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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宜区乡村振兴局关于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责任编辑:桑珠 来源:巴宜区乡村振兴局 发布时间:2023-01-29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以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2〕30号)要求,现公布林芝市巴宜区乡村振兴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林芝市巴宜区人民政府网下载(http://www.bayiqu.gov.cn/)。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林芝市巴宜区乡村振兴局联系(地址:西藏自治区林芝市巴宜区尼池路6号,邮编:860100,电话:0894-5831358)。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巴宜区乡村振兴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林芝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林芝市巴宜区政

府信息公开指南》等,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和谐稳定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2年,在巴宜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将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林芝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林芝市巴宜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有关要求,以落实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为抓手,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内容,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2022年,我局主动公开信息5条,其中新增项目建设1条,统筹整合资金实施方案信息3条、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2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截至2022年12月,我局无信息公开申请;无因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费用或减免费用情况;无因信息公开而被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进一步落实信息审查发布机制,规范工作流程。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一是我局安排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并在办公楼内设置党务、政务、财务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发布一些需要公示公告的重要信息。二是由于我局尚未开通过属于自己的政务新媒体,对于一些宣传类稿件借助“网信巴宜”微信公众号进行宣传,并依托巴宜区人民政府网站推进网上政务公开。

(五)监督保障情况。我局党组高度重视,研究政务公开工作,并要求各办公室积极配合,各司其职,进一步加强了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

二、主动公开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在顺利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仍有需要改进和提高的地方。主要体现在信息公开工作力度还需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及时性、有待进一步提高。2023年我们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林芝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林芝市巴宜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进一步改进工作方式方法,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一是进一步规范深化信息主动公开。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林芝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林芝市巴宜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规定应该公开的信息都及时、主动公开。对于新产生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及时明确是否公开,该公开的及时公开。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根据乡村振兴工作的特点,总结经验,加快实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

三是继续做好保密审查工作。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凡属国家秘密或者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得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林芝市巴宜区乡村振兴局

2023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