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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巴宜区社会救助及兜底保障工作总结

责任编辑:王黎曦 来源:巴宜区网信办 发布时间:2019-01-21   浏览次数:   【字体:

    2018年以来,巴宜区始终坚持将脱贫攻坚作为民生改善“一号工程”,着力推进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在政策、对象、标准、管理等方面的衔接,形成了救助兜底保障、扶贫促进发展的融合式工作格局,并在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相衔接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政策衔接的领域和范围,将社会救助与扶贫工作相结合,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在脱贫攻坚中的兜底保障作用,确保困难群众在全面小康的道路上不掉队。现将工作开展情况简要总结如下:

——低保兜底保障作用明显增强。积极推进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全面启动农村低保差额补助救助方式,扎实开展入户核查;进一步严格审核审批程序,做好城乡低保年度核查工作,确保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则退。严格落实《西藏自治区财政厅 西藏自治区民政厅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标准的通知》和《西藏自治区民政厅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高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标准的通知》精神,从2018年1月1日起,城镇低保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7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750元;农村低保保障标准由每人每年3311元提高到每人每年3840元;从2018年7月1日起,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年384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4450元。截至目前,城镇低保114户282人,发放资金136.5万元,清退不符合政策要求的低保人员24户59人;对农村低保对象90户289人(返贫及新申请低保22户75人,原低保68户214人)开展了入户调查及核对工作,其中将符合条件的农村低保共16户56人及时纳入低保,发放低保金4.5万元。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有序开展。积极开展城市“三无”人员摸底及保障工作,进一步加大特困供养中心供养资金投入,配齐特困供养机构护理人员等工作,确保了特困人员供养救助工作有序开展。截至目前,全区共有特困人员163户171人(农村169人、城镇2人),特困集中供养中心共有老人71人(其中持证残疾人37人),有意愿集中供养率达到100%。根据《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西藏自治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办法(试行)>的通知》及《西藏自治区民政厅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高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标准的通知》精神,农村集中供养及城镇特困人员每人每年11700元,农村分散供养每人每年6675元。2018年共发放资金150.55万余元,并对其实行“衣、食、住、行、医”全额保障政策。

——临时救助救急解难功能进一步提升。认真落实有关临时救助政策,公正有效实施临时救助,共为61户困难群众落实救助资金52万元,救助流浪乞讨人员32人,发放资金27800元。

——医疗救助遏制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成效明显。认真落实国家、自治区及市有关医疗救助政策规定,对医疗保障精准扶贫对象建立了分类档案,为医疗精准扶贫对象开通医疗就诊绿色通道,严格落实新农合、医疗保险、大病救助等政策和费用报销。全面开展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支付后自付费用仍有困难贫困患者医疗救助,医疗救助政策得到有效落实。2018年受理医疗救助对象238人(其中困难群众84人,建档立卡贫困户109人,城乡重点对象45人),发放医疗救助金227.94万元。按照每人20元的标准,为1374名五种人上缴合作医疗补助2.75万余元。

——严格落实残疾补贴政策。目前,全区共有持第二代残疾人证1006人。2018年为669名残疾人(其中建档立卡户115人)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1505510元,其中302人重度残疾人(建档立卡户41人)按照每人每月200元标准发放护理补贴713790元,669人困难残疾人(建档立卡户115人)按照每人每月100元标准发放生活补贴791720元。鼓励引导残疾人自主创业,全年为4名残疾人争取残疾人创业扶持资金8万元。同时,按照每人每月200元标准,为23名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发放监护补贴27600元。

——扎实推进因灾受损房屋恢复建设工作。在区住建局、各乡镇等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基本完成了2017因灾受损房屋的恢复建设工作,其中重建33户,加固71户,一般受损1091户。

2019年1月4日

巴宜区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