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西藏林芝市巴宜区米瑞乡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支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总表
三、支出决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相关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九、政府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十二、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西藏林芝市巴宜区米瑞乡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党群办公室职责
1、负责组织、安排党委各种会议及主要活动,撰写会议纪要或编辑工作简报。
2、起草党委各种文件(工作计划、总结、报告、通知等)、信函及电报。
3、协调和督促各党支部、各部门贯彻执行上级和同级党委决议、决定,并及时将有关情况向党委领导汇报。
4、根据党委的工作意图和要求,开展调查研究,了解情况,综合分析,向党委或党委领导提出建议,起到参谋和助手作用。
5、对上级发来的党内文件提出拟办意见,按领导批示安排贯彻落实。
6、协调党、群各部门及同行政单位的关系,围绕党委各阶段的中心任务开展好各项工作,促进党委领导核心作用的充分发挥。
7、负责接待、联系上级党组织和外单位党组织及其他需由党委接待的领导、来宾。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做好信访作。
8、负责以党委名义上报、下发的各种文件的文字审核工作。
9、管理、使用党委介绍信和印章,做好党内文件的编号、整理、清退、归档工作。
10、负责党代会的筹备工作,指导各党支部的换届工作。
11、负责做好党委保密工作。
12、做好党务公开工作。
13、做好党内民主生活会和创建“四好”领导班子日常工作。
14、开展好机关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三会一课”等相关工作,监督各村党支部开展组织生活会、“三会一课”等相关工作。
15、完成上级和同级党委和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政务综合办公室职责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产业生产,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乡村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米瑞乡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职责
1、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经济发展和民政的工作的方针、政策,依法管理和监督本乡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维护企业和生产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参与编制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按照统筹城乡经济发展和推进城乡一体化要求,提出经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3、发展辖区企业,积极扶持规模企业及特色行业的发展、指导、鼓励企业加强技改投入和新产品的开发,指导企业搞好内部管理、安全生产和消防管理,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4、搞好相关报表工作,本乡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5、负责优抚对象申报和优待工作;负责发放农村义务兵优待金工作;组织开展拥军优属工作。
6、负责组织、协调全街救灾救济工作;负责救灾救济扶贫捐赠款物的接收、发放工作;负责组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负责全街防灾减灾工作。
7、负责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工作。
8、负责上级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和地名管理有关政策的监督实施;负责镇际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
9、负责基层政权建设工作;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开展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村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10、负责老年人、弃婴(童)、五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障工作,指导残疾人的权益保障工作。
11、承办本乡党委办事处和上级民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维护稳定和综合治理办公室职责
1.主持我乡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办公室全面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党委、政府关于维护稳定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的方针政策,结合我乡实际制订实施方案,提出工作措施,并组织实施;
3.组织协调各部门和各村抓好辖区内综治维稳工作,保障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4.定期排查、调处矛盾纠纷,整治治安突出问题,防止问题扩大化,保障社会和谐、稳定;
5.我乡辖区发生重大事故、突发群体性事件以及重大治安案件时,第一时间到现场指导处理;
6.组织开展维稳综治宣传活动和普法教育;总结推广经验,培育先进典型;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积极探索维稳综治工作的新方式;
7.负责敏感时期内和相关活动的维稳工作;
8.负责各村巡逻工作管理;
9.完成领导交办其它任务;
10.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了解和掌握辖区维稳综治工作情况,及时向上级部门提出工作建议;
11.贯彻落实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维护社会稳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决策,开展本辖区的平安建设活动;
12.整合综治维稳资源和群防群治力量,抓好巡防队伍建设,做好本地区社会治安防范控制、重点人口管理服务、重点治安部位整治等工作;
13.组织排查、处理、整治、消除本辖区不稳定、不安定、不安全因素,做好防范和处置群体事件、突发事件工作;
14.开展我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落实矛盾纠纷“及时受理、集中梳理、分类处理、归口办理”的要求,确保各类矛盾纠纷得到及时有效化解;
15.做好法律宣传,教育我乡居民遵纪守法,尊重社会公德;
16.积极投身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普法宣传工作。
(五)财政所职责
1、负责组织和管理乡财政收入和支出,编制执行乡年度财政预算,监督乡预算执行,编制财政决算;
2、负责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
3、负责镇非税收入的管理;
4、负责强农惠农资金“一卡式”发放、“乡财县管”和“村财乡代理”会计核算工作;
5、负责乡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
6、协助乡村两级清收债权、化解债务;
7、负责对乡国有资产的购置、登记、处置进行管理,确保乡国有资产安全
8、贯彻党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严格执行财政法规和财经制度,监督乡范围内各村、各单位的财务活动;
9、认真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乡交办的其它事项。
(六)卫生院(优生优育服务站)的工作职责
1、提供公共卫生服务
(1)承担农村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建档指导、管理及服务。
(2)加强农村疾病预防控制,做好传染病、地方病防治和疫情等农村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重点控制严重危害农民身体健康的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和寄生虫病重大疾病。
(3)认真执行儿童计划免疫。积极开展慢病非传染性疾病的防治工作。
(4)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辖区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参与现场疫情处理。
(5)开展新生儿访视及儿童保健系统管理,进行体格检查和生长发育监测及评价,开展健康指导。
(6)开展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和产后访视,进行一般体格检查及孕期营养、心理等健康指导。
(7)对辖区35岁及以上中老年人进行登记管理,进行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一般体格检查,开展健康指导。
(8)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高危人群进行管理指导,对确诊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病例进行建档登记管理、定期随访和健康指导。
(9)对辖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建档登记管理、治疗随访和康复指导。
(10)负责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并协助处理。
(11)对辖区内的结核病确诊患者进行建档登记管理、治疗随访和康复指导。
(12)做好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公共卫生服务。
2、提供基本医疗服务
(1)使用农村适宜医疗技术和藏医药技术,正确处理常见病、多发病,对疑难重症进行恰当的处理并转诊。承担乡村现场应急救护、转诊服务和康复服务。
(2)能完成外科的止血、缝合、包扎等处置。
(3)健全消毒、隔离制度,遵守无菌操作规程,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做好医疗废物处理和污水、污物无害化处理。
(4)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药品集中采购、零差率销售等政策,为实施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统一代购药品。
(5)提供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其他适宜的医疗服务。
3、承担公共卫生管理
(1)对辖区内传染病防治、学校卫生、食品卫生、饮水卫生,以及村级预防保健工作进行指导、培训、考核与监督。
(2)严格执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规定,履行定点医疗机构职责,做好有关的政策宣传、监督及服务工作。
(3)深入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对村卫生室实行以人员、业务、药品、财产为基本内容的“四统一”规范管理;负责村卫生室的技术指导和村医培训等工作。
(七)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职责
1、制定机关后勤管理、保障和服务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并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2、承担机关办公场所、办公设备、公务用车等的使用;负责机关值班室、活动室、会议室、卫生等办公设施的维护和保养、管理和服务工作。
3、承担机关后勤保障、综合治理、社会事务等管理和服务工作。
4、承办本单位后勤基本建设、固定资产和后勤保障服务与管理的相关工作。
5、负责机关办公物品及设备的采购、保管、发放及维修工作。
6、负责乡机关房产的管理和维修、干部、职工住宅楼的管理及服务工作。
7、承办乡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八)农牧综合服务中心职责
1、主要负责农业、林业、水务、畜牧兽医、扶贫开发、移民搬迁、农业生产经营等工作;
2、负责防汛抗旱、防灾减灾和气象公共服务与灾害防御工作;
3、负责动植物防疫和监管工作;
4、负责水利综合开发、技术推广、生产经营、土地流转等相关服务工作。
(九)文化服务中心职责
1、根据上级业务部门和乡党委、政府的指示精神,结合我乡的实际,制定我乡文化工作计划;
2、具体指导和督促各村开展文化活动
3、做好文化活动站图书资料的统计、借阅、保管及体育器材的登记管理工作;
4、做好文物的宣传保护工作;
5、受上级文化主管部门委托协助管理当地文化市场。
部门机构设置:
林芝市所管辖乡镇统一设置内设机构5个,机构名称分别为:党群综合办公室、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维护稳定和综合治理办公室、财政所或财务室。
林芝市乡镇均设置事业机构4个,机构名称分别为:卫生院(优生优育服务站)、农牧综合服务中心(畜牧兽医服务中心、林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后勤服务中心。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部门内设1个机构、9个处(详细到9个二级预算单位。
纳入本部门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林芝市所管辖乡镇统一设置内设机构5个,机构名称分别为:党群综合办公室、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维护稳定和综合治理办公室、财政所或财务室。
林芝市乡镇均设置事业机构4个,机构名称分别为:卫生院(优生优育服务站)、农牧综合服务中心(畜牧兽医服务中心、林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后勤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西藏林芝市巴宜区米瑞乡人民政府2021年度决算明细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西藏林芝市巴宜区米瑞乡人民政府2021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1409.18万元,与2020年度979.84万元相比,增加429.34万元,上涨43.82%;支出总计1409.18万元,与2020年度979.84万元相比,增加429.34万元,上涨43.82%。收入上涨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项目增加,支出上涨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项目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1409.1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50.28万元,占95.82%;其他收入58.9万元,占4.18%。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1409.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09.43万元,占92.92%;项目支出99.75万元,占7.0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350.28万元,与2020年度929.05万元相比,增加了421.23万元,上涨45.34%;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350.28万元,与2020年度929.05万元相比。上涨了421.23万元,上涨了45.34%。收入上涨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项目增加,支出上涨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项目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350.28万元,与2020年度929.05万元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了421.23万元,上涨了45.3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项目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1350.28万元,主要为基本支出为1309.43万元,占本年支出的96.97%;项目支出为40.85万元,占本年支出的3.03%。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976.73万元;
2.卫生健康支出(类)237.87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68.22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类)67.46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159.77万元,支出决算为1350.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费116.43%,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976.73万元;
2.卫生健康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42.03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乡镇卫生院(项):195.84万元;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66.88万元;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1.02万元;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0.32万元;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67.46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09.4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53.7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155.6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赠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1.97万元,支出决算为5.34万元,完成预算的44.6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一是受疫情影响,部分工作未按计划开展;二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2020年一样均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为5.3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34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为6.63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2020年一样。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米瑞乡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5.67万元,比2020年度114.59万元,减少了41.08万元,下降了35.85%,主要原因是压减一般性支出,节约办公成本。
九、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米瑞乡政府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0万元,与2020年相比增加了60万元,增长100%。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米瑞乡政府共有车辆5辆(台),其中其他用车5辆,其他用车主要是部属单位用于保障领导干部下村调研等工作的车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米瑞乡政府2021年度不存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与2020年度情况一样。
十二、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巴宜区米瑞乡政府2021年对“苯日山宗觉顶区域违规建筑拆除资金”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涉及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8.17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财政部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包括部本级、各地监管局、国库支付中心、世界银行贷款项目评估中心、关税政策研究中心、干部教育中心、财政票据监管中心,下同)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财政部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开展财政立法、决算编审、资产产权管理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九、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机关服务(项):反映机关服务中心为部机关提供后勤保障服务的支出。
十、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开展预算改革、研究制定相关政策的项目支出。
十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项目支出。
十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财政监察(项):反映各地监管局开展财政预算监管等业务工作的项目支出。
十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反映财政部用于业务软件开发、硬件购置、系统升级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项目支出。
十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信息网络中心、中国会计学会、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国债协会、会计资格评价中心、预算评审中心、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政府债务研究和评估中心、会计准则委员会、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下属的中国财政学会、中国珠算心算协会和全国预算与会计研究会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财政部除上述项目外,开展其他财政事务方面专门性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
十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反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财政部纪检监察组开展工作的专项业务支出。
十七、外交支出(类)对外援助(款)对外援助(项):反映对外国政府(地区)提供的各种援助和技术合作支出。
十八、外交支出(类)国际组织(款)国际组织会费(项):反映以我国政府或财政部名义参加国际组织,按国际组织规定缴纳的会费。
十九、外交支出(类)国际组织(款)国际组织捐赠(项):反映以我国政府或财政部名义,向国际组织的认捐、救灾、馈赠等支出。
二十、外交支出(类)国际组织(款)国际组织股金及基金(项):反映以我国政府或财政部名义参加国际组织,按章程或协定规定缴纳的股金或基金。
二十一、外交支出(类)对外合作与交流(款)其他对外合作与交流支出(项):反映以我国政府或财政部名义参加多边和双边对外财经交流活动的支出。
二十二、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干部教育(项):反映北京、上海、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开展会计类教育及培训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三、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为配合财政业务工作开展,干部教育中心对相关财政财务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的支出。
二十四、科学技术支出(类)社会科学(款)社会科学研究机构(项):反映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用于自身运转的支出。
二十五、科学技术支出(类)社会科学(款)社会科学研究(项):反映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用于研究生教育的支出。
二十六、科学技术支出(类)社会科学(款)其他社会科学支出(项):反映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用于科研、房屋租赁等项目的支出。
二十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创作与保护(项):反映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下属的中国珠算心算协会用于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珠心算保护项目的支出。
二十八、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博物馆(项):反映中国财税博物馆开展文物保护、公益展出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离退休干部局统一管理的部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支出,以及各地监管局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三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项):反映为离退休人员提供管理服务的离退休干部局的支出。
三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三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三十三、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中央财政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三十四、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中央财政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三十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十六、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三十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三十八、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三十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四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四十三、“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十四、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