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宜区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林芝市巴宜区水利局职能配置

责任编辑:马婉玲 来源:巴宜区委组织部 发布时间:2020-03-24   浏览次数:   【字体:

一、基础信息

林芝市巴宜区水利局

负责人:周皓

联系电话:0894-5831382

办公地址:西藏自治区林芝市巴宜区尼池路6号

办公时间:上午9:30-13:00;下午15:30-18:30。

二、机构设置

林芝市巴宜区水利局是林芝市巴宜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为正科级。

林芝市巴宜区水利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区党委的决策部署,以及市委、区委有关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区委对水利工作的统一领导

三、机构职责

(一)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巴宜区水利战略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水利工作的规范性文件,组织编制巴宜区水资源规划、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巴宜区水利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巴宜区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水利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和规划同意书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三)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巴宜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巴宜区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巴宜区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四)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五)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巴宜区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

(七)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巴宜区重要江河湖泊及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监督管理河道采砂工作,指导编制巴宜区河道采砂综合规划、计划。组织实施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制度。

(八)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

(九)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公告。负责巴宜区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开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初审和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工作。指导巴宜区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十)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协调牧区水利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水利扶贫工作。

(十一)指导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落实水利工程移民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利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监督评估等制度。指导监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

(十二)负责巴宜区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和仲裁水事纠纷,开展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十三)开展水利科技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监督实施自治区水利行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组织重大水利科学研究、技术引进和科技推广。承担水利统计工作,指导水利信息化、水利行业队伍建设。

(十四)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巴宜区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承担巴宜区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巴宜区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指导城镇总体规划和重大建设项目防洪论证工作。

(十五)负责贯彻落实巴宜区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安排,组织协调巴宜区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落实河湖长制各项任务,开展河湖管理保护相关工作。指导各乡(镇)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组织开展巴宜区河湖长制考核评估和监督管理。

(十六)完成区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