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巴宜区环保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0 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支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总表
三、支出决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相关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0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九、政府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巴宜区环保局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林芝市生态环境局巴宜区分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环保局。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环保局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1.负责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制度。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标准,拟定全区环境保护政策、规划;起草环境保护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和规章草案;组织编制全区环境功能区划;组织制定全区环境保护标准和技术规范;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区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参与制订地方主体功能区划。
2.负责地方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地方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各乡镇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区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工作。
3.承担落实市人民政府和区人民政府减排目标的责任。组织实施地方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提出全区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称和控制指标,督查、督办、核查各乡镇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总量减排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
4.对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区财政性资金安排提出建议。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环境保护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并对其进行监督;参与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和环保产业发展。
5.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规划、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涉及环境保护的法规、规章草案提出有关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按国家规定审批重大开发建设区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6.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研究拟订水体、大气、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污染防治管理细则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城镇和农牧区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7.指导、协调、监督生态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全区生态保护规划,配合市环保局搞好生态林芝建设和西藏高原国家生态安全屏障建设工作;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环境恢复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各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的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向区人民政府提出各类自然保护区、生态功能保护区新建和调整的审批建议,负责建立综合类型自然保护区和生态功能保护区;协调和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保护环境、荒漠化防治工作;协调指导农牧区生态环境保护;组织协调全区生物多样性保护。
8负责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负责放射性同位素及射线装置安全监督管理;负责放射源销售、使用安全许可审批;负责放射性废物收储工作;监督管理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组织开展辐射环境监测。
9.负责环境监测和信息发布。贯彻落实国家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对全区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报警;组织建设和管理全区环境监测网;建立和实行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全区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环境信息。
10.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11.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部门机构设置
环保局内设机构1个,环保局。
第二部分
巴宜区环保局2020年度决算明细表
(见附表1-8)
第三部分
巴宜区环保局2020年度
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 年度收入总计5,211.88万元,与 2019 年度2,807.62万元相比,增加2404.26万元,上涨了85.64%;支出总计4,160.22万元,与2019 年度1,251.37万元相比,增加2908.85万元,上涨了233.00%。主要原因是环保局2020年自然生态保护项目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 年度收入合计 5,211.8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211.88万元,占10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 年度支出合计 4,160.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8.23万元,占4.69%;项目支出:3,881.99万元,占93.3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5,211.88万元,与 2019年度2,807.62万元相比,增加2404.26万元,上涨85.63%;财政拨款支出总计4,160.22万元,与2019年度1,251.37万元相比。增加2908.85万元,上涨232.45%。主要原因是环保局2020年自然生态保护项目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 年度支出总计4,160.22万元,与2019 年度1,251.37万元相比,增加2908.85万元,上涨232.45%。主要原因是环保局2020年自然生态保护项目支出。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财政拨款支出4,160.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8.23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的6.69%;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8万元;
2.节能环保支出4,145.34万元;
3.住房保障支出13.7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272.45万元,支出决算为4160.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费183.07%,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1.18万元;
2.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33.45万元;
3.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生态环境保护宣传(项)2.57万元;
4.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项)610万元;
5.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监测与监察 (款)建设项目环评审查与监督(项)4.68万元;
6.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5万元;
7.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生态保护(项)3272万元;
8.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项)17.64万元;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 (款)购房补贴(项)13.70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 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8.2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25.0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 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53.2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 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 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赠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59万元,支出决算为3.09万元,完成预算的67.3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一是受疫情影响,部分工作未按计划开展;二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2020年一样均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为3.09万元,支出决算为3.0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同比2019年支出决算数2.92万元,增加0.1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3.09万元。同比2019年增加0.17万元,主要原有是人员增加。
3.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5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同比2019年无增减。
巴宜区环保局2020年“三公”经费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预算数 |
决算数 |
备注 |
合计 |
4.59 |
3.09 |
|
1.因公出国(境)费 |
0 |
0 |
|
2.公务接待费 |
1.50 |
0 |
|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3.09 |
3.09 |
|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3.09 |
3.09 |
|
(2)公务用车购置 |
0 |
0 |
|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环保局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3.22万元,比2019年度1,028.02万元,增加974.8万元,上涨1831.64% ,主要原因是环保局2020年自然生态保护项目支出。
九、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环保局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4.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44.8万元。同比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78万元,增加221.02万元。主要原因是环保局2020年自然生态保护项目支出。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环保局共有车辆 1辆(台),其中其他用车0辆,单价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 0台(套)。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巴宜区疾控中心2020年度不存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与2019年度情况一样。
十二、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由于我区目前只有扶贫项目实行了绩效评价体系,其他部门的绩效目标评价体系正在构建当中。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环保局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包括部本级、各地监管局、国库支付中心、世界银行贷款项目评估中心、关税政策研究中心、干部教育中心、财政票据监管中心,下同)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环保局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开展财政立法、决算编审、资产产权管理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九、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机关服务(项):反映机关服务中心为部机关提供后勤保障服务的支出。
十、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环保局开展预算改革、研究制定相关政策的项目支出。
十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环保局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项目支出。
十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财政监察(项):反映各地监管局开展财政预算监管等业务工作的项目支出。
十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反映环保局用于业务软件开发、硬件购置、系统升级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项目支出。
十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信息网络中心、中国会计学会、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国债协会、会计资格评价中心、预算评审中心、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政府债务研究和评估中心、会计准则委员会、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下属的中国财政学会、中国珠算心算协会和全国预算与会计研究会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环保局除上述项目外,开展其他财政事务方面专门性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
十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反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环保局纪检监察组开展工作的专项业务支出。
十七、外交支出(类)对外援助(款)对外援助(项):反映对外国政府(地区)提供的各种援助和技术合作支出。
十八、外交支出(类)国际组织(款)国际组织会费(项):反映以我国政府或环保局名义参加国际组织,按国际组织规定缴纳的会费。
十九、外交支出(类)国际组织(款)国际组织捐赠(项):反映以我国政府或环保局名义,向国际组织的认捐、救灾、馈赠等支出。
二十、外交支出(类)国际组织(款)国际组织股金及基金(项):反映以我国政府或环保局名义参加国际组织,按章程或协定规定缴纳的股金或基金。
二十一、外交支出(类)对外合作与交流(款)其他对外合作与交流支出(项):反映以我国政府或环保局名义参加多边和双边对外财经交流活动的支出。
二十二、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干部教育(项):反映北京、上海、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开展会计类教育及培训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三、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为配合财政业务工作开展,干部教育中心对相关财政财务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的支出。
二十四、科学技术支出(类)社会科学(款)社会科学研究机构(项):反映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用于自身运转的支出。
二十五、科学技术支出(类)社会科学(款)社会科学研究(项):反映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用于研究生教育的支出。
二十六、科学技术支出(类)社会科学(款)其他社会科学支出(项):反映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用于科研、房屋租赁等项目的支出。
二十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创作与保护(项):反映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下属的中国珠算心算协会用于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珠心算保护项目的支出。
二十八、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博物馆(项):反映中国财税博物馆开展文物保护、公益展出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离退休干部局统一管理的部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支出,以及各地监管局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三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项):反映为离退休人员提供管理服务的离退休干部局的支出。
三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三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三十三、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中央财政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三十四、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中央财政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三十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环保局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十六、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三十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三十八、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三十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四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四十三、“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
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十四、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