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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林芝市巴宜区公安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责任编辑:林国铭 来源:巴宜区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4-01-30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以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公布林芝市巴宜区公安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主要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监督保障(含《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四项规定的各级人民政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等方面。重在聚焦主体、简明客观,篇幅不超过1000字。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巴宜区公安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政府要求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维护公共秩序保持社会稳定的工作重点,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本着“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原则,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工作效能的重要举措,坚持以信息公开取信于民,不断创新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形式,稳步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有效开展。截止2023年12月31日,我局共发布警情通报0条、公安业务公告0条;依申请公开0条,行政复议、诉讼0次;回应舆论热点0次。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32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0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政府信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目前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还不够全面深刻,相关人员的培训有待加强;二是公开内容不够规范,信息更新的质量及速度有所欠缺。2024年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加强学习,要主动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政策的学习和深度理解,全面准确把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高政策文件解读率,做到群众看得到、听得懂、用得上,更好的为人民服务;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机制建设,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加大公安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力度,规范信息公开发布流程和制度,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队伍,提高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及时性,扩大公开内容,进一步梳理部门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够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