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础信息
林芝市巴宜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负责人:扎西群培
联系电话:0894-5535181
办公地址:西藏自治区林芝市巴宜区和谐路13号
办公时间:上午9:30-13:00;下午15:30-18:30。
二、机构设置
林芝市巴宜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是林芝市巴宜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为正科级。
林芝市巴宜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以及市委、区委的有关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区委对退役军人工作的统一领导。
三、机构职责
(一)组织实施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优抚安置等工作的政策法规。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巴宜区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并组织落实,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三)组织实施并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法律宣传等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五)组织实施并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制订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六)组织实施巴宜区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指导和监督退役军人事业资金管理,负责巴宜区退役军人待遇保障经费管理、发放及协调落实地方配套资金兑现工作。协调落实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协助部队做好征兵工作。
(七)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申报巴宜区拟列入全国和自治区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八)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负责退役军人信访工作。
(九)完成区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