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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芝市巴宜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度部门预算

责任编辑: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2-05   浏览次数:   【字体:

第一部分巴宜区农业农村局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巴宜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第三部分巴宜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巴宜区农业农村局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林芝市巴宜区农业农村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三农”工作、科技创新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以及市委、区委的有关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区委对“三农”工作、科技创新工作的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的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

(二)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

(三)拟定巴宜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并组织实施。

(四)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工作。

(五)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

(六)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七)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

(八)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

(九)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

(十)负责农业投资管理。

(十一)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十二)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

(十三)牵头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

(十四)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方针以及科技发展、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

(十五)统筹推进巴宜区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

(十六)牵头建立统一的巴宜区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

(十七)拟订巴宜区基础研究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巴宜区重大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

(十八)编制巴宜区重大科技项目规划并监督买施,统筹巴宜区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研发和创新,牵头组织巴宜区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范。

(十九)组织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牧业、农牧区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

(二十)牵头巴宜区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巴宜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

(二十一)统筹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区域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推动科技园区建设。

(二十二)负责巴宜区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指导巴宜区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统筹巴宜区科研诚信建设。

(二十三)拟订巴宜区科技对外交往与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国际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

(二十四)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巴宜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立健全巴宜区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持人才计划,推动巴宜区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

(二十五)负责自治区科学技术奖提名的推荐、初审等工作。

(二十六)负责巴宜区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二十七)完成区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西藏林芝市巴宜区农业农村局内设机构2个包括:乡村产业发展局、科学技术局。区农业农村局(科技局、乡村产业发展局)核定行政编制26名,其中:科级领导职数8名(2个正科)。

第二部分

巴宜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度预算明细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巴宜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巴宜区农业农村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科学技术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商品服务业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农业农村局2024年度部门收支预算总8029.96万元,2023年部门收支预算总减少50.25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具体情况如下: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巴宜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收入预算总量8029.9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323.66万元,占总收入的78.75%;上年结转收入1706.30万元,占总收入的21.25%。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巴宜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支出预算总量8029.9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45万元,占总支出的0.22%;科学技术支出123.64万元,占总支出的1.5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39万元,占总支出的1.24%;卫生健康支出68.53万元,占总支出的0.85%;农林水支出7435.01万元,占总支出的92.60%;商品服务业等支出1万元,占总支出的0.01%;住房保障支出78.97万元,占总支出的0.98%;其他支出205.96万元,占总支出的2.56%。

、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巴宜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8029.96万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50.25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323.66万元、上年结转1706.3万元;支出包括: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45万元,占总支出的0.22%;科学技术支出123.64万元,占总支出的1.5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39万元,占总支出的1.24%;卫生健康支出68.53万元,占总支出的0.85%;农林水支出7435.01万元,占总支出的92.60%;商品服务业等支出1万元,占总支出的0.01%;住房保障支出78.97万元,占总支出的0.98%;其他支出205.96万元,占总支出的2.56%。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巴宜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029.96万元,2023年执行数减少50.25万元,减少0.62%,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029.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17.96万元,占比12.68%;项目支出7012万元,占比87.3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工会事务(项)15.45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加10.48万元,增长210.87%。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会经费增加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0万元,2023年执行数增加2.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该项资金是今年的党费经费

3、科学技术支出(类)科技条件与服务(款)机构运行(项)1.9万元,2023年执行数减少82.7万元,减少97.75%。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资金减少

4、科学技术支出(类)科学技术普及(款)科普活动(项)28.4万元,2023年执行数增加15万元,增长111.94%。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支出经费增加

5、科学技术支出(类)科学技术普及(款)科技馆站(项)0.94万元,2023年执行数增加0.9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今年项目增加支出经费增加

6、科学技术支出(类)科学技术普及(款)其他科学技术普及支出(项)7万元,2023年执行数增加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支出经费增加

7、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85.41万元,2023年执行数减少270.39万元,减少75.99%。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资金相应减少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97.69万,比2023年执行数增加63.57万元,增长186.31%。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数增加。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0.45万,比2023年执行数增加0.14万元,增长45.16%。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引起。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1.25万,比2023年执行数增加0.79万元,增长171.74%。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引起。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53.12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加34.57万元,增长186.36%。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数增加。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15.41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加10.92万元,增长243.21%。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数增加。

1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828.96万元,2023年执行数增加379.06万元,增长84.25%。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经费增加

1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垦运行(项)318.01万元,2023年执行数减少481.9万元,减少60.24%。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经费减少

1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病虫害控制(项)62.3,2023年执行数增加21.5万元,增长52.70%。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经费增加

1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产品质量安全(项)10万元,2023年执行数增加0万元,增长0%。

1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项)1.2万元,2023年执行数减少50万元,减少97.66%,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经费减少

1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防灾救灾(项)31.84万元,2023年执行数增加29.98万元,增长1611.83%。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经费增加

1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生产发展(项)3122.79万元,2023年执行数增加831.21万元,增长36.27%。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经费增加

2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村合作经济(项)45万元,2023年执行数增加4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今年新增项目经费增加

2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生态资源保护(项)995.63万元,2023年执行数增加62.44万元,增长6.69%。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经费增加

2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耕地建设与利用(项)1650.35万元,2023年执行数增加80.28万元,增长5.11%。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经费增加

2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278.93万元,2023年执行数增加68.08万元,增长32.29%。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经费增加

24、农林水支出(类)普惠金融发展支出(款)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项)90万元,2023年执行数减少308.56万元,减少77.42%。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经费减少

25、商品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食品流通安全补贴(项)1万元,2023年执行数增加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经费增加

2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78.97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加51.58万元,增长188.32%。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数增加,导致公积金金额增加。

27、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205.96万元,2023年执行数增加205.9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经费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体情况

巴宜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17.9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38.51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79.45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

(电梯运行维护费、公务通讯补贴、办公费、公益性岗位补贴、邮电费、其他生活补助、电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总体情况

巴宜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7.0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64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0.98万元,增加16.17%。主要原因是巴宜区畜牧兽医站(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巴宜区农牧技术推广中心与巴宜区农业农村局合并,导致“三公经费”增加。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巴宜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总体情况

巴宜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安排的支出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巴宜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4年,巴宜区农业农村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79.45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50.48万元,增长174.25%。主要原因是巴宜区畜牧兽医站(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巴宜区农牧技术推广中心与巴宜区农业农村局合并,导致“三公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巴宜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度涉及政府采购项目2个一是巴宜区精细分割工厂建设项目,采购金额105万元,本级下达的农牧业产业扶持资金340.64万元中列支;二是巴宜区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商品有机肥采购项目,采购金额170余万元,资金从2024年中央下达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744万元中列支。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312月31日,巴宜区农业农村局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

(四)2024年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4年巴宜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实现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实现绩效目标管理50个,涉及资金6323.66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6(工资性支出、其他社会保险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住房公积金),涉及预算938.51万元,占年初支出预算总额的14.84%;公用经费类项目2(商品和服务支出、工会经费),涉及预算77.83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1.23%;部门项目类项目42(油料费、科技特派员工资、支农资金-牛羊出售补贴、支农资金-动物疾病防控经费、支农资金-有机肥补助、支农资金-箭筈豌豆、支农资金-藏青3000、支农资金-青杂系列、支农资金-娟姗牛配种、支农资金-牦牛经济杂交、支农资金-青贮玉米种植及收购加工补贴补助、支农-高标准农田高效节水和项目实际配套资金、支农资金、第三次土壤普查工作经费、动植物检疫经费、村级动物防疫员基本报酬和奖励资金、农机信息管理系统维护费、视频路线租金、兽药、农药、消毒品采购款、科普经费、农产品质量检测经费、政策性保险补贴、农牧民人身意外伤害险、基层科普行动计划专项资金、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农业产业发展资金、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最小、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补助资金、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多、粮油生产保障资金(青稞“一喷三防”)、粮油生产保障资金(粮油绿色高产高效)、三区科技人才支持计划资金、农村宅基地农转用专项经费、农机购置补贴5、支农资金(2022年市本级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助资金)、中央财政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优势特色产业发展资金)、党建经费),涉及预算5307.32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83.93%

(五)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巴宜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度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六)政府债务情况。

巴宜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度政府债务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是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收到上级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

四、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收到附属单位按规定缴来的款项。

六、其他收入,是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如财政局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财政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十、公共安全(类)支出,指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如司法局机关及所属单位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司法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十一、教育(类)支出,指政府教育事务支出。包括教育管理事务、普通教育、职工教育、成人教育、广播电视教育、留学教育、特殊教育等。如县教育局及县属学校、直属教育事业单位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教育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十二、科学技术(类)支出,指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包括科学技术管理事务、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研究与开发、科技条件与服务、科学技术普及、开展国际重大科技合作、重大专项、转制科研机构、科技奖励等。

十三、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指政府在文化、文物、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指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社会保障与就业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城县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红十字会事务等。如行政机关开支的离退休人员经费和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为离退休人员提供管理和服务所发生的工作支出。

十五、医疗卫生(类)支出,指政府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包括医疗卫生管理事务支出、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公共卫生、医疗保障、中医药、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等。如卫生局及所属单位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医疗卫生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十六、节能环保(类)支出,指政府节能环保支出。包括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污染治理支出、自然生态保护支出、天然林保护工程支出、退耕还林支出、能源节约利用、污染减排、可再生能源和资源综合利用等支出。如环保局及所属单位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环境保护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十七、城乡社区事务(类)支出,指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城乡社区住宅、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建设县场管理与监督支出等。如国土局用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安排的耕地开发、土地整理支出。

十八、农林水事务(类)支出,指农林水事务支出。包括农业支出、林业支出、水利支出、扶贫支出、农业综合开发支出等。如水利局及所属单位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水利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十九、交通运输(类)支出,指交通运输和邮政方面的支出。包括公路运输支出、水路运输支出、铁路运输支出、民用航空运输支出和邮政业支出。如水利局及所属单位开展交通运输管理活动所发生的项目支出。

二十、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类)支出,指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包括资源勘探支出、制造业支出、建筑业支出、电力监管支出、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安全生产监管支出、国有资产监管支出、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等。如国资委机关(含监事会)所属单位履行职能、开展业务等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二十一、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支出,指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包括商业流通事务支出、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涉外发展服务支出等。

二十二、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类)支出,指国土资源、海洋、测绘、地震、气象等公益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如国土局及所属单位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国土资源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二十三、住房保障(类)支出,指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住房改革支出、城乡社区住宅支出等。如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等。

二十四、其他支出,指除以上支出(类)以外的其他政府支出。

二十五、结余分配,是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上缴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二十六、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是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十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十八、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十九、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指按照现行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事权的划分,经省以下各级人大批准,用于保障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支出。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商业服务业等事务、金融监管等事务、援助其他地区支出、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粮油物资储备事务、预备费、国债还本付息支出和其他支出等。

三十、民生支出,民生支出指财政支出中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的支出。包括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海洋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粮油物资储备事务等支出科目的总和,不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金融监管等事务、其他支出等支出科目。

三十一、非税收入,指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征收、收取、提取、募集的除税收和政府债务以外的财政收入。

三十二、专项收入,指环保、水利、国土等部门征收的,有专门用途的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包括排污费收入、水资源费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矿产资源补偿费收入、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收入、探矿权采矿权价款收入)和其他专项收入。

三十三、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有关规定,依照国务院规定程序批准,在向公民、法人提供特定服务的过程中,按照成本补偿和非盈利原则向特定服务对象收取的费用。

三十四、罚没收入,指国家司法机关、依法具有行政处罚权的国家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等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实施处罚所取得的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没收的非法财物及其变价收入等。

三十五、转移支付,指上级政府通过预算安排的对下级政府无偿的资金拨付。中央、省对地方的转移支付主要可分为两类,一是一般性转移支付,不规定具体用途,可由地方作为财力统筹安排使用,旨在促进地方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和保障国家出台的重大政策实施;二是专项转移支付,为了实现中央、省特定政策目标,专款专用。

三十六、转移性收入,包括返还性收入、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专项转移支付收入、上年结余收入、调入资金以及债券转贷收入(县县财政使用)、接受其他地区援助收入(受援县县使用)等。

三十七、返还性收入,指1994年分税制改革、2002年所得税收入分享改革、2009年成品油税费改革后,对原属于地方的收入划为中央收入部分,给予地方的补偿。包括消费税和增值税税收返还、所得税基数返还、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税收返还。

三十八、政府性基金收入,县本级基金收入主要项目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和其他基金收入。

三十九、基本支出,指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两部分。

四十、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四十一、“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附件:林芝市巴宜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