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巴宜区司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巴宜区司法局2023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表
第三部分巴宜区司法局2023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巴宜区司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综合办公室:负责局机关政务活动的协调安排、督查督办;协助局领导组织机关日常工作;拟订司法行政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局综合性文件、报告的起草工作;负责政务信息、简报、新闻报道、会务、文书档案、信访、统计、机要、保密、收发、文印以及对外接待和协调联络等工作;组织有关法律、政策和司法行政业务调研工作。
普法宣传:拟订全区法治宣传教育和普法依法治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乡(镇)、各行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参与指导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承担中共林芝市巴宜区委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社区矫正工作(涉密):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及矫正对象的具体实际,研究制定巴宜区社会矫正工作发展规划、工作部署、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按照社会矫正流程的规定,接收矫正对象,办好有关衔接手续;根据矫正对象实际情况,制定教育矫正方案,指导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对矫正对象实施法制教育、公益劳动和培训学习等日常监督管理;根据矫正对象的考核情况,按照规定提请对其进行行政奖罚,对符合法定减刑条件的社区服刑人员提出减刑建议;指导、组织社会志愿者对矫正对象实施教育矫正活动,适时开展“一帮一”、“一带一”等社会帮教活动,充分利用社会和亲情力量,提高矫正对象的教育质量;指导、协调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和过渡性安置工作;积极开展调研,收集管理社区矫正工作信息和个案;加强与社区公安民警,社会志愿者以及其他力量的配合、协调,努力形成工作合力,最大限度地为矫正工作服务;承担县(区)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接受上级机关以及地方检察院的监督,维护矫正工作的刑罚执行和管理教育的公平、公正和合法性;完成上级社区矫正领导机构、工作机构布置的相关工作,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权。
法律援助中心:负责法律援助的咨询接待;负责法律援助申请的审查、审核,确认案由,提出予以援助或不予以援助的意见;负责承办法律援助案件;负责法律援助案件的指派;负责法律援助中心的文件、卷宗的归档、管理工作;负责法律援助工作站的业务进行指导和培训工作;负责法律援助案件的统计工作;负责法律援助案件补助的统一领取、发放工作;负责法律援助的宣传、总结工作;完成司法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要求。
人民调解工作:及时发现纠纷,迅速解决争端;防止矛盾激化,预防,减少犯罪的发生;积极为城市,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服务;进行社会主义法制宣传教育;教育挽救失足青少年;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安置帮教工作(涉密):调查研究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有关情况,抓好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指导、督促、检查全区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负责具体协调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的工作,对刑满释放人员进行思想教育和就业技能培训。做好就业服务,创造就业条件;及时确定刑满释放人员的帮教对象,建立帮教网络,了解思想动态和其表现情况,帮助其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做好刑满释放人员来信、来访接待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督促相关部门妥善处理好刑满释放人员反映的问题;负责草拟和编号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小组文件,简报等材料;制定安置帮教制度,落实对刑满释放人员做好造册登记建档工作和衔接帮教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帮教,对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刑满释放人员进行重点管理和帮教,做到不漏管、不失控、预防重新违法犯罪;解决刑满释放人员就业,解决生活出路等问题。
司法所(7个):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助;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交办的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关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部门内设机构13个(综合办公室、普法办公室、社区矫正工作办公室、法律援助中心办公室、人民调解工作办公室、安置帮教工作办公室、7个司法所)
第二部分
巴宜区司法局2023年度预算明细表(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巴宜区司法局2023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2023年部门收支总表的说明
2023年收支总预算873.73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73.73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9.63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686.84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2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9.6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9.8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7.12万元。
二、2023年度部门收入总表的说明
收入预算873.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73.73万元,占100%。
三、2023年部门支出总表的说明
2023年支出预算873.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39.1万元,占84.59%;项目支出134.63万元,占15.41%。
四、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873.73万元。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873.73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686.84万元,占支出的78.6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9.66万元,占支出的7.97%;卫生健康支出49.84万元,占支出的5.7%;住房保障支出57.12万元,占支出的6.5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27万元,占支出的1.18%。
五、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73.73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23.6万元,下降2.63%,主要原因:年终奖和体检费未下拨。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686.84万元,占支出的78.6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9.66万元,占支出的7.97%;卫生健康支出49.84万元,占支出的5.7%;住房保障支出57.12万元,占支出的6.5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27万元,占支出的1.1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637.53万元,比2022年执行减少9.17万元,增长1.42%。主要是年终奖和体检费未下拨。
2.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基层司法业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14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无变化。
3.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普法宣传(项)2023年预算数为2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0.13万元,增长0.65%。主要是普法宣传经费2022年基本用完。
4.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公共法律服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15.31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11.62万元,增长314.91%。主要是法律援助经费中央级资金比2022年多12.31万元。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68.67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7.5万元,增长12.26%。主要是2023年基数增长。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23年预算数为0.13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0.07万元,增长116.17%。主要是2023年基数增长。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23年预算数为0.86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0.43万元,增长100%。主要是2023年基数增长。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37.34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4.08万元,增长12.27%。主要是2023年基数增长。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3年预算数为12.5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5.29万元,增长73.37%。主要是2023年基数增长。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57.12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7.97万元,增长16.22%。主要是2023年基数增长。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工会事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10.27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10.27万元,增长100%。主要是2022年无此科目。
六、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39.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90.06万元,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根据部门具体情况进行填列):工资性支出(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社会保险缴费(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个人取暖费、独生子女费、煤油补贴、加班补助、休假探亲费、乡镇教职工生活补助、特级教师津贴、其他工资福利支出)、职业年金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学生助学金、三包经费、学生奖学金、免费教育经费等、营养改善计划试点资金、班主任津贴、西部计划志愿者生活补助)。
公用经费49.04万元,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根据部门具体情况进行填列):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公务通讯补贴、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电梯运行维护费、食堂补助、邮寄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工会经费。
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9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82万元,公务接待费0.1万元。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比2022年公务接待费减少0.4万元,公车运行及购置费增加1.48万元。
因公出国(境)0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保有1量,国内公务接待25批次、294人。
八、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3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3年巴宜区司法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9.04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11.7万元,增长31.33%。主要是2023年工会经费在公用经费中。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及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底,本部门及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公务用途的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对确实无法使用的0辆车进行更新购置。
(四)2023年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2023年实现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实行绩效目标管理15个,资金854.1万元,其中:中央转移支付资金0万元,地方资金854.1万元。重点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0个。
(五)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无
(六)政府债务情况。
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重点项目: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具体重点项目由各部门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