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宜区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百巴镇政府)

责任编辑:多杰然见 来源:林芝市巴宜区百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6-19   浏览次数:   【字体:

百巴镇2023年度部门预算

202339

第一部分百巴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百巴镇2023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七、部门收支总表

八、部门收入总表

九、部门支出总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信息

第三部分百巴镇2023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职责

1、乡镇党委和政府主要职责

(1)坚持科学发展,落实惠农政策。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宣传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对“三农”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党的建设及各项改革,建设具有区域特色的富裕、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2)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因地制宜发展区域特色经济,指导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和推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营造发展环境,组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落实强农惠农措施,为经济主体提供示范引导和政策服务,引导和促进新型农牧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努力增加农民的收入。

(3)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建立和完善乡镇“三农”服务体系,依法做好民政、财政、教育、卫生、文化、就业、社会保障、土地流转、统计等工作,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和农村人力资源开发,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有序转移,组织各项公益事业建设,协调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

(4)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依法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防汛、防火、防疫、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民族与宗教和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本行政区域的社会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各类经济组织和公民的合法权益,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作用,及时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确保乡村社会稳定。

(5)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指导村民自治,推动农村社区建设,建立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自治机制;推进村务、财务公开,保障农民群众民主权利,促进农村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2、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主要职责

(1)选举本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主席,选举乡镇长、副乡镇长、罢免不称职的乡镇长、副乡镇长,撤消乡镇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2)在职权范围内通过和发布决定。

(3)审查、批准、决定本乡镇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规划、计划、财政预决算等重大事项,审议本乡镇政府工作报告。

(4)对本级政府的工作进行监督,撤销本级政府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督促本乡镇有关政府部门认真办结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5)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维护和保障辖区内公民和各种组织的合法权益。

3、乡镇纪检委的主要职责

(1)监督检查本乡镇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遵守和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党内制度和上级党委决定、命令等情况;监督检查维护党的政治纪律、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行使公共权力、廉政勤政等情况。

(2)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对党员进行党风廉政教育。

(3)受理群众对党员的检举、控告,检查处理党员违反党纪的案件,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

(4)完成上级纪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机构设置

1.综合办公室(财政所)

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执行本级党组织决议,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贯彻落实加强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决策部署;负责基层党员队伍和干部队伍建设、规范基层党组织政治生活、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村集体经济发展、远程教育站点的维护使用等工作;指导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日常联络服务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工作,负责财政资金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和村级财务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后勤服务管理等工作。

2.经济发展办公室

负责制定社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负责美丽乡村规划建设、产业发展、农牧业综合开发等工作;负责乡镇规划、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负责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统计、科技教育、卫生医疗、民生保障、人民武装、民政优抚、救灾救济、社会救助、教育体育、残疾人权益保障等工作。

3.平安建设办公室

负责基层平安建设等工作;负责综合治理、信访维稳、平安建设、网格化管理、“双联户”管理、扫黑除恶、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重点人员管控等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协调处置应急突发事件、群众性事件等工作。

4.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城市综合服务管理办公室)

负责违法信息收集和执法情况反馈联系和配合各领域执法队开展联合执法;负责涉及劳动保障监察、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保护、住房保障、交通运输、水利、农业、文化、卫生健康、旅游、应急、市场监管等技术含量较低的执法工作或者以上部门下放或委托的执法工作;负责爱国卫生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和开展系列文明创建活动;负责村庄建设、违建管控、人民防空等工作;承担优化营商环境、协调服务企业发展和对各类市场主体及经营行为日常监管工作。

5.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办公室。

负责生态环境保护、森林草原防灭火、防汛抗旱等工作;负责辖区环境卫生整治创建工作;负责地质灾害隐患的排查上报等工作;负责生态环境污染事故与生态破坏事件的发现、上报等工作;做好虫草资源、林下资源、野生动植物保护、林业服务管理、森林资源保护和水利资源的管理保护等工作。

百巴镇人大主席团、纪律检查委员会、人民武装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按有关法律法规或章程设置,依托现有党政机构运行。

百巴镇党委、百巴镇政府下设3个事业单位:

1.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

承担面向群众提供一站式便民服务等工作;负责确定和调整进驻便民服务中心事项;推进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加强对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和培训;负责集中受理、办理、代办各类服务事项;接受群众咨询;受理工作人员违纪行为的投诉;指导村级便民服务工作;负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优抚帮扶、权益保障、数据信息采集、走访慰问等工作。

2.农牧综合服务中心

负责农业、畜牧业、林业、草原、水利等方面科学技术推广和技术咨询服务;负责农机安全、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林草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等工作;负责村护林员、科技特派员、兽医、草原监管员、水管员等的培训和管理。

3.文化旅游综合服务中心

负责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图书、科学普及等工作;负责新时代文明时间活动,祝好理论宣讲教育、精神文明创建、文化体育活动、志愿服务等工作;指导百巴镇和各村文艺队开展各项活动。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巴宜区百巴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党政综合办公室(财政所)、经济发展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城市综合服务管理办公室)、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办公室、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农牧综合服务中心、文化旅游综合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百巴镇2023年度预算明细表

(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百巴镇2023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2023年部门收支总表的说明

2023年收支总预算1782.11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1703.01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9.10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50.2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8.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3.0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4.45万元、节能环保支出30.24万元、农林水支出3.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2.67万元

二、2023年度部门收入总表的说明

收入预算1782.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03.01万元,占95.56%;上年结转79.10万元,占4.44%

三、2023年部门支出总表的说明

2023年支出预算1782.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93.01万元,占78.17%;项目支出389.10万元,占21.83%。

四、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782.11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资金1703.01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9.1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50.2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8.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3.0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4.45万元、节能环保支出30.24万元、农林水支出3.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2.67万元

五、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782.11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473.83元,主要原因:人员增加,工资福利支出增加;项目资金增加,工作执行力度增强。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50.20万元,占75.7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8.00万元,占0.4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3.05万元,占8.59%;卫生健康支出124.45万元,6.98%;节能环保支出30.24万元,占1.70%;农林水支出3.5万元,占0.20%;住房保障支出112.67万元,占6.3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1350.2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961.11万元)增加389.09万元,增长40.48%。主要是人员增加,工作力度增强。

2.卫生健康(类)2023年预算数为124.45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79.92万元)增加44.53万元,增加55.72%。主要是坚持把医疗卫生放在重要位置。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3年预算数为153.05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126.68万元)增加26.37万元,增加20.82%,主要为人员增加。

六、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393.0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282.1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10.8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劳务费、差旅费等。

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0.4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0.49万元,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2023“三公”经费预算2022预算数(4.74万元)增加5.75万元,增加121.31%。主要是疫情防控工作和森林防火工作派车量增加。

八、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百巴镇2023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393.01万元,较2022年执行数(1215.82元)增加177.19万元,增加14.57%主要是人员增加,工作力度增强。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万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2月底,本部门及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辆,全部为一般公务用车没有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2023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和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2023年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2023年百巴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6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703.01万元。

()政府债务情况。

截至2023年2月底,百巴镇无政府性债务。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是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收到上级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

四、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收到附属单位按规定缴来的款项。

六、其他收入,是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如财政局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财政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十、公共安全(类)支出,指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如司法局机关及所属单位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司法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十一、教育(类)支出,指政府教育事务支出。包括教育管理事务、普通教育、职工教育、成人教育、广播电视教育、留学教育、特殊教育等。如县教育局及县属学校、直属教育事业单位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教育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十二、科学技术(类)支出,指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包括科学技术管理事务、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研究与开发、科技条件与服务、科学技术普及、开展国际重大科技合作、重大专项、转制科研机构、科技奖励等。

十三、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指政府在文化、文物、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指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社会保障与就业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城县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红十字会事务等。如行政机关开支的离退休人员经费和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为离退休人员提供管理和服务所发生的工作支出。

十五、医疗卫生(类)支出,指政府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包括医疗卫生管理事务支出、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公共卫生、医疗保障、中医药、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等。如卫生局及所属单位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医疗卫生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十六、节能环保(类)支出,指政府节能环保支出。包括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污染治理支出、自然生态保护支出、天然林保护工程支出、退耕还林支出、能源节约利用、污染减排、可再生能源和资源综合利用等支出。如环保局及所属单位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环境保护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十七、城乡社区事务(类)支出,指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城乡社区住宅、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建设县场管理与监督支出等。如国土局用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安排的耕地开发、土地整理支出。

十八、农林水事务(类)支出,指农林水事务支出。包括农业支出、林业支出、水利支出、扶贫支出、农业综合开发支出等。如水利局及所属单位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水利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十九、交通运输(类)支出,指交通运输和邮政方面的支出。包括公路运输支出、水路运输支出、铁路运输支出、民用航空运输支出和邮政业支出。如水利局及所属单位开展交通运输管理活动所发生的项目支出。

二十、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类)支出,指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包括资源勘探支出、制造业支出、建筑业支出、电力监管支出、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安全生产监管支出、国有资产监管支出、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等。如国资委机关(含监事会)所属单位履行职能、开展业务等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二十一、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支出,指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包括商业流通事务支出、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涉外发展服务支出等。

二十二、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类)支出,指国土资源、海洋、测绘、地震、气象等公益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如国土局及所属单位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国土资源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二十三、住房保障(类)支出,指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住房改革支出、城乡社区住宅支出等。如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等。

二十四、其他支出,指除以上支出(类)以外的其他政府支出。

二十五、结余分配,是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上缴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二十六、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是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十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十八、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十九、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指按照现行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事权的划分,经省以下各级人大批准,用于保障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支出。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商业服务业等事务、金融监管等事务、援助其他地区支出、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粮油物资储备事务、预备费、国债还本付息支出和其他支出等。三十、民生支出,民生支出指财政支出中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的支出。包括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海洋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粮油物资储备事务等支出科目的总和,不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金融监管等事务、其他支出等支出科目。三十一、非税收入,指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征收、收取、提取、募集的除税收和政府债务以外的财政收入。三十二、专项收入,指环保、水利、国土等部门征收的,有专门用途的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包括排污费收入、水资源费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矿产资源补偿费收入、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收入、探矿权采矿权价款收入)和其他专项收入。三十三、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有关规定,依照国务院规定程序批准,在向公民、法人提供特定服务的过程中,按照成本补偿和非盈利原则向特定服务对象收取的费用。三十四、罚没收入,指国家司法机关、依法具有行政处罚权的国家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等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实施处罚所取得的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没收的非法财物及其变价收入等。三十五、转移支付,指上级政府通过预算安排的对下级政府无偿的资金拨付。中央、省对地方的转移支付主要可分为两类,一是一般性转移支付,不规定具体用途,可由地方作为财力统筹安排使用,旨在促进地方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和保障国家出台的重大政策实施;二是专项转移支付,为了实现中央、省特定政策目标,专款专用。三十六、转移性收入,包括返还性收入、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专项转移支付收入、上年结余收入、调入资金以及债券转贷收入(县县财政使用)、接受其他地区援助收入(受援县县使用)等。三十七、返还性收入,1994年分税制改革、2002年所得税收入分享改革、2009年成品油税费改革后,对原属于地方的收入划为中央收入部分,给予地方的补偿。包括消费税和增值税税收返还、所得税基数返还、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税收返还。三十八、政府性基金收入,县本级基金收入主要项目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和其他基金收入。

三十九、基本支出,指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两部分。

四十、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四十一、“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