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宜区2022年第3季度环境质量报告
根据《林芝市巴宜区2022年环境质量监测方案》,巴宜区依托市环境监测站、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监测公司对环境空气、地表水断面、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农村试点环境质量开展监测工作,现将2022年第3季度环境质量公告如下:
一、县域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巴宜区主城区设有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2个,分别是林芝市监测站、林芝市人民医院,采用连续自动监测设备对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一氧化碳、臭氧共六项监测项目进行24小时不间断监测。2022年第三季度有效监测天数92天,空气优良天数92天,优良率100% 。
二、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
巴宜区主要河流布设水质监测断面3个,其中国控断面两个(尼洋河下游1000米、林芝米瑞),县控断面一个(尼洋河上游500米),监测项目共26项。
7月份尼洋河上游500米断面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Ⅱ类标准;尼洋河下游1000米断面水质达到Ⅱ类标准;林芝米瑞断面水质达到Ⅱ类标准。
8月份尼洋河上游500米断面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Ⅱ类标准;尼洋河下游1000米断面水质达到Ⅱ类标准;林芝米瑞断面水质达到达到Ⅱ类标准。
9月份受疫情影响未开展监测。
三、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环境质量状况
巴宜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监测点位三个,分别为八一镇第一自来水厂水源地(地表水)、林芝市第一水厂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地下水)、八一镇第二自来水厂水源地(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工作按月开展。
7月份开展水质全分析,八一镇第一自来水厂水源地水质开展109项监测指标,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Ⅱ类标准;林芝市第一水厂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和八一镇第二自来水厂水源地(地下水)均开展93项监测指标,水质均达到《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 14848-2017)Ⅲ类标准。
8月份八一镇第一自来水厂水源地水质开展项监测61项指标,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Ⅱ类标准;林芝市第一水厂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和八一镇第二自来水厂水源地水质均开展39项监测指标,水质均达到《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 14848-2017)Ⅱ类标准。
9月份受疫情影响未检测。
四、乡镇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
2022年第3季度乡镇饮用水受疫情未检测。
五、农村环境试点监测环境质量状况
2022年林芝市巴宜区必测村庄为林芝镇嘎拉村,百巴镇色贡村,更章门巴民族乡白玛店村,布久乡杰麦村,选测村庄为布久乡仲果村、八一镇公众村、米瑞乡嘎萨村、米瑞乡吉定村、米瑞乡朗乃村、米瑞乡麦娘麦村、米瑞乡米瑞村、米瑞乡姆多村、米瑞乡曲尼贡嘎村、米瑞乡增巴村、米瑞乡泽列村共15个村庄开展农村环境质量试点监测工作。根据第3季度监测报告显示,15个村庄中米瑞乡泽列村、曲尼贡嘎村、姆多村、米瑞村、吉定村5个村庄地表水水源地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Ⅲ类标准,其余10个村庄达到Ⅱ类标准。
第3季度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中15个村庄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臭氧、一氧化碳六项指标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表1中的一级标准,空气质量均为优。
土壤监测结果显示15个村庄均达到《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15618-2018)表1中风险筛选值标准限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