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西藏林芝市巴宜区审计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支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总表
三、支出决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相关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九、政府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西藏林芝市巴宜区审计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1、主管西藏林芝市巴宜区审计工作。负责对巴宜区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国家和自治区、市、巴宜区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
2、制定西藏林芝市巴宜区审计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参与起草财政经济相关规范性文件。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3、向区委审计委员会和市审计局提出年度巴宜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向区长提出年度巴宜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巴宜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巴宜区人大常委会提出巴宜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向区委、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巴宜区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4、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包括国家和自治区、市、巴宜区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巴宜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巴宜区各部门(含所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巴宜区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巴宜区投资和以巴宜区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巴宜区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巴宜区国有企业及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以及财务收支;巴宜区驻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有关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5、按规定对区委管理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及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6、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自治区重大决策部署及林芝市、巴宜区重大决定贯彻落实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和自治区、林芝市、巴宜区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7、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巴宜区人民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8、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9、组织开展巴宜区审计系统的专业培训、审计领域的交流活动,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的应用。
10、承办上级审计部门组织的审计事项。
11、完成区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2、职能转变。林芝市巴宜区审计局应进一步完善审计管理体制,加强巴宜区审计工作统筹,理顺内部职责关系,优化审计资源配置,充实加强一线审计力量,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优化审计工作机制,坚持科技强审,完善业务流程,改进工作方式,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调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力量,增强监督合力。
二、机构设置
西藏林芝市巴宜区审计局机关行政编制3名。科级领导职数3名。
第二部分
西藏林芝市巴宜区审计局2021年度决算明细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西藏林芝市巴宜区审计局2021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171.98万元,与2020年度收入合计127.02万元相比,增加44.96万元,上涨了35.40%;支出总计171.98万元,与2020年度127.02万元相比,增加44.96万元,上涨了35.40%。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单位人员增加及增资补发,人员经费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171.9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1.98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171.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71.98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71.98万元,与2020年度127.02万元相比,增加44.96万元,增加35.40%;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71.98万元,与2020年度127.02万元相比。增加44.96万元,增加35.40%。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单位人员增加及本年度增资补发,人员经费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71.9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0年度127.02万元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4.96万元,上涨35.40%,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171.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1.98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的0%。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1.64万元;
2.住房保障支出8.32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28.67万元,支出决算为171.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费133.66%,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审计事务(款)行政运行(项):151.64万元;
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8.32万元;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0.05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1.9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6.0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15.9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赠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12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一是受疫情影响,部分工作未按计划开展;二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与2020年一样均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同比2020年支出决算数0万元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是审计局未配公车。
3.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12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完成预算的0%,同比2020年0万元增加0万元,持平。主要是受疫情影响,接待任务有所减少。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审计局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91万元,比
2020年度10.16万元增加5.75万元,增涨56.59%,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单位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增加。
九、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审计局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同比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77万元减少3.77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节约开支,从严控制政府支出。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审计局共有车辆0辆(台),其中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部属单位用于保障四大班子下乡调研等工作的车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巴宜区公安局2021年度不存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与2020年度情况一样。
十二、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西藏林芝市巴宜区审计局2021年对2021年审计专项经费1个项目,涉及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财政部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包括部本级、各地监管局、国库支付中心、世界银行贷款项目评估中心、关税政策研究中心、干部教育中心、财政票据监管中心,下同)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财政部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开展财政立法、决算编审、资产产权管理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九、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机关服务(项):反映机关服务中心为部机关提供后勤保障服务的支出。
十、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开展预算改革、研究制定相关政策的项目支出。
十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项目支出。
十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财政监察(项):反映各地监管局开展财政预算监管等业务工作的项目支出。
十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反映财政部用于业务软件开发、硬件购置、系统升级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项目支出。
十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信息网络中心、中国会计学会、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国债协会、会计资格评价中心、预算评审中心、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政府债务研究和评估中心、会计准则委员会、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下属的中国财政学会、中国珠算心算协会和全国预算与会计研究会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财政部除上述项目外,开展其他财政事务方面专门性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
十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反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财政部纪检监察组开展工作的专项业务支出。
十七、外交支出(类)对外援助(款)对外援助(项):反映对外国政府(地区)提供的各种援助和技术合作支出。
十八、外交支出(类)国际组织(款)国际组织会费(项):反映以我国政府或财政部名义参加国际组织,按国际组织规定缴纳的会费。
十九、外交支出(类)国际组织(款)国际组织捐赠(项):反映以我国政府或财政部名义,向国际组织的认捐、救灾、馈赠等支出。
二十、外交支出(类)国际组织(款)国际组织股金及基金(项):反映以我国政府或财政部名义参加国际组织,按章程或协定规定缴纳的股金或基金。
二十一、外交支出(类)对外合作与交流(款)其他对外合作与交流支出(项):反映以我国政府或财政部名义参加多边和双边对外财经交流活动的支出。
二十二、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干部教育(项):反映北京、上海、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开展会计类教育及培训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三、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为配合财政业务工作开展,干部教育中心对相关财政财务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的支出。
二十四、科学技术支出(类)社会科学(款)社会科学研究机构(项):反映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用于自身运转的支出。
二十五、科学技术支出(类)社会科学(款)社会科学研究(项):反映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用于研究生教育的支出。
二十六、科学技术支出(类)社会科学(款)其他社会科学支出(项):反映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用于科研、房屋租赁等项目的支出。
二十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创作与保护(项):反映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下属的中国珠算心算协会用于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珠心算保护项目的支出。
二十八、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博物馆(项):反映中国财税博物馆开展文物保护、公益展出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离退休干部局统一管理的部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支出,以及各地监管局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三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项):反映为离退休人员提供管理服务的离退休干部局的支出。
三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三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三十三、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中央财政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三十四、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中央财政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三十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十六、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三十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三十八、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三十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四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四十三、“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十四、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