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市巴宜区林芝镇人民政府为乡镇级预算单位,林芝镇财政所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围绕林芝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严格落实人大预算决议和审议要求,严格控制“三公”支出,实施监测单位债务情况。
一,“三公”预算安排:2023年“三公”预算总数17.1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收入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5.10万元。与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调整数相比,减少5.14万元,降低23.1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未安排;公务接待费减少5.14万元,降低71.99%;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无变化。
二、债务情况:林芝市巴宜区林芝镇人民政府截至2022年12月31日债务余额为0元,无一般债务和专项债务。
三、上级转移支付情况:因林芝市巴宜区林芝镇人民政府无自主经营能力,所有预算资金1770.98万元均为上级转移支付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