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白玛岗街道办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0 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支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总表
三、支出决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相关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0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九、政府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白玛岗街道办概况
一、部门职责
林芝市巴宜区白玛岗街道办主要职能:
1、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积极组织 实施上级党组织的决议,讨论决定街道和社区建设、经济发展、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方面的重大问题,负责辖区内的地区性、群众性、公益性、社会性工作。
2、领导街道、社区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把思想道德建设、文化建设与社区建设和管理结合起来,构建社区教育体系、社区文化体系,广泛开展群众性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提高广大党员、群众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坚持思想政治工作与关心群众生活、解决群众实际问题相结合,努力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搞好社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照有关规定管理外来人口,做好民事调解、法律服务等工作,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
3、组织、协调、指导辖区内其他单位党组织和党员参与社区建设。对离职、失业和流动党员实行属地管理。做好辖区内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4、领导街道共青团、工会、妇联等群众组织,指导、支持他们依照各自的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宣传和贯彻党的统战政策,做好党的统战工作。
5、负责本街道的民兵组织建设、政治教育、军事训练、武器装备管理等人民武装工作。
6、发展街道经济,为街道经济组织提供信息和各种服务,搞好地域统计,以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推动街道经济发展。
7、协助搞好辖内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保护环境、市政、规划、房地产等监督、管理、服务工作。
8、做好拥军优属、优抚安置、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区文化、科普、体育、教育等工作,兴办社区服务项目,发动和组织社区成员开展各类社区公益事业。
9、做好计划生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险、安全生产管理、初级卫生保健等工作;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保障少数民族的权益。
10、加强对居委会工作人员教育和管理,提高他们的思想素质、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指导和帮助社区居委会搞好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搞好社区管理和服务,发挥社区居委会的群众自治组织作用。
11、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汛、防风、防火、防震、抢险和防灾工作。
12、及时向区委、区政府反映居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办理来信、来访事项。
13、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机构设置
部门内设机构1个,包括巴宜区白玛岗街道办。
第二部分
白玛岗街道办2020年度决算明细表
(见附表1-8)
第三部分
巴宜区白马岗街道办2020年度
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 年度收入总计746.27万元,与 2019 年度882万元相比,减少135.73万元,下降了15.39%,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压减一般性支出,节约办公成本。2020 年度支出总计 809.98万元,与 2019 年度712.13万元相比,增加97.85万元,上涨了13.7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 年度收入合计 746.2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709.24万元,占95.04%;其他收入37.03万元, 占4.9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 年度支出合计 809.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13.18万元,占88.05%;项目支出 96.79万元,占11.9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709.24万元,与 2019年度882.00万元相比,减少172.76万元,下降19.59%。主要原因是压减一般性支出,节约办公成本。财政拨款支出总计772.94万元,与2019年度712.13万元相比。增加60.81万元,上升8.5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72.9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809.98万元的95.43%。与 2019 年度712.13万元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60.81万元,上升8.5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财政拨款支出772.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76.15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的87.48%;项目支出96.79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的12.52%。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城乡社区支出737.3万元;
2.住房保障支出35.64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044.77万元,支出决算为772.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费73.98%,其中:
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737.3万元;
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助(项): 35.64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 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76.1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21.7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 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54.4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 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 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赠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5.7万元,支出决算为0.64万元,完成预算的11.2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一是受疫情影响,部分工作未按计划开展;二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2019年一样均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为2.28万元,支出决算为0.64万元,完成预算的28.07%,同比2019年支出决算数0.88万元减少0.24万元,下降27.27%,主要是受疫情影响,公务出行减少。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64万元。同比2019年0.88万元减少0.24万元,下降27.27%,主要是受疫情影响,公务出行减少。
3.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同比2019年0万元增加0万元,持平。
白玛岗街道办2020年“三公”经费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预算数 |
决算数 |
备注 |
合计 |
5.7 |
0.64 |
|
1.因公出国(境)费 |
0 |
0 |
|
2.公务接待费 |
3.42 |
0 |
|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2.28 |
0.64 |
|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2.28 |
0.64 |
|
(2)公务用车购置 |
0 |
0 |
|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白玛岗街道办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4.43万元,比2019年度167.13万元减少112.7万元,下降67.43% ,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机关运行经费开支。
九、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白玛岗街道办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同比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82万元减少7.82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今年没有进行采购,政府统一采购。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白玛岗街道办共有车辆2辆(台), 其中其他用车2辆,1辆车主要是用于白玛岗街道办办事、下社区。另一台车待报废。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白玛岗街道办事处2020年度不存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与2019年度情况一样。
十二、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由于我区目前只有扶贫项目实行了绩效评价体系,其他部门的绩效目标评价体系正在构建当中。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财政部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包括部本级、各地监管局、国库支付中心、世界银行贷款项目评估中心、关税政策研究中心、干部教育中心、财政票据监管中心,下同)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财政部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开展财政立法、决算编审、资产产权管理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九、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机关服务(项):反映机关服务中心为部机关提供后勤保障服务的支出。
十、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开展预算改革、研究制定相关政策的项目支出。
十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
项目支出。
十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财政监察(项):反映各地监管局开展财政预算监管等业务工作的项
目支出。
十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反映财政部用于业务软件开发、硬件购置、系统升级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项目支出。
十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信息网络中心、中国会计学会、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国债协会、会计资格评价中心、预算评审中心、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政府债务研究和评估中心、会计准则委员会、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下属的中国财政学会、中国珠算心算协会和全国预算与会计研究会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财政部除上述项目外,开展其他财政事务方面专门性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
十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反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财政部纪检监察组开展工作的专项业务支出。
十七、外交支出(类)对外援助(款)对外援助(项):反映对外国政府(地区)提供的各种援助和技术合作支出。
十八、外交支出(类)国际组织(款)国际组织会费(项):反映以我国政府或财政部名义参加国际组织,按国际组织规定缴纳的会费。
十九、外交支出(类)国际组织(款)国际组织捐赠(项):反映以我国政府或财政部名义,向国际组织的认捐、救灾、馈赠等支出。
二十、外交支出(类)国际组织(款)国际组织股金及基金(项):反映以我国政府或财政部名义参加国际组织,按章程或协定规定缴纳的股金或基金。
二十一、外交支出(类)对外合作与交流(款)其他对外合作与交流支出(项):反映以我国政府或财政部名义参加多边和双边对外财经交流活动的支出。
二十二、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干部教育(项):反映北京、上海、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开展会计类教育及培训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三、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为配合财政业务工作开展,干部教育中心对相关财政财务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的支出。
二十四、科学技术支出(类)社会科学(款)社会科学研究机构(项):反映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用于自身运转的支出。
二十五、科学技术支出(类)社会科学(款)社会科学研究(项):反映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用于研究生教育的支出。
二十六、科学技术支出(类)社会科学(款)其他社会科学支出(项):反映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用于科研、房屋租赁等项目的支出。
二十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创作与保护(项):反映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下属的中国珠算心算协会用于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珠心算保护项目的支出。
二十八、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博物馆(项):反映中国财税博物馆开展文物保护、公益展出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离退休干部局统一管理的部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支出,以及各地监管局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三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项):反映为离退休人员提供管理服务的离退休干部局的支出。
三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三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三十三、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中央财政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三十四、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中央财政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三十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十六、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三十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三十八、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三十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四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四十三、“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十四、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