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巴宜区布久乡人民政府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巴宜区布久乡人民政府2024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第三部分巴宜区布久乡人民政府2024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巴宜区布久乡人民政府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党群综合办公室主要承担(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乡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2)讨论决定本乡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3)领导乡政权机关和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乡政权机关和群众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4)加强乡党委自身建设和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5)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驻村单位的干部;(6)领导本乡的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政务综合办公室主要承担(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产业生产,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2)制定并组织实施乡村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6)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主要承担(1)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市、区关于经济发展和民政的工作的方针、政策,依法管理和监督本镇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维护企业和生产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参与编制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2)按照统筹城镇经济发展和推进城镇一体化要求,提出经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3)发展辖区企业,积极扶持规模企业及特色行业的发展、指导、鼓励企业加强技改投入和新产品的开发,指导企业搞好内部管理、安全生产和消防管理,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4)搞好相关报表工作,本乡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5)负责优抚对象申报和优待工作,负责发放农村义务兵优待金工作,组织开展拥军优属工作;(6)负责组织、协调全乡救灾救济工作,负责救灾救济扶贫捐赠款物的接收、发放工作,负责组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负责全乡防灾减灾工作;(7)负责实施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工作;(8)负责上级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和地名管理有关政策的监督实施,负责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9)负责基层政权建设工作,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开展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村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10)负责老年人、弃婴(童)、五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障工作,指导残疾人的权益保障工作;(11)承办本乡党委和上级民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维护稳定和综合治理办公室主要承担(1)主持我乡社会管理综治办公室全面工作;(2)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党委、政府关于维护稳定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的方针政策,结合我乡实际制订实施方案,提出工作措施,并组织实施;(3)组织协调各部门和各村抓好辖区内综治维稳工作,保障各项措施落实到位;(4)定期排查、调处矛盾纠纷,整治治安突出问题,防止问题扩大化,保障社会和谐、稳定;(5)我乡辖区发生重大事故、突发群体性事件以及重大治安案件时,第一时间到现场指导处理;(6)组织开展维稳综治宣传活动和普法教育;总结推广经验,培育先进典型,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积极探索维稳综治工作的新方式;(7)负责敏感时期内和相关活动的维稳工作;(8)负责各村巡逻工作管理;(9)深入开展研究调查,了解和掌握辖区维稳综治工作情况,及时向上级部门提出工作建议;(10)贯彻落实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维护社会稳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决策,开展本辖区的平安建设活动;(11)整合综治维稳资源,抓好巡防队伍建设,做好本乡社会治安防范控制,重点人员管理服务、重点治安部位整治等工作;(12)组织排查、处理、整治、消除本辖区不稳定、不安定、布安全因素,做好防范和处置群体事件,突发事件工作;(13)开展我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落实矛盾纠纷“及时受理、集中梳理、分类处理、归口办理”的要求确保各类矛盾纠纷得到及时有效化解;(14)做好法律宣传,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普法工作。
财政所主要承担(1)负责编制执行乡财政预、决算,向乡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年度财政预、决算报告;(2)管理和监督各项财政收支,管理国有资产,代理村级会计核算,管理乡、村债权债务;(3)执行政府采购制度,管理乡政府采购工作;(4)负责行政、事业单位资金收付、往来、结算等会计等事务;(5)落实国家支农惠农政策,发放各项政策性补贴,监督各项资金的使用;(6)负责财政奖补政策“一事一议”等工作;(7)完成上级布久乡门和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和部门职责
布久乡设置事业机构数为3个,具体为:农牧综合服务中心(畜牧兽医服务中心、林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后勤服务中心。
农牧综合服务中心(畜牧兽医服务中心、林业服务中心)主要承担(1)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方针、政策;(2)协助乡人民政府制定农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和指导农村集体、个人开展农业经营活动;(3)配合农业部门和乡人民政府做好农业病虫害的防治工作;(4)配合农业主管部门开展资源调查,准确掌握辖区各种农业资源;(5)推广农业科学技术,开展农业技术培训、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等农业社会化服务,为农民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6)加强乡镇农牧技术推广、农机、种子推广、科技培训、蔬菜种植、草原管理、畜牧兽医、兽防、野生动物保护、渔业、林业服务管理、森林资源保护和水利等工作。
文化服务中心主要承担(1)远程教育站点的维护使用和乡镇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图书、群众体育等工作;(2)负责开展文化宣传、文艺活动组织实施工作;(3)负责辖区内的文化市场,村(社区)文化室的业务指导;(4)负责文化体育交流、民间文化艺术遗产收集整理与保护;(5)负责开展群众性体育及全民健身活动;(6)负责广播电视的传输、维修、整治、扩展和管理,搞好中央、市、区广播电视节目的转播,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开展宣传,为辖区内的“三个文明”建设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服务;(7)承办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后勤服务中心:(1)制定机关后勤管理、保障和服务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并负责具体组织实施;(2)承担机关办公场所、办公设备、公务用车使用等的使用,负责机关值班室、活动室、会议室卫生等办公设施的维护和保养、管理和服务工作;(3)承担机关后勤保障、综合治理、社会事务等管理和服务工作;(4)承办本乡后勤基本建设、固定资产和后勤保障服务与管理的相关工作;(5)负责机关办公物品及设备采购、保管、发放及维修工作;(6)负责乡机关房产的管理及维修、干部职工住宅楼的管理及服务工作;(7)承办乡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布久乡内设机构数为5个,机构名称分别为:党群综合办公室、政务综合办公室、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维护稳定和综合治理办公室、财政所。
第二部分
巴宜区布久乡人民政府2024年度预算明细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巴宜区布久乡人民政府2024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巴宜区布久乡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巴宜区布久乡人民政府2024年度部门收支预算总数为2184.47万元,比2023年部门收支预算总数增加549.64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增加。具体情况如下: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巴宜区布久乡人民政府2024年度收入预算总量2184.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889.28万元,占总收入的86.49%;上年结转收入295.19万元,占总收入的13.51%。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巴宜区布久乡人民政府2024年度支出预算总量2184.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42.54万元,占总支出的70.6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9.60万元,占总支出的0.9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2.00万元,占总支出的9.70%;卫生健康支出75.41万元,占总支出的3.45%;节能环保支出5.00万元,占总支出的0.23%;城乡社区支出62.06万元,占总支出的2.84%;农林水支出156.38万元,占总支出的7.16%;交通运输支出1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46%;住房保障支出97.46万元,占总支出的4.46%;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52万元,占总支出的0.1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50万元,占总支出的0.07%。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巴宜区布久乡人民政府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181.95万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547.12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增加。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889.28万元、上年结转292.67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42.54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9.6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2.0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5.41万元;节能环保支出5.0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62.06万元;农林水支出156.38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0.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7.46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5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巴宜区布久乡人民政府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181.95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减少238.37万元,下降9.89%,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181.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98.76万元,占比54.94%;项目支出983.19万元,占比45.0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1471.55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减少174.43万元,下降10.60%。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引起。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0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加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新增预算项目。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行政运行(项)63.79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加61.82万元,增长3138.07%。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增加。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5.20元,,比2023年执行数减少29.68万元,下降85.09%。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3.60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加3.04万元,增长542.86%。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增加。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项)16.00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加13.20万元,增长471.43%。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增加。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事业单位医疗(项)20.00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加20.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新增预算项目。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11.03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减少10.61万元,下降8.72%。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引起。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76.59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加76.17万元,增18135.71%。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增加。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99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加1.59万元,增长113.57%。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引起。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1.39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加0.63万元,增长82.89%。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引起。
12、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乡镇卫生院(项)5.00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加5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新增预算项目。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60.37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加1.83万元,增长3.13%。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引起。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10.04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减少4.25万元,下降29.74%。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引起。
15、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草原生态修复治理(项)3.50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加3.5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新增预算项目。
16、节能环保支出(类)森林保护修复(款)森林管护(项)1.50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加1.5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新增预算项目。
1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62.06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加59.12万元,增长2010.88%。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增加。
1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生产发展(项)20.00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加20.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新增预算项目。
19、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管理(项)20.00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加20.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新增预算项目。
20、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32.55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减少21.42万元,下降39.69%。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
21、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25.18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加5.18万元,增长25.9%。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增加。
22、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项)50.00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加50.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新增预算项目。
23、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项)8.65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加8.65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新增预算项目。
24、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养护(项)10.00万元,与2023年执行数持平。
2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97.46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加4.74万元,增长5.11%。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引起。
2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消防救援事务(款)其他消防救援事务支出(项)1.50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加1.5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新增预算项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体情况
巴宜区布久乡人民政府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198.7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05.81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92.95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
(办公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工资福利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总体情况
巴宜区布久乡人民政府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4.0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2.05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1.5万元,增加11.95%。主要原因是下乡及出差频次增多,公车运行维护费预算增加。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巴宜区布久乡人民政府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总体情况
巴宜区布久乡人民政府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安排的支出。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巴宜区布久乡人民政府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数为2.52万元。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4年。巴宜区布久乡人民政府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92.95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3.07万元,下降3.20%。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引起。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巴宜区布久乡人民政府2024年度无政府采购的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巴宜区布久乡人民政府共有车辆3辆,其他用车3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
(四)2024年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4年巴宜区布久乡人民政府2024年实现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实现绩效目标管理55个,涉及资金1889.28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6个(工资性支出、其他社会保险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住房公积金),涉及预算1105.81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58.53%;公用经费类项目2个(商品和服务支出、工会经费),涉及预算92.95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4.92%;部门项目类项目47个(油料费、从业人员健康体检、财政补贴资金巴宜区布久乡人民政府运行经费、后勤保障经费、援藏医疗队在藏生活补贴住院分娩补助、奖励待产生活补助金),涉及预算690.52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36.55%。
(五)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巴宜区布久乡人民政府2024年度无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的情况。
(六)政府债务情况。
巴宜区布久乡人民政府2024年度无政府债务。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是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收到上级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
四、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收到附属单位按规定缴来的款项。
六、其他收入,是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如财政局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财政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十、公共安全(类)支出,指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如司法局机关及所属单位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司法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十一、教育(类)支出,指政府教育事务支出。包括教育管理事务、普通教育、职工教育、成人教育、广播电视教育、留学教育、特殊教育等。如县教育局及县属学校、直属教育事业单位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教育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十二、科学技术(类)支出,指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包括科学技术管理事务、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研究与开发、科技条件与服务、科学技术普及、开展国际重大科技合作、重大专项、转制科研机构、科技奖励等。
十三、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指政府在文化、文物、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指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社会保障与就业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城县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红十字会事务等。如行政机关开支的离退休人员经费和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为离退休人员提供管理和服务所发生的工作支出。
十五、医疗卫生(类)支出,指政府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包括医疗卫生管理事务支出、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公共卫生、医疗保障、中医药、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等。如卫生局及所属单位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医疗卫生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十六、节能环保(类)支出,指政府节能环保支出。包括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污染治理支出、自然生态保护支出、天然林保护工程支出、退耕还林支出、能源节约利用、污染减排、可再生能源和资源综合利用等支出。如环保局及所属单位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环境保护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十七、城乡社区事务(类)支出,指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城乡社区住宅、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建设县场管理与监督支出等。如国土局用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安排的耕地开发、土地整理支出。
十八、农林水事务(类)支出,指农林水事务支出。包括农业支出、林业支出、水利支出、扶贫支出、农业综合开发支出等。如水利局及所属单位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水利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十九、交通运输(类)支出,指交通运输和邮政方面的支出。包括公路运输支出、水路运输支出、铁路运输支出、民用航空运输支出和邮政业支出。如水利局及所属单位开展交通运输管理活动所发生的项目支出。
二十、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类)支出,指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包括资源勘探支出、制造业支出、建筑业支出、电力监管支出、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安全生产监管支出、国有资产监管支出、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等。如国资委机关(含监事会)所属单位履行职能、开展业务等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二十一、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支出,指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包括商业流通事务支出、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涉外发展服务支出等。
二十二、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类)支出,指国土资源、海洋、测绘、地震、气象等公益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如国土局及所属单位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国土资源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二十三、住房保障(类)支出,指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住房改革支出、城乡社区住宅支出等。如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等。
二十四、其他支出,指除以上支出(类)以外的其他政府支出。
二十五、结余分配,是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上缴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二十六、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是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十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十八、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十九、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指按照现行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事权的划分,经省以下各级人大批准,用于保障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支出。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商业服务业等事务、金融监管等事务、援助其他地区支出、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粮油物资储备事务、预备费、国债还本付息支出和其他支出等。
三十、民生支出,民生支出指财政支出中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的支出。包括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海洋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粮油物资储备事务等支出科目的总和,不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金融监管等事务、其他支出等支出科目。
三十一、非税收入,指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征收、收取、提取、募集的除税收和政府债务以外的财政收入。
三十二、专项收入,指环保、水利、国土等部门征收的,有专门用途的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包括排污费收入、水资源费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矿产资源补偿费收入、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收入、探矿权采矿权价款收入)和其他专项收入。
三十三、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有关规定,依照国务院规定程序批准,在向公民、法人提供特定服务的过程中,按照成本补偿和非盈利原则向特定服务对象收取的费用。
三十四、罚没收入,指国家司法机关、依法具有行政处罚权的国家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等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实施处罚所取得的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没收的非法财物及其变价收入等。
三十五、转移支付,指上级政府通过预算安排的对下级政府无偿的资金拨付。中央、省对地方的转移支付主要可分为两类,一是一般性转移支付,不规定具体用途,可由地方作为财力统筹安排使用,旨在促进地方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和保障国家出台的重大政策实施;二是专项转移支付,为了实现中央、省特定政策目标,专款专用。
三十六、转移性收入,包括返还性收入、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专项转移支付收入、上年结余收入、调入资金以及债券转贷收入(县县财政使用)、接受其他地区援助收入(受援县县使用)等。
三十七、返还性收入,指1994年分税制改革、2002年所得税收入分享改革、2009年成品油税费改革后,对原属于地方的收入划为中央收入部分,给予地方的补偿。包括消费税和增值税税收返还、所得税基数返还、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税收返还。
三十八、政府性基金收入,县本级基金收入主要项目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和其他基金收入。
三十九、基本支出,指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两部分。
四十、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四十一、“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附件: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