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巴宜区委员会组织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0 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支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总表
三、支出决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相关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0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九、政府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说明
十二、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巴宜区委员会组织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巴宜区委员会组织部(中共林芝市巴宜区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林芝市巴宜区公务员局、中共林芝市巴宜区委员会老干部局)主要职责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深入贯彻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组织工作和机构编制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及市委、区委的有关要求,坚持党对组织工作和机构编制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二)研究和指导巴宜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研究和指导巴宜区党的组织制度和政策法规建设,负责党建理论研究工作;研究提出抓党建促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的意见建议并组织实施。
(三)承担区委、人大、政府、政协换届选举的有关工作,指导乡(镇)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党组织和群团组织换届选举工作;负责党代表联络、服务等工作;负责指导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研究和指导巴宜区党内民主建设;负责有关党组织设置事宜。
(四)负责巴宜区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研究和提出巴宜区党员队伍建设的政策规定;负责巴宜区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和党员电化教育工作;负责巴宜区党内统计和党费管理工作;负责党员信息化建设工作。
(五)负责组织开展党内教育活动;负责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开展干部驻村工作,研究和提出加强改进干部驻村工作的政策规定。
(六)负责巴宜区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负责整顿村(居)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负责村(居)班子建设,做好村(居)干部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培养村(居)后备干部。
(七)负责巴宜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互联网等新兴领域党建工作的宏观指导,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党建工作的意见建议。
(八)负责征编巴宜区党、政、军、群团系统组织史资料。
(九)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负责巴宜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宏观管理和综合协调工作;研究和指导领导班子及成员政治、组织、思想、作风、纪律建设;拟订干部队伍建设的政策规定,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十)按干部管理权限对乡(科)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进行考察考核,提出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办理区委管理干部的任免、交流、待遇及退休、离岗休养审批等事项;承担干部人事档案政策研究、业务指导和具体管理等工作;按权限负责计划内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负责巴宜区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含离退休干部职工)出国(境)人员政治审查。
(十一)综合管理培养选拔区委组织部掌握的优秀年轻干部;指导协调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妇女干部和党外干部工作,协调做好巴宜区干部的挂职锻炼等工作。
(十二)统一管理公务员录用调配、考核奖惩、培训和工资福利等事务,组织实施公务员管理政策和法律法规,指导巴宜区公务员队伍建设和绩效管理,负责公务员的对外交流等。
(十三)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人才工作的方针政策及市委、区委的有关要求;负责巴宜区人才工作的牵头抓总、宏观指导、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拟订并协调落实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提出加强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十四)贯彻党和国家的知识分子政策,负责拟订知识分子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指导巴宜区知识分子工作。
(十五)负责巴宜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贯彻落实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有关政策规定,拟订并落实干部教育培训规划;负责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三所干部学院、中央和国家部委培训机构、自治区党委党校(行政学院)及市委党校(行政学校)等有关培训机构举办的相关班次学员调训;负责巴宜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协调和检查,指导、协调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干部培训基地、师资队伍和教材建设等工作;完善干部教育培训制度。
(十六)拟订巴宜区干部监督、审查的有关规定,负责区委管理干部的监督、审查工作;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党的干部政策的情况,受理查核反映选人用人方面的问题并开展专项整治,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十七)负责对口支援干部人才和医疗、教育人才组团式援藏综合管理工作;拟订对口支援干部人才需求计划并协调落实;会同派出单位做好对口支援干部人才的考察、考核工作;拟订完善对口支援干部人才管理的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
(十八)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行政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区党委的决策部署,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巴宜区各级行政体制改革、机构改革总体方案和机构编制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十九)统一管理巴宜区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机关,各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的机构编制工作。
(二十)审核区委、政府各部门的职能配置,协调区委、政府各部门之间以及各部门与乡(镇、街道)的职责分工。
(二十一)审核区委、人大、政府、政协机关,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的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就巴宜区副科级及以上规格机构设立事宜提出意见,报上级机构编制部门审批。
(二十二)负责拟订巴宜区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审核区委、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和巴宜区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乡(镇、街道)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巴宜区各级事业编制总量;负责巴宜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二十三)监督检查巴宜区各级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巴宜区各级行政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方案以及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方案的执行情况;负责巴宜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总量控制和巴宜区本级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
(二十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有关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以及市委、区委的有关要求,全面落实离退休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
(二十四)组织开展离退休领域的调查研究,结合巴宜区实际,提出教育引导、管理监督、服务保障离退休干部的意见建议,为区委、政府制定有关政策提供依据和参考。
(二十五)统筹做好巴宜区离退休干部工作,落实各级各部门离退休干部工作责任。
(二十六)加强离退休领域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抓好教育监督管理,突出政治教育和党性锻炼,发挥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的积极作用,弘扬正能量,并做好对外宣传工作。
(二十七)负责巴宜区离退休干部信息系统的建设、管理;做好离退休干部区外安置相关工作。
(二十八)指导巴宜区老干部工作,组织开展走访慰问离退休干部活动;负责离退休干部来信来访工作。
(二十九)加强老干部活动阵地建设和管理,领导和指导巴宜区老干部活动中心工作。
(三十)区委组织部统一管理区委编办。
(三十一)完成区委和区委编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2.巴宜区远程教育中心主要职责
(一)研究制订全区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规划和计划;及时了解掌握全区远程教育工作动态,适时提出政策性、指导性和操作性的意见。
(二)负责全区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管理与检查督查工作,加强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区直有关部门和各乡镇的沟通联系。
(三)牵头协调全区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传输网络和终端接收站点等基础设施建设。
(四)负责全区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站点管理、技术服务、教学辅导三支骨干队伍建设,抓好各项业务培训。
(五)负责全区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学用工作的指导与教学组织管理、教学效果评估体制的建立与实施。
(六)负责全区远程教育课件的征集、制作、管理和区级教学资源库的建设工作。
(七)指导基层站点做好远程教育设备的管理、运行和维护。
(八)承担上级远教办下达的其他任务。
巴宜区远程教育中心为区委组织部管理的股级全额拨款类事业单位。
3.巴宜区电子政务中心主要职责
(一)负责机构和人员编制核查信息系统数据统计、分析、上报及更新管理工作;
(二)负责对区(区)机构编制实名制统计进行业务指导;
(三)负责联系相关部门清理“吃空饷”人员;
(四)承办区(区)委组织部(编办)交办的其他工作。
4.巴宜区委老干部局老干部活动中心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和宣传党的老干部工作方针政策,贯彻上级党委、政府及区委、区政府关于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实施办法和细则。
(二)拟订全区老干部开展活动的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区委、区政府以及区委老干部局关于老干部文体活动的具体实施。
(四)承办和组织以区委老干部局名义或老干部局会同有关部门在老干部活动中心举办的各类比赛及联谊活动。
(五)负责区老干部活动中心的日常开放与服务工作,因地制宜地组织老干部开展生动活泼、形式多样、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和健身活动。
(六) 负责搞好老干部活动中心的管理服务工作。
(七)指导、协调、服务所有老干部在活动中心开展各项有益身心的活动等职责。
(八)开展调查研究,为区委、区政府和有关制定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政策规定提供情况和依据。
(九)检查、督促、指导离退休干部的党组织建设加强离退休干部的学习教育,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十)组织指导离退休干部在“两个文明”建设中发挥作用。
(十一)负责组织指导离退休干部的文体健身活动及医疗保健工作。
(十二)组织老干部开展文娱活动并提供活动场所。
(十三)负责管理老干部“夕阳红”艺术团,并组织老干部“夕阳红”艺术团参加各种文娱演出,承担相关服务工作。
(十四)完成区委老干部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5.巴宜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主要职责
(一)统一组织、规划、部署区直机关党的工作,提出加强和改进区直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研究制定工作规划和加强区直机关党的建设工作的措施,并抓好组织实施。
(二)指导区直机关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
(三)指导区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四)对区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党建责任制、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向区委报告。
(五)指导区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和管理,及时向区委反映各部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情况,依照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相关责任。
(六)配合区委有关部门抓好区直机关各部门领导班子政治和思想建设,指导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学习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参与对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督促检查和指导,了解掌握情况,按规定报送情况报告。
(七)督促指导区直各部门机关党组(党委)按期换届,审批关于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的请示,承担区直部门机关党支部组成人员的考核审批工作。
(八)指导区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做好党员发展、教育和管理等工作。承担区直机关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党费的收缴、管理使用、党内统计及党建考核工作。
(九)了解掌握区直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状况,分析研判干部职工思想动态。指导区直机关的思想政治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十)负责指导区直机关党组织做好群众工作。
(十一)管理区直机关党员和开展党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十二)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6.中共林芝市巴宜区委员会党校主要职责
(一)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紧紧围绕区委和政府工作大局,以培养造就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千部队伍为主要目标,发挥干部培训、思想引领、理论建设、决策咨询作用,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服务。
(二)培训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公务员、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年轻千部、理论宣传骨干、高层次人、基层干部、党员,开展党校(行政学校)系统师资培训
(三)承办区委和政府以及相关部门举办的专题研讨班。
(四)加强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研究,重点研究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提高党校(行政学校)教学质量服务,为推进党的理论创新服务,为区委和政府决策服务.
(五)开展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聚焦区委和政府中心工作、重大决策部署、社会热点难点题进行深入研究,及时反映重要思想理论动态,提出有价值的对策建议,推动教学培训科学研究与决策咨询相互促进、协同发展。
(六)开展同国(境)内外有关机构和组织的合作与交流
(七)参与区委关于党校(行政学校)工作政策以及干部培训计划的制定工作。
(八)加强学科建设,重点建设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加强党性教育学科建设,积极扶持教学急需且相对薄弱学科,逐步形成突出党校(行政学校)特色、满足干部培训需要的学科体系。根据形势和任务的要求,不断充实和创新教学内容,优化党校(行政学校)教学布局,开设体现地方特色的教学课程。
(九)创新教学方式,大力推行研究式教学,综合运用讲授式和案例式、模拟式、体验式等互动式教学方法,加大案例教学力度,推动案例库建设。
(十)加强教学的组织管理,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形成职责明确、分工协作的教学实施和运行机制,建立和完善学习考核体系和教学效果评估体系。
(十一)负责党性教育、学习管理、组织管理和生活管理等学员管理工作,按照加强领导、强化培训、严格管理、注重实效的要求,严格培训规定,健全管理制度,改进管理方式,提高管理效果。
(十二)完成区委和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部门内设机构6个。
纳入巴宜区组织部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巴宜区委员会组织部(中共林芝市巴宜区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林芝市巴宜区公务员局、中共林芝市巴宜区委员会老干部局)及其所属事业单位3个:巴宜区远程教育中心、巴宜区电子政务中心、巴宜区老干部局老干部文化活动中心;此外还有中共林芝市巴宜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中共林芝市巴宜区委员会党校。
第二部分
巴宜区委员会组织部2020年度决算明细表
(见附表1-8)
第三部分
巴宜区委员会组织部2020年度
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 年度收入合计7246.44万元,与2019年度收入合计7522.21万元相比,减少275.77万元,下降了3.67%;2020年度支出合计5955.12万元,与 2019 年度支出合计6245.09万元相比,减少289.97万元,下降了4.64%。主要原因是压减一般性支出,节约办公成本以及项目支出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 年度收入合计 7246.4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022.45万元,占83.11%;其他收入1223.99万元,占16.89%。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 年度支出合计 5955.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62.06万元,占88.36%;项目支出693.06万元,占11.6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6022.45万元,与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7522.21万元相比,减少1499.76万元,下降19.94%;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5171.44万元,与2019年度政拨款支出总计6245.09万元相比。减少1073.65万元,下降17.19%。主要原因是压减一般性支出,节约办公成本以及项目支出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 5171.4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5955.12万元的86.84%。与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245.09万元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073.65万元,下降17.19%,主要是主要原因是压减一般性支出,节约办公成本以及项目支出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财政拨款支出5171.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78.38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的86.60%;项目支出693.06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的13.4%。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900.01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541.36万元;
3.城乡社区支出(类)87.32万元;
4.农林水支出(类)1382.32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类)27.35万元;
6.其他支出(类)233.08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898.63万元,支出决算为5171.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费178.41%,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行政运行(项):819.41万元;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1716.67万元;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 35.5万元;
4.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 328.43万元;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1.18万元;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540.18万元
7.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87.32万元;
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73.33万元;
9. 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5.02万元;
10. 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项):34.69万元;
11. 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项):1269.28万元;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27.35万元;
13.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233.08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 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478.3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719.9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 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1758.4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 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 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赠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4.73万元,支出决算为20.27万元,完成预算的81.9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2019年一样均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为22.25万元,支出决算为20.27万元,完成预算的91.10%,同比2019年支出决算数2.39万元增加17.88万元,上涨748.12%,主要是2019年驻村工作队油料费未支出,2020年公务用车运行费包括驻村工作队油料费数据。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支出20.27万元。同比2019年2.39万元增加17.88万元,上涨748.12%,主要是2019年驻村工作队油料费未支出,2020年公务用车运行费包括驻村工作队油料费数据。截至2020年12月31日,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48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同比2019年支出决算0万元持平。主要是受疫情影响,接待任务有所减少。
巴宜区委员会组织部2020年“三公”经费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预算数 |
决算数 |
备注 |
合计 |
24.73 |
20.27 |
|
1.因公出国(境)费 |
0 |
0 |
|
2.公务接待费 |
2.48 |
0 |
|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22.25 |
20.27 |
|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22.25 |
20.27 |
|
(2)公务用车购置 |
0 |
0 |
|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巴宜区委员会组织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1758.41万元,比2019年度2091.83万元减少333.42万元,下降15.94% ,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机关运行经费开支.
九、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巴宜区委员会组织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8.2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8.2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同比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85万元增加14.42万元,上涨104.12%。主要原因是项目类货物采购支出增加。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巴宜区委员会组织部共有车辆 1辆(台),其中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用于保障日常正常工作的开展;单价 50 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 0台(套)。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说明
巴宜区组织部无相关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
十二、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由于我区目前只有扶贫项目实行了绩效评价体系,其他部门的绩效目标评价体系正在构建当中。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财政部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包括部本级、各地监管局、国库支付中心、世界银行贷款项目评估中心、关税政策研究中心、干部教育中心、财政票据监管中心,下同)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财政部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开展财政立法、决算编审、资产产权管理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九、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机关服务(项):反映机关服务中心为部机关提供后勤保障服务的支出。
十、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开展预算改革、研究制定相关政策的项目支出。
十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项目支出。
十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财政监察(项):反映各地监管局开展财政预算监管等业务工作的项目支出。
十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反映财政部用于业务软件开发、硬件购置、系统升级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项目支出。
十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信息网络中心、中国会计学会、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国债协会、会计资格评价中心、预算评审中心、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政府债务研究和评估中心、会计准则委员会、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下属的中国财政学会、中国珠算心算协会和全国预算与会计研究会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财政部除上述项目外,开展其他财政事务方面专门性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
十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反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财政部纪检监察组开展工作的专项业务支出。
十七、外交支出(类)对外援助(款)对外援助(项):反映对外国政府(地区)提供的各种援助和技术合作支出。
十八、外交支出(类)国际组织(款)国际组织会费(项):反映以我国政府或财政部名义参加国际组织,按国际组织规定缴纳的会费。
十九、外交支出(类)国际组织(款)国际组织捐赠(项):反映以我国政府或财政部名义,向国际组织的认捐、救灾、馈赠等支出。
二十、外交支出(类)国际组织(款)国际组织股金及基金(项):反映以我国政府或财政部名义参加国际组织,按章程或协定规定缴纳的股金或基金。
二十一、外交支出(类)对外合作与交流(款)其他对外合作与交流支出(项):反映以我国政府或财政部名义参加多边和双边对外财经交流活动的支出。
二十二、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干部教育(项):反映北京、上海、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开展会计类教育及培训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三、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为配合财政业务工作开展,干部教育中心对相关财政财务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的支出。
二十四、科学技术支出(类)社会科学(款)社会科学研究机构(项):反映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用于自身运转的支出。
二十五、科学技术支出(类)社会科学(款)社会科学研究(项):反映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用于研究生教育的支出。
二十六、科学技术支出(类)社会科学(款)其他社会科学支出(项):反映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用于科研、房屋租赁等项目的支出。
二十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创作与保护(项):反映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下属的中国珠算心算协会用于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珠心算保护项目的支出。
二十八、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博物馆(项):反映中国财税博物馆开展文物保护、公益展出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离退休干部局统一管理的部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支出,以及各地监管局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三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项):反映为离退休人员提供管理服务的离退休干部局的支出。
三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三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三十三、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中央财政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三十四、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中央财政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三十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十六、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三十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三十八、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三十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四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四十三、“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十四、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