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宜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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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芝市巴宜区应急管理局职能配置

责任编辑:马婉玲 来源:巴宜区委组织部 发布时间:2020-03-24   浏览次数:   【字体:

一、基础信息

林芝市巴宜区应急管理局

负责人:唐茂先

联系电话:0894-5828885

办公地址:西藏自治区林芝市巴宜区尼池路6号

办公时间:上午9:30-13:00;下午15:30-18:30。

二、机构设置

    林芝市巴宜区应急管理局是林芝市巴宜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为正科级。

林芝市巴宜区应急管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以及市委、区委的有关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区委对应急管理工作的统一领导。

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政策并组织实施,加强巴宜区应急体系建设、组织编制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负责安全生产执法综合性工作,指导执法计划编制、执法队伍建设和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

(三)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执行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巴宜区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巴宜区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工作,建立重大灾害和突发事件的报告制度,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巴宜区委、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管理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指导乡(镇)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负责消防工作,指导乡(镇)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

(九)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协调指导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以及应急水量调度工作。组织协调雪灾、冰崩、冰湖、堰塞湖防御处置工作。

(十)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开展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巴宜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各乡(镇)、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协调全区安全生产检查以及专项督查、专项整治等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负责矿山(含煤矿、地质勘探)、石油(炼化、成品油管道除外)、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和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四)开展应急管理方面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巴宜区外救援工作,承担巴宜区外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的现场协调保障工作。

(十五)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林芝市巴宜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六)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承担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新闻宣传、舆情应对、文化建设等工作,开展公众知识普及工作。

(十七)完成区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