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巴宜区卫健委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0 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支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总表
三、支出决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相关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0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九、政府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巴宜区卫健委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依法执行相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依法执行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负责协调推进巴宜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疗保障,统筹规划与协调巴宜区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和计划生育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2.负责制定巴宜区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落实,根据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目录,制定巴宜区卫生应急、计划免疫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协调有关部门对重大疾病实施预防与干预,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3.负责制定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标准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依法制定并公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参与食品、食品添加剂及相关产品新原料、新品种的安全性审查。
4.负责组织拟订并实施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巴宜区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负责农牧区医疗制度的综合管理。
5.负责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的行业准入管理并监督实施。制定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标准并组织实施,制定和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6.负责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机制,建设和谐医患关系,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7.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药品法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负责建立巴宜区基本药物制度和药物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巴宜区基本药物目录、采购、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提出巴宜区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
8.贯彻落实国家生育政策,组织监测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发展动态,提出并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制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制定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9.制定并组织落实社区卫生、农村卫生、妇幼卫生、生殖健康工作规划和政策措施,规划并指导社区、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妇幼保健的综合管理和监督。
10.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工作相关职责,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机制,提出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生育政策措施。
11.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推动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组织巴宜区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申报工作。
12.组织拟订巴宜区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建设和公共服务网络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和聘任规范并组织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卫生和计划生育系统干部队伍教育培训规划,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网络体系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建立完善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并指导实施。
13.组织拟订巴宜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和计划生育相关科研项目;参与制定医学教育发展规划,组织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工作。
14.指导巴宜区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组织实施卫生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考评工作。
15.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巴宜区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组织指导巴宜区卫生和计划生育交流合作与援助工作;协调推动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
16.落实促进中医药、藏医院事业发展的规章制度和相关政策,指导制定中医药、藏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中医药、藏医药的理论、医术、医药的发掘、整理、总结和提高工作,加快发展中医药、藏医药事业。
17.负责拟定巴宜区干部保健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巴宜区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健工作。
18.会同有关部门对重大突发事件和自然灾害以及其他商情进行抢救,防止和控制疾病、疫情的发生蔓延。
19.承担巴宜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防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和红十字会的具体工作。
20.承办巴宜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纳入巴宜区卫健委2020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仅有本单位。
第二部分
巴宜区卫健委2020年度决算明细表
(见附表1-8)
第三部分
巴宜区卫健委2020年度
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 年度收入总计10,548.10万元,与2019年度3,796.72万元相比,增加6751.38万元,上涨了177.82%;支出总计11,650.01万元,与2019 年度2,215.06万元相比,增加9434.95万元,上涨了425.94%。主要原因是卫健委为2020年实施新建人民医院业务科室改造-二次能力提升项目。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 年度收入合计 10,548.1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548.10万元,占10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 年度支出合计 11,650.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18.94万元,占43.94%;项目支出:6,531.07万元,占56.0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0,548.10万元,与 2019年度3,796.72万元相比,增加6751.38万元,上涨177.82%;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1,650.01万元,与2019年度2,215.06万元相比。增加9434.95万元,上涨425.94%。主要原因是卫健委为2020年实施新建人民医院业务科室改造-二次能力提升项目。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550.01万元,与2019年度2,215.06万元相比,增加3334.95万元,上涨了150.56%。主要原因是卫健委为2020年实施新建人民医院业务科室改造-二次能力提升项目。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财政拨款支出5550.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18.94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的92.23%;项目支出431.07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的7.77%。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27万元;
2.卫生健康支出5,391.03万元;
3.住房保障支出13.71万元;
4.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0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753.04万元,支出决算为5550.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费116.77%,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1.17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其他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44.10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 行政运行(项)1038.67万元;
4.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0.32万元;
5.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 综合医院(项)585.81万元;
6.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乡镇卫生院(项)196.45万元;
7.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项)197.76万元;
8.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1181.4万元;
9.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400万元;
10.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34万元;
11.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43.6万元;
12.卫生健康支出(类)中医药(款) 中医(民族医)药专项(项)229.62万元;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服务(项)23.49万元;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 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1346.73万元;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其他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3.6万元;
16.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救助(款)城乡医疗救助(项)14.59万元;
17.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救助(款)疾病应急救助(项)5万元;
18.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90万元;
1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13.70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粮油储备(款)其他粮油储备支出(项)100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 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118.9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480.3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 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2,638.5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 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赠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95万元,支出决算为2.98万元,完成预算的60.2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一是受疫情影响,部分工作未按计划开展;二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2019年一样均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为3.18万元,支出决算为2.98万元,完成预算的93.71%,同比2019年支出决算数2.9万元,增加0.0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2.98万元。同比2019年增加0.08万元,主要是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检测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77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同比2019年无增减。
巴宜区卫健委2020年“三公”经费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预算数 |
决算数 |
备注 |
合计 |
4.95 |
2.98 |
|
1.因公出国(境)费 |
0 |
0 |
|
2.公务接待费 |
1.77 |
0 |
|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3.18 |
2.98 |
|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3.18 |
2.98 |
|
(2)公务用车购置 |
0 |
0 |
|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卫健委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38.59万元,比2019年度558.02万元,增加2080.57万元,上涨372.85% ,主要原因是卫健委为2020年疫情期间对卫生系统进行采购医疗物资。
九、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卫健委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83.2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83.2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同比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7.83万元,增加285.44万元。主要原因是卫健委受疫情影响,对卫生系统进行采购医疗物资。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卫健委共有车辆 1辆(台),其中其他用车0辆,单价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 0台(套)。
十一、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
卫健委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收入6700万元,比2019年度收入0万元,增加6700万元,上涨了100%,主要原因是2020年实施新建人民医院业务科室改造-二次能力提升项目以及安排了抗议特别国债支出。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6100万元,比2019年度收入0万元,增加6100万元,上涨了100%,主要原因是2020年实施新建人民医院业务科室改造-二次能力提升项目以及安排了抗议特别国债支出。
十二、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由于我区目前只有扶贫项目实行了绩效评价体系,其他部门的绩效目标评价体系正在构建当中。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卫健委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包括部本级、各地监管局、国库支付中心、世界银行贷款项目评估中心、关税政策研究中心、干部教育中心、财政票据监管中心,下同)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卫健委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开展财政立法、决算编审、资产产权管理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九、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机关服务(项):反映机关服务中心为部机关提供后勤保障服务的支出。
十、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卫健委开展预算改革、研究制定相关政策的项目支出。
十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卫健委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项目支出。
十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财政监察(项):反映各地监管局开展财政预算监管等业务工作的项目支出。
十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反映卫健委用于业务软件开发、硬件购置、系统升级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项目支出。
十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信息网络中心、中国会计学会、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国债协会、会计资格评价中心、预算评审中心、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政府债务研究和评估中心、会计准则委员会、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下属的中国财政学会、中国珠算心算协会和全国预算与会计研究会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卫健委除上述项目外,开展其他财政事务方面专门性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
十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反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卫健委纪检监察组开展工作的专项业务支出。
十七、外交支出(类)对外援助(款)对外援助(项):反映对外国政府(地区)提供的各种援助和技术合作支出。
十八、外交支出(类)国际组织(款)国际组织会费(项):反映以我国政府或卫健委名义参加国际组织,按国际组织规定缴纳的会费。
十九、外交支出(类)国际组织(款)国际组织捐赠(项):反映以我国政府或卫健委名义,向国际组织的认捐、救灾、馈赠等支出。
二十、外交支出(类)国际组织(款)国际组织股金及基金(项):反映以我国政府或卫健委名义参加国际组织,按章程或协定规定缴纳的股金或基金。
二十一、外交支出(类)对外合作与交流(款)其他对外合作与交流支出(项):反映以我国政府或卫健委名义参加多边和双边对外财经交流活动的支出。
二十二、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干部教育(项):反映北京、上海、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开展会计类教育及培训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三、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为配合财政业务工作开展,干部教育中心对相关财政财务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的支出。
二十四、科学技术支出(类)社会科学(款)社会科学研究机构(项):反映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用于自身运转的支出。
二十五、科学技术支出(类)社会科学(款)社会科学研究(项):反映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用于研究生教育的支出。
二十六、科学技术支出(类)社会科学(款)其他社会科学支出(项):反映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用于科研、房屋租赁等项目的支出。
二十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创作与保护(项):反映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下属的中国珠算心算协会用于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珠心算保护项目的支出。
二十八、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博物馆(项):反映中国财税博物馆开展文物保护、公益展出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离退休干部局统一管理的部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支出,以及各地监管局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三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项):反映为离退休人员提供管理服务的离退休干部局的支出。
三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三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三十三、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中央财政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三十四、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中央财政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三十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健委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十六、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三十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三十八、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三十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四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四十三、“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十四、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