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巴宜区鲁朗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巴宜区鲁朗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第三部分巴宜区鲁朗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巴宜区鲁朗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部门职责
1、乡镇党委和政府主要职责
(1)坚持科学发展,落实惠农政策。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宣传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对“三农”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党的建设及各项改革,建设具有区域特色的富裕、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2)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因地制宜发展区域特色经济,指导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和推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营造发展环境,组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落实强农惠农措施,为经济主体提供示范引导和政策服务,引导和促进新型农牧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努力增加农民的收入。
(3)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建立和完善乡镇“三农”服务体系,依法做好民政、财政、教育、卫生、文化、就业、社会保障、土地流转、统计等工作,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和农村人力资源开发,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有序转移,组织各项公益事业建设,协调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
(4)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依法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防汛、防火、防疫、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民族与宗教和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本行政区域的社会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各类经济组织和公民的合法权益,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作用,及时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确保乡村社会稳定。
(5)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指导村民自治,推动农村社区建设,建立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自治机制;推进村务、财务公开,保障农民群众民主权利,促进农村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2、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主要职责
(1)选举本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主席,选举乡镇长、副乡镇长、罢免不称职的乡镇长、副乡镇长,撤消乡镇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2)在职权范围内通过和发布决定。
(3)审查、批准、决定本乡镇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规划、计划、财政预决算等重大事项,审议本乡镇政府工作报告。
(4)对本级政府的工作进行监督,撤销本级政府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督促本乡镇有关政府部门认真办结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5)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维护和保障辖区内公民和各种组织的合法权益。
3、乡镇纪检委的主要职责
(1)监督检查本乡镇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遵守和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党内制度和上级党委决定、命令等情况;监督检查维护党的政治纪律、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行使公共权力、廉政勤政等情况。
(2)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对党员进行党风廉政教育。
(3)受理群众对党员的检举、控告,检查处理党员违反党纪的案件,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
(4)完成上级纪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机构设置
1、党群综合办公室
负责公文处理、文件起草、资料收集、调查研究、提供信息工作;负责会议组织安排,领导批办件催办落实反馈工作;协助领导协调有关部门、村工作;负责好保密工作;负责干部的考勤、考核、人事档案工作等其他事务;负责做好党务、政务、人大、纪检、教育、卫生、老干部日常工作;做好接待工作;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监督检查本乡镇纪检监察对象对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制度等贯彻执行情况和党的政治纪律、民主集中制、公共权力、勤政廉政等维护情况;受理检举、控告、申诉纪检监察对象违法乱纪案件;协助党委、政府开展党风廉政和行政效能建设。
2、扶贫办公室
努力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建立社会保障体系;负责救灾救济,拥军优属,社会保障工作,做好五保户、特困户救济款物、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等发放工作;负责乡扶贫项目工作,精准扶贫项目等;承办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贯彻执行有关村乡镇规划建设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编制、实施乡镇域总体规划、村乡镇规划建设和年度建设计划;负责村乡镇建设项目的选址定点、放线、验线等工作,审查建设施工条件;核发村规划建设中的有关证件,推广应用村乡镇规划建设通用图进行村乡镇规划建设的综合管理;参与村乡镇建筑市场管理、建筑工程与公用设施等建设项目的质量监督,负责房地产管理,查处违反村建规划建设和工程管理规定的建筑;组织村乡镇综合开发,配套建设,搞好村乡镇容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的建设和管理;承办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3.综治办公室
负责拟定本辖区综治工作计划、工作方案和措施,并组织实施。掌握辖区内综治工作情况,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共同解决突出的治安问题,办理民族宗教事务;指导、检查、督促辖区内各有关单位落实综治目标管理和领导责任制;指导村、治保、调解等群众组织建设,统筹协调执法工作;抓好平安乡乡镇创建、矛盾纠纷排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重点整治、社区矫正和法制教育等工作;承办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接待和办理群众的来信来访件,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做好各类来信来访件的登记、收集、整理上报和归档工作;办理上级部门的信访转、交办件和党政领导信访阅批件,并积极调处,按时做好回复;督促检查和协助村委会、乡镇有关部门调处信访事项,并对信访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4.纪委办公室职责
负责纪委工作计划、工作总结、请示、报告、简报、通知、规章制度等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纪委有关会议的筹备、记录工作;负责上级纪委和乡党委、纪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的督办工作;负责日常接待、来信来访、及时向领导报告。负责纪检信息的搜集、撰写、报送工作。协助纪委领导开展调查研究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5.便民服务大厅办公室
职责贯彻执行国家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方针和政策,制定全乡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提出目标和措施;对各经济组织和个体经济进行宏观管理,指导产业改造和规模发展,改善经济管理;做好经济统计,搞好项目储备,开展招商引资工作;承办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贯彻执行国家统计法规、制度和标准,按照规定搜集、整理、分折、提供和管理乡镇基本统计资料,及时完成有关统计报表,当好领导参谋;完成有关国家和地方统计调查任务,建立健全统计台帐和统计信息网络,定期归档当年统计资料;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落实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管理,经常组织安全和环保检查,查找存在的隐患并及时落实整改措施消除隐患;负责本辖区环境保护、生态创建、污染源调查并建档,配合上级部门对环境信访、污染事故、污染纠纷等进行调查处理;承办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
6.农牧综合服务中心
农业服务中心,职责做好农业(含茶蔬果、养殖等)关健技术和设备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农作物、水生物病虫害、动物疫病及农业灾害的监测、预报、防治和处置,农产品生产过程中的质量安全督导巡查、监测和强制性检验;农业资源、渔业资源、农业生态环境和农业投入品使用监测,水资源管理和防汛抗旱技术服务,农业公共信息和培训教育服务等;协助参与土地承包合同、集体资产、农村财务和农民负担等有关工作;负责做好农村社会服务联动网工作;承办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7.文化服务站职责
运用各种文化艺术手段,进行时事政策、建设两个文明、国内外形势以及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等方面的社会宣传教育;组及科学文化知识,传递经济信息,为经济建设服务;搜集、整理民族民间文化艺术遗产,做好文物的宣传保护工作,指导村文化室工作,受政府及文化主管部门委托管理文化市场;承办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纳入巴宜区更章乡政府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党群办、纪委办、农牧综合服务中心、人大办、扶贫办、综治办、便民服务大厅办公室、文化站、后勤综合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巴宜区鲁朗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预算明细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巴宜区鲁朗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巴宜区鲁朗镇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巴宜区鲁朗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部门收支预算总数为2,473.9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1,954.59万元,上年结转517.04万元。比2023年部门收支预算总数增多180.29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增加。具体情况如下: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巴宜区鲁朗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收入预算总量2,473.9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1,954.59万元,占总收入的79%;上年结转收入517.04万元,占总收入的20.08%。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1,511.65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加1479.82万元,上升97.89%。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312.78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减少641.38万元,减少205.05%。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1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加1万元,上升100%。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工会事务(项)20.27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加3.9万元,上升19.24%。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工会经费。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行政运行(项)58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加58万元,增加58%。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增加。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30.88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减少80.51万元,减少260.71%。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
7、教育支出(类)其他教育支出(款)其他教育支出(项)2.8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加2.8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增加。
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3.60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减少0.4万元,减少11.11%。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
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项)15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加11万元,增加73.33%。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增加,2023年经费未使用完。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项)27.15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加0万元。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15.48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加5.24万元,增加4.53%。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引起。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59.89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加0万元。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3.91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加0.64万元,增加16.36%。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引起。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1.44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加0.06万元,增长4.16%。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引起。
15、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乡镇卫生院(项)10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没有变动。
16、卫生健康支出(类)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62.79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加2.85万元,增长4.53%。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引起。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9.92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减少0.95万元,减少10.76%。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引起。
1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50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加0万元。
19、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项)23.08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加0万元。
20、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31.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
21、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20.00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没有变动。
22、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养护(项)10.00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没有变动。
2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01.64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加4.68万元,增长4.6%。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数增加。
24.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粮油物资事务(款)物资保管保养(项)1.75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加0万元。
2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消防救援事务(款)其他消防救援事务支出(项)0.8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
巴宜区鲁朗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支出预算总量2,473.9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54.59万元,占总支出的79%;教育支出2.8万元,占总支出的0.1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8.6万元,占总支出的0.7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7.87万元,占总支出的8.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2.71万元,占总支出的3.34%;城乡社区支出50万元,占总支出的2.02%;农林水支出43.08万元,占总支出的1.74%;住房保障支出101.64万元,占总支出的4.1%;交通运输支出10万元,占总支出的4.04%;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75万元,占总支出的0.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87万元,占总支出的0.35%。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巴宜区鲁朗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473.92万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998.01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增加。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54.59万元、上年结转517.04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73.92万元,教育支出2.8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8.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7.8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2.7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50万元,农林水支出43.0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1.64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0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75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87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巴宜区鲁朗镇人民政府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473.92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加998.01万元,上升了40.34%,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473.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53.38万元,占比50.66%;项目支出1,220.53万元,占比49.3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1,511.65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加1479.82万元,上升97.89%。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312.78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减少641.38万元,减少205.05%。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1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加1万元,上升100%。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工会事务(项)20.27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加3.9万元,上升19.24%。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工会经费。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行政运行(项)58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加58万元,增加58%。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增加。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30.88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减少80.51万元,减少260.71%。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
7、教育支出(类)其他教育支出(款)其他教育支出(项)2.8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加2.8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增加。
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3.60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减少0.4万元,减少11.11%。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
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项)15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加11万元,增加73.33%。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增加,2023年经费未使用完。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项)27.15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加0万元。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15.48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加5.24万元,增加4.53%。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引起。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59.89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加0万元。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3.91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加0.64万元,增加16.36%。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引起。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1.44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加0.06万元,增长4.16%。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引起。
15、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乡镇卫生院(项)10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没有变动。
16、卫生健康支出(类)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62.79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加2.85万元,增长4.53%。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引起。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9.92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减少0.95万元,减少10.76%。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引起。
1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50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加0万元。
19、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项)23.08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加0万元。
20、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31.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
21、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20.00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没有变动。
22、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养护(项)10.00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没有变动。
2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01.64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加4.68万元,增长4.6%。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数增加。
24.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粮油物资事务(款)物资保管保养(项)1.75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加0万元。
2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消防救援事务(款)其他消防救援事务支出(项)0.8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体情况
巴宜区鲁朗镇人民政府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253.3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53.21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100.17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
(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总体情况
巴宜区鲁朗镇人民政府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21.8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87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2.35万元,增加10.74%。主要原因是2024年“三公”中包含10万卫生院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巴宜区鲁朗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总体情况
巴宜区鲁朗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安排的支出。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巴宜区鲁朗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4年巴宜区鲁朗镇人民政府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153.21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1070.54万元,增长92.83%。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公用经费增加。
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巴宜区鲁朗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无政府采购的情况。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巴宜区鲁朗镇人民政府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
(四)2024年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4年巴宜区鲁朗镇人民政府2024年实现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实现绩效目标管理56个,涉及资金2,515.58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6个(工资性支出、其他社会保险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住房公积金),涉及预算1,153.21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45.84%;公用经费类项目2个(商品和服务支出、工会经费),涉及预算100.17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3.98%;部门项目类项目6个(强基惠民、探亲费、乡镇(街道办)统计规范化建设经费、鲁朗镇洛木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公益林专业管护站运行经费、人大机制保障经费、文化站免费开放、农村公路养护经费、救灾物资代储管理经费、油料费、戏曲进乡村经费、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奖励资金、建档立卡户大学生兑现资金项目、村务监督委员补助报酬、村(居)组织党建工作经费、基层政建设经费、森林草原防火专项资金、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干部生活补助、林长制工作经费、乡镇经费、为民办实事经费、工作经费、乡镇卫生院工作经费、基层纪检(监察)机关保障经费、河长制工作经费、色季拉山厕所运维费用、明吉村下水管道维修经费、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经费、乡镇街道联络室工作经费、综合文化活动中心免费开放经费、“两站两员”奖励经费、爱国卫生运动经费、妇女之家建设工作经费、人大代表之家活动经费、乡镇级人大列会经费、人大农牧民代表履职补贴、乡镇、街道办党建经费、第一书记为民办实事经费、第一书记电话电话补贴、离任村党员干部补贴、村级党组织保障经费、基层团组织建设经费、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经费、综治经费(乡镇)、驻村工作队慰问经费、乡镇(街道办)驻村办工作经费、村(居)干部基本报酬、村(居)务监委报酬、村居组织党建经费、乡镇级人大保障经费、乡村振兴专干待遇资金、森防工作经费、森防宣传经费、管护站运行经费、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补助资金(戏曲进乡村)、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补助资金(文艺队经费)、公共文化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综合文化站)、“三老”人员生活补助、村“两委”班子报酬待遇、村(居)党建经费),涉及预算1,262.19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50.17%。
(五)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巴宜区鲁朗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无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的情况。
(六)政府债务情况。
巴宜区鲁朗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无政府债务。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是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收到上级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
四、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收到附属单位按规定缴来的款项。
六、其他收入,是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如财政局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财政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十、公共安全(类)支出,指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如司法局机关及所属单位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司法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十一、教育(类)支出,指政府教育事务支出。包括教育管理事务、普通教育、职工教育、成人教育、广播电视教育、留学教育、特殊教育等。如县教育局及县属学校、直属教育事业单位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教育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十二、科学技术(类)支出,指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包括科学技术管理事务、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研究与开发、科技条件与服务、科学技术普及、开展国际重大科技合作、重大专项、转制科研机构、科技奖励等。
十三、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指政府在文化、文物、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指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社会保障与就业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城县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红十字会事务等。如行政机关开支的离退休人员经费和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为离退休人员提供管理和服务所发生的工作支出。
十五、医疗卫生(类)支出,指政府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包括医疗卫生管理事务支出、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公共卫生、医疗保障、中医药、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等。如卫生局及所属单位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医疗卫生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十六、节能环保(类)支出,指政府节能环保支出。包括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污染治理支出、自然生态保护支出、天然林保护工程支出、退耕还林支出、能源节约利用、污染减排、可再生能源和资源综合利用等支出。如环保局及所属单位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环境保护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十七、城乡社区事务(类)支出,指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城乡社区住宅、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建设县场管理与监督支出等。如国土局用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安排的耕地开发、土地整理支出。
十八、农林水事务(类)支出,指农林水事务支出。包括农业支出、林业支出、水利支出、扶贫支出、农业综合开发支出等。如水利局及所属单位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水利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十九、交通运输(类)支出,指交通运输和邮政方面的支出。包括公路运输支出、水路运输支出、铁路运输支出、民用航空运输支出和邮政业支出。如水利局及所属单位开展交通运输管理活动所发生的项目支出。
二十、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类)支出,指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包括资源勘探支出、制造业支出、建筑业支出、电力监管支出、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安全生产监管支出、国有资产监管支出、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等。如国资委机关(含监事会)所属单位履行职能、开展业务等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二十一、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支出,指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包括商业流通事务支出、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涉外发展服务支出等。
二十二、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类)支出,指国土资源、海洋、测绘、地震、气象等公益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如国土局及所属单位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国土资源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二十三、住房保障(类)支出,指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住房改革支出、城乡社区住宅支出等。如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等。
二十四、其他支出,指除以上支出(类)以外的其他政府支出。
二十五、结余分配,是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上缴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二十六、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是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十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十八、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十九、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指按照现行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事权的划分,经省以下各级人大批准,用于保障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支出。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商业服务业等事务、金融监管等事务、援助其他地区支出、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粮油物资储备事务、预备费、国债还本付息支出和其他支出等。
三十、民生支出,民生支出指财政支出中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的支出。包括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海洋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粮油物资储备事务等支出科目的总和,不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金融监管等事务、其他支出等支出科目。
三十一、非税收入,指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征收、收取、提取、募集的除税收和政府债务以外的财政收入。
三十二、专项收入,指环保、水利、国土等部门征收的,有专门用途的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包括排污费收入、水资源费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矿产资源补偿费收入、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收入、探矿权采矿权价款收入)和其他专项收入。
三十三、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有关规定,依照国务院规定程序批准,在向公民、法人提供特定服务的过程中,按照成本补偿和非盈利原则向特定服务对象收取的费用。
三十四、罚没收入,指国家司法机关、依法具有行政处罚权的国家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等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实施处罚所取得的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没收的非法财物及其变价收入等。
三十五、转移支付,指上级政府通过预算安排的对下级政府无偿的资金拨付。中央、省对地方的转移支付主要可分为两类,一是一般性转移支付,不规定具体用途,可由地方作为财力统筹安排使用,旨在促进地方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和保障国家出台的重大政策实施;二是专项转移支付,为了实现中央、省特定政策目标,专款专用。
三十六、转移性收入,包括返还性收入、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专项转移支付收入、上年结余收入、调入资金以及债券转贷收入(县县财政使用)、接受其他地区援助收入(受援县县使用)等。
三十七、返还性收入,指1994年分税制改革、2002年所得税收入分享改革、2009年成品油税费改革后,对原属于地方的收入划为中央收入部分,给予地方的补偿。包括消费税和增值税税收返还、所得税基数返还、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税收返还。
三十八、政府性基金收入,县本级基金收入主要项目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和其他基金收入。
三十九、基本支出,指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两部分。
四十、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四十一、“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附件:部门预算公开表(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