查处和督办巴宜区旅游市场重大案件,维护旅游市场秩序。

(八)负责巴宜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负责辖区内各级文化遗产保护和管理的监督工作,开展文化遗产申报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开展文化和自然双重遗产申报工作。协同有关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中国传统村落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和指导巴宜区考古工作,负责巴宜区文物调查勘探、考古发掘工作,协助实施重大考古发掘项目。

(九)负责巴宜区文物保护工作。管理和指导巴宜区文物修缮和保护设施建设工作。履行文物执法督察职责,依法查处文物违法的重大案件,协同有关部门查处文物犯罪的重大案件。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文物保护利用工作。

(十)负责巴宜区文物资源资产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巴宜区文物资源调查工作,承担申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自治区级和县(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工作。负责推进文物合理利用和社会参与工作。

(十一)负责巴宜区文物和博物馆的业务工作,推动完善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负责管理文物研究工作。承担协调博物馆间交流与协作工作。规范民间收藏,引导文物市场健康发展。负责巴宜区文物和博物馆科技、信息化、标准化建设工作,组织开展文物和博物馆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工作。组织开展重大文物保护科技创新,促进文物保护科技成果的转化和推广。

(十二)负责文化和旅游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十三)完成区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