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宜区政府办2021年部门决算
2022年12月31日
目录
第一部分巴宜区政府办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支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总表
三、支出决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相关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九、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巴宜区政府办概况
一、部门职责
巴宜区政府办公室(巴宜区法制办公室、巴宜区信访局)主要职责:
1.负责上级党委、政府的方针、政策、重大决策部署和
重要会议精神的贯彻执行,组织调查研究、及时了解和掌握县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为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2.负责组织起草区政府文件、电报、领导讲话等重要材料。
3.承办区长办公会议和以区政府名义召开的各类专题会议的会务工作,并组织落实会议决定。
4.负责区文电收发、机要保密工作,根据办文的要求和
区领导的指示,做好对文电的批办、承办和催办工作。
5.根据区领导的指示和办文需要,组织协调区政府各部
门之间、部门与乡(镇)之间、各乡(镇)之间的工作,并对有
争议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区领导审定。
6.负责区政府的值班工作,及时准确地向区领导报告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的情况,并协助区领导做好处理工作。
7.督促检查区政府及各部门和各乡(镇)对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地委、行署工作部署、重要决定、增示以及区领导指示的贯彻执行情况;对区政府分解到各委、办、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的工作任务全面进行督查。
8.及时收集经济和社会发展动态,为区政府和区领导提供信息。
9.负责区政务信息的上报工作和区政务刊物的编写、审
查和发行工作;负责汉藏文字互译工作。
10.负责处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及时向区委、政
府领导报告来信、来访中反映的重要问题,并做好宣传、疏导和调解工作,进一步密切与人民群众的关系,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
11.负责区直机关的后勤服务和日常接待工作。
12.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地区关于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和贯彻落实国务院《信访条例》(国务院令第431号);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增强信访工作的预见性和针对性。
13.负责处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向区委、人大、政府、政协反映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
14.负责办理市信访局和区领导批办、交办的信访事项;负责向各乡镇、县直各部门转办、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
查、反馈信访事项的处理、落实情况。
15.负责协调信访工作宣传和信访信息的汇集、分析、报送、发布。
16.负责协调重要信访问题,综合协调处理全区信访工作;总结推广信访工作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17.承担区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办
公室的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的事项。
18.调查研究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推进依法行政的具体措施和工作建议。
19.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巴宜区藏语文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编译局)主要职责:
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新时期民族语言方针政策,承担巴宜区藏语文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监督实施,学习和发展藏语文工作的地方性法规、条例、办法,承担监督检查巴宜区内学习、使用和发展藏语言文字工作;开展藏语言文字工作的理论研究,负责管理、监督、宣传、推广巴宜区内社会使用藏语言文字的规范化工作;指导藏语文软件推广应用,承担区委人大、政府、政协上报下达的各类文件的翻译工作;指导巴宜区内藏语文翻译业务,负责巴宜区领导讲话、大型会议材料、群众来信来访等翻译工作;责县(区)领导下基层、外出调查时的口头翻译工作;承办巴宜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巴宜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主要职责:
1、根据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工作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本区政府办公室及研究室、政府法制办公室的车辆运营管理、会议安排、水电供给、绿化保洁等后勤服务工作。
3.负责政府食堂餐饮服务、接待楼管理工作。
4.负责机关大院内公共基础设施的服务管理工作。
5.承担政府办公室基本建设和物业管理工作。
6.负责区级干部办公室的卫生、供水、办公用品配备、花草管理等工作。
7.负责区级干部办公室和各单位报刊配送工作;联系接待用车。
8.负责本区四大班子的接待工作,协调政府各部门的接待工作。
9.负责区直机关办公用房的调配以及机关大院内的维护和修缮工作。
10.配合相关部门,除公、检、法、县中小学外,对县直其他部门进行周转房、廉租房的分配工作。
11.负责区机关大院内周转房的维护、维修工作。
12.负责机关大院环境卫生、绿化、美化工作。
13.负责区委主要领导(含常务副书记)、区政府领导用车调配及管理,机关大院内车辆停放工作。
14.负责机关食堂的日常管理工作。
15.负责机关大院的不动资产管理工作。
16.负责机关大院节假日亮化、装饰工作和大型活动筹备服务工作。
17.负责区直机关车辆定点加油、定点维修工作。
18.负责接待四大班子领导接待的工作组、对口援藏的党政代表团以及综合性工作组的接待工作。
19.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
部门内设机构5个,包括巴宜区政府办公室、巴宜区信访局、巴宜区藏语文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编译局)、巴宜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巴宜区政府办2021年度决算明细表
(见附表1-8)
第三部分
巴宜区政府办2021年度
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3853.56万元,与2020年度4308.32万元相比,减少454.76万元,下降10.56%;主要原因是2021年存量资金下拨较少;支出总计6118.39万元,与2020年度5475.58万元相比,增加642.81万元,上升11.74%。主要原因是林芝火车站开通,开销增多。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3853.5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607.3万元,占93.61%;其他收入246.26万元,占6.39%。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6118.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22.62万元,占37.96%;项目支出3795.77万元,占62.0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607.3万元,与2020年度2053.37万元相比,增加553.93万元,上升26.98%,主要原因是2021年预算调整资金主要为财政拨款收入,而非存量资金下拨收入;财政拨款支出总计5760.19万元,与2020年度3434.82万元相比。增加2325.37万元,上升67.70%。主要原因是2021年预算调整资金主要为财政拨款收入,而非存量资金下拨收入。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760.1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6118.39万元的94.15%。与2020年度3,434.82万元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325.37万元,上升99.96%,主要原因是2021年预算调整资金主要为财政拨款收入,而非存量资金下拨收入。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5760.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22.63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的40.32%;项目支出3437.56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的59.68%。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4804.14万元;
2.公共安全支出(类)68.52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79.76万元;
4.卫生健康支出(类)268.49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类)81.68万元;
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352.8万元;
7.债务付息支出(类)104.8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016.44万元,支出决算为5760.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费95.74%,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3710.05万元;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机关服务(项):609.64万元;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28.67万元;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455.78万元;
5.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68.52万元;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63.73万元;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15万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0.43万元;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0.6万元;
10.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229.69万元;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38.8万元;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81.68万元;
1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应急救援(项):58.2万元;
1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款)其他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项):294.6万元;
15.债务付息支出(类)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付息支出(款)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付息支出(项):104.8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22.6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139.7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182.9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赠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35.41万元,支出决算为219.64万元,完成预算的93.3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与2020年一样均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为186.65万元,支出决算为185.8万元,完成预算的99.54%,同比2020年支出决算数239.70万元减少53.9万元,下降22.49%,主要是受疫情影响,公务出行减少。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85.8万元。同比2020年度215.41万元减少29.61,下降13.75%,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公务出行减少。截至2021年12月31日,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5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为48.76万元,支出决算为33.84万元,
完成预算的69.40%,同比2020年35万元减少1.16万元,下降3.31%。主要是受疫情影响,接待任务有所减少。其中:政府办2021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113个、来访外宾2980人次。
巴宜区政府办2021年“三公”经费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预算数
决算数
备注
合计
235.41
219.64
1.因公出国(境)费
0
0
2.公务接待费
48.76
33.84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186.65
185.8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86.65
185.8
(2)公务用车购置
0
0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政府办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2.91万元,比
2020年度1302.6万元减少1119.69万元,下降85.96%,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机关运行经费开支。
九、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政府办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23.4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0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13.42万元。同比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33.49万元增加589.96万元,上升176.90%。主要原因是林芝火车站开通,需要采购的货物较多。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政府办共有车辆25辆(台),其中其他用车24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巴宜区政府办2021年度不存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与2020年度情况一样。
十二、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由于我区目前只有扶贫项目实行了绩效评价体系,其他部门的绩效目标评价体系正在构建当中。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
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
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
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
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
定资产出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
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
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
结余资金。
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
(项):反映财政部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包括部本级、各地监管局、国库支付中心、世界银行贷款项
目评估中心、关税政策研究中心、干部教育中心、财政票据监
管中心,下同)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
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
管理事务(项):反映财政部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
事业单位开展财政立法、决算编审、资产产权管理等未单独设
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九、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机关服务
(项):反映机关服务中心为部机关提供后勤保障服务的支出。
十、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
业务(项):反映财政部开展预算改革、研究制定相关政策的
项目支出。
十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
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
项目支出。
十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财政监
察(项):反映各地监管局开展财政预算监管等业务工作的项
目支出。
十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
建设(项):反映财政部用于业务软件开发、硬件购置、系统
升级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项目支出。
十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
行(项):反映信息网络中心、中国会计学会、中国注册会计
师协会、中国国债协会、会计资格评价中心、预算评审中心、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政府债务研究和评估中心、会计准则委员
会、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下属的中国财政学会、中国珠算心算
协会和全国预算与会计研究会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
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
政事务支出(项):反映财政部除上述项目外,开展其他财政
事务方面专门性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
十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
驻派出机构(项):反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财政部纪检监察
组开展工作的专项业务支出。
十七、外交支出(类)对外援助(款)对外援助(项):
反映对外国政府(地区)提供的各种援助和技术合作支出。
十八、外交支出(类)国际组织(款)国际组织会费(项):
反映以我国政府或财政部名义参加国际组织,按国际组织规定
缴纳的会费。
十九、外交支出(类)国际组织(款)国际组织捐赠(项):
反映以我国政府或财政部名义,向国际组织的认捐、救灾、馈
赠等支出。
二十、外交支出(类)国际组织(款)国际组织股金及
基金(项):反映以我国政府或财政部名义参加国际组织,按
章程或协定规定缴纳的股金或基金。
二十一、外交支出(类)对外合作与交流(款)其他对
外合作与交流支出(项):反映以我国政府或财政部名义参加
多边和双边对外财经交流活动的支出。
二十二、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干部教育(项):
反映北京、上海、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开展会计类教育及培训等
方面的支出。
二十三、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
反映为配合财政业务工作开展,干部教育中心对相关财政财务
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的支出。
二十四、科学技术支出(类)社会科学(款)社会科学
研究机构(项):反映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用于自身运转的支
出。
二十五、科学技术支出(类)社会科学(款)社会科学
研究(项):反映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用于研究生教育的支出。
二十六、科学技术支出(类)社会科学(款)其他社会
科学支出(项):反映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用于科研、房屋租
赁等项目的支出。
二十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
文化创作与保护(项):反映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下属的中国
珠算心算协会用于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珠心算保护项目的
支出。
二十八、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博
物馆(项):反映中国财税博物馆开展文物保护、公益展出等
方面的支出。
二十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
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离退休干部局统一管
理的部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支出,以及各地监管局离退休人员的
支出。
三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
出(款)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项):反映为离退休人员提供
管理服务的离退休干部局的支出。
三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
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
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
险费支出。
三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
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
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三十三、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中央财政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参
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
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
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三十四、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中央财政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
经费。
三十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
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
的住房公积金。
三十六、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
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
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三十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
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
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三十八、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
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三十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
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四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
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
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
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四十三、“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
公”经费,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
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
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
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
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
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
支出。
四十四、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
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
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
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
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
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