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巴宜区财政局(政府国资委)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巴宜区财政局(政府国资委)2020年度部门决算明细表
一、收支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总表
三、支出决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相关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表
第三部分 巴宜区财政局(政府国资委)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九、政府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巴宜区财政局(政府国资委)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巴宜区财政局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构成为巴宜区财政局(政府国资委)。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 部门职责
1、财政局主要职能
(1)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以及巴宜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编制巴宜区中长期财政计划;参与制定巴宜区重大经济决策,研究提出运用财政、税收政策对经济进行调控和综合平衡的建议;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政分配政策;拟订和执行区与镇政府、街道和企业间的财政分配政策。
(2)编制巴宜区年度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巴宜区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管理巴宜区各项财政收入和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管理有关政府性基金;确定巴宜区财政税收收入计划。
(3)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做好巴宜区财政非经营性国有资产、财务、会计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4)管理巴宜区公共支出;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制定基本建设财务制度。办理和监督巴宜区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巴宜区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企业挖潜改造和科技支出;支援农业发展支出;农业综合开发支出。
(5)管理巴宜区财政的社会保障支出;拟订并执行社会保障资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对社会保障资金使用的财政监督。
(6)负责企业财务会计数据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工作;负责巴宜区区级粮食储备资金的使用管理及粮食直补资金的发放监管工作。
(7)拟订和执行巴宜区政府采购政策;负责巴宜区政府采购工作和党政机关、财政拨款事业单位汽车定编工作。
(8)负责管理巴宜区会计工作,监督会计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行政事业单位及分行业的会计制度的执行情况;指导和监督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9)监督财税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检查反映巴宜区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加强巴宜区财政管理的建议。
(10)制定财政科学研究和教育规划;组织财政人才培训;负责财政信息的收集利用和财政宣传工作。
(11)负责对镇、街道财政的业务指导。
(12)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政府国资委主要职能
(1)根据区政府授权,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所属企业(不含金融类企业)的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2)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3)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按照有关规定,代表区政府向所监管企业派出监事会,负责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负责督促检查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工作;负责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起草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草案,制定有关规章、制度,依法对地方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3、巴宜区会计核算中心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会计法》,《预算法》、《会计你基础工作规范》等有关财政法规制度,严格按照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实施会计监督。
(2)对预算内的行政事业单位的日常资金收付进行监督和提供会计核算服务。
(3)管理集中统一核算单位的银行账户,办理资金结算。
(4)负责集中统一核算单位收支拨付款项的审核报销。
(5)统一核算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工资。
(6)负责报送会计报表及相关的会计信息。
(7)管理集中统一核算单位的会计档案。
(8)开展对乡镇会计集中统一核算工作的业务指导。
(9)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和上级业务部门委托的其他工作。
4、巴宜区信息中心主要职能
(1)负责拟定财政信息化建设发展规划、技术标准和管理办法。
(2)规范管理和指导全区财政信息化建设。
(3)建设并维护财政账务管理信息系统、财政办公自动化系统。
(4)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
部门内设机构4个,包括巴宜区财政局、巴宜区政府国资委、巴宜区会计核算中心、巴宜区信息中心。
第二部分
巴宜区财政局(政府国资委)2020年度决算明细表
(见附表1-8)
第三部分
巴宜区财政局(政府国资委)2020年度
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 年度收入总计6404.39万元,与 2019 年度2981.23万元相比,增加3423.16万元,增长114.82%;支出总计 3456.74万元,与 2019 年度1863万元相比,增加1593.74万元,增长85.55%;年末结转和结余5477.06万元,与2019年度2597.15万元,增加2879.91万元,增长110.89%。主要原因是增加政府采购经费、维修费、为民办实事经费等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 年度收入合计6404.3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2130.98万元,占33.27%;其他收入4273.4万元, 占66.7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 年度支出合计3456.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968.53万元,占56.95%;项目支出 1488.21万元,占43.0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126.82万元,与 2019年度2981.23万元相比,减少854.41万元,下降28.66%;财政拨款支出总计2946.66万元,与2019年度1863万元相比,增加1083.66万元,增长58.17%。主要原因是增加政府采购经费、维修费、为民办实事经费等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946.6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85.24%。与 2019 年度1863万元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083.66万元,增长58.17%,主要原因是增加政府采购经费、维修费、为民办实事经费等支出。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财政拨款支出2946.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58.45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的49.50%;项目支出1488.21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的50.5%。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78.28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2.22万元;
3.住房保障支出21.99万元;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4.16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092.74万元,支出决算为2946.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费57.86%,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1785.83万元;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项)360.01万元
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325.54万元。
4.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 10.85万元。
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委托业务支出(项): 296.05万元。
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项)140万。
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2.22万。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21.99万元。
9.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类)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款)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支出(项)4.16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 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58.4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54.7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 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1003.6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 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 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赠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50.87万元,支出决算为46.33万元,完成预算的91.0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一是受疫情影响,部分工作未按计划开展;二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2019年一样均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48.26万元,支出决算为46.33万元,完成预算的96%,同比2019年支出决算数2.14万元增加44.19万元,增长95.38%,主要是公安局购置应急处突车辆,资金由财政局解决。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44.52万元,公安局购置公务用车2辆(为公安局综合执法用车)。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81万元。同比2019年2.14万元减少0.33万元,下降15.42%,主要是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截至2020年12月31日,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61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支出由于2020年所有工作组都由政府负责接待,所以无发生。
巴宜区财政局2020年“三公”经费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预算数 |
决算数 |
备注 |
合计 |
50.87 |
46.33 |
|
1.因公出国(境)费 |
|
|
|
2.公务接待费 |
2.61 |
0 |
|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48.26 |
46.33 |
|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3.74 |
1.81 |
|
(2)公务用车购置 |
44.52 |
44.52 |
|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巴宜区财政局(政府国资委)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03.68万元,比 2019年度689.01万元增加314.67万元,增长45.67% ,主要原因是增加政府采购经费、维修费、为民办实事经费等支出。
九、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财政局(政府国资委)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75.17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78.8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96.34万元。同比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54.45万元增加424.38万元,增长166.78%。主要原因是增加政府采购经费、中介费等支出。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财政局(政府国资委)共有车辆 1辆(台),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财政局(政府国资委)2020年无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财政局(政府国资委)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数为4.16万元,支出数为4.16万元。主要为国企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巴宜区财政局(国资委)2020年实施预算绩效项目0个,涉及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财政部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包括部本级、各地监管局、国库支付中心、世界银行贷款项目评估中心、关税政策研究中心、干部教育中心、财政票据监管中心,下同)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财政部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开展财政立法、决算编审、资产产权管理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九、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机关服务(项):反映机关服务中心为部机关提供后勤保障服务的支出。
十、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开展预算改革、研究制定相关政策的项目支出。
十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项目支出。
十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财政监察(项):反映各地监管局开展财政预算监管等业务工作的项目支出。
十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反映财政部用于业务软件开发、硬件购置、系统升级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项目支出。
十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信息网络中心、中国会计学会、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国债协会、会计资格评价中心、预算评审中心、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政府债务研究和评估中心、会计准则委员会、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下属的中国财政学会、中国珠算心算协会和全国预算与会计研究会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财政部除上述项目外,开展其他财政事务方面专门性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
十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反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财政部纪检监察组开展工作的专项业务支出。
十七、外交支出(类)对外援助(款)对外援助(项):反映对外国政府(地区)提供的各种援助和技术合作支出。
十八、外交支出(类)国际组织(款)国际组织会费(项):反映以我国政府或财政部名义参加国际组织,按国际组织规定缴纳的会费。
十九、外交支出(类)国际组织(款)国际组织捐赠(项):反映以我国政府或财政部名义,向国际组织的认捐、救灾、馈赠等支出。
二十、外交支出(类)国际组织(款)国际组织股金及基金(项):反映以我国政府或财政部名义参加国际组织,按章程或协定规定缴纳的股金或基金。
二十一、外交支出(类)对外合作与交流(款)其他对外合作与交流支出(项):反映以我国政府或财政部名义参加多边和双边对外财经交流活动的支出。
二十二、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干部教育(项):反映北京、上海、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开展会计类教育及培训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三、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为配合财政业务工作开展,干部教育中心对相关财政财务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的支出。
二十四、科学技术支出(类)社会科学(款)社会科学研究机构(项):反映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用于自身运转的支出。
二十五、科学技术支出(类)社会科学(款)社会科学研究(项):反映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用于研究生教育的支出。
二十六、科学技术支出(类)社会科学(款)其他社会科学支出(项):反映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用于科研、房屋租赁等项目的支出。
二十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创作与保护(项):反映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下属的中国珠算心算协会用于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珠心算保护项目的支出。
二十八、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博物馆(项):反映中国财税博物馆开展文物保护、公益展出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离退休干部局统一管理的部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支出,以及各地监管局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三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项):反映为离退休人员提供管理服务的离退休干部局的支出。
三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三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三十三、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中央财政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三十四、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中央财政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三十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十六、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三十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三十八、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三十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四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四十三、“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十四、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