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巴宜区农业农村局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巴宜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第三部分巴宜区农业农村局2024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巴宜区农业农村局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巴宜区农业农村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三农”工作、科技工作的方针政策、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及区委的工作要求,把坚持党对“三农”、科技工作的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促进农牧业高质高效、农牧区宜居宜业、农牧民富裕富足。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以乡村振兴为重心的“三农”工作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
(二)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科技委、市委科技委、区委、区政府有关工作部署。
(三)统筹实施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
(四)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五)统筹推进乡村振兴。
(六)负责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工作推动延长农产品产业链。
(七)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
(八)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九)负责巴宜区农田建设管理。
(十)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
(十一)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
(十二)负责农业防灾减灾救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
(十三)负责农业投资管理。
(十四)制定并组织实施巴宜区农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制度。
(十五)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
(十六)根据授权,依法依规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对外交流工作,落实对外援助政策,配合执行有关农业援外项目。
(十七)负责行业监管,发现案件线索及时上报市农业农村局查处,定期向市农业农村局上报农业农村相关信息,保持动态更新。
(十八)组织拟订巴宜区科技发展规划并督促实施,统筹重点行业、领域、区域科技发展规划的衔接协同。
(十九)拟订巴宜区科技发展制度并监督落实。
(二十)研究提出统筹科技资源配置的建议并督促落实。
(二十一)研究拟订巴宜区基础研究规划、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十二)组织提出重要科技任务和重点科技项目并跟踪督促。
(二十三)组织提出巴宜区促进科技安全和统筹军民科技融合发展的总体部署、具体措施和任务的建议并督促落实。
(二十四)牵头巴宜区技术转移体系建设,组织制定促进科技知识产权创造、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产学研结合的措施并督促实施,协调推进重要科研成果的示范应用。
(二十五)统筹推进重点科技力量建设。
(二十六)研究提出科技赋能“四个创建”规划,提出科技专项布局建议,制定科技专项实施办法并跟踪监督实施。
(二十七)研究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的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十八)拟订行业、领域科技交流交往与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和措施,组织指导区内外科技合作。
(二十九)统筹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科技评价制度改革和科研诚信建设,推进科研学风作风建设。
(三十)服务和保障青藏高原综合科学考察、清洁能源开发、川藏铁路技术创新等,助力高原经济与生态环境协同发展。
(三十一)负责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奖提名、初审等工作。
(三十二)负责本行业本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三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巴宜区农业农村局内设机构5个。其中,机关单位:巴宜区农业农村局、巴宜区乡村振兴局、巴宜区科学技术局,事业单位:巴宜区农牧技术推广中心和巴宜区畜牧兽医站(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第二部分
巴宜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度预算明细表(表格1-10)
第三部分
巴宜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巴宜区农业农村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资金、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商品服务业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农业农村局2025年度部门收支预算总数为25548.21万元,比2024年部门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7518.25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多经费增加。具体情况如下: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巴宜区农业农村局2025年度收入预算总量25548.2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2621.68万元,占总收入的88.55%;上年结转2926.53万元,占总收入的11.45%。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巴宜区农业农村局2025年度支出预算总量25548.2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9.83万元,占总支出的0.27%;教育支出23万元,占总支出的0.09%;科学技术支出115.6万元,占总支出的0.4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000万元,占总支出的3.9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9.08万元,占总支出的0.47%;卫生健康支出72.19万元,占总支出的0.28%;城乡社区支出574.71万元,占总支出的2.25%;农林水支出23479.49万元,占总支出的91.90%;商品服务业等支出5万元,占总支出的0.03%;住房保障支出89.31万元,占总支出的0.35%。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巴宜区农业农村局2025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5548.21万元,比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7518.25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多经费增加。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2621.6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2926.53万元;支出包括: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9.83万元,占总支出的0.27%;教育支出23万元,占总支出的0.09%;科学技术支出115.6万元,占总支出的0.4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000万元,占总支出的3.9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9.08万元,占总支出的0.47%;卫生健康支出72.19万元,占总支出的0.28%;城乡社区支出574.71万元,占总支出的2.25%;农林水支出23479.49万元,占总支出的91.90%;商品服务业等支出5万元,占总支出的0.03%;住房保障支出89.31万元,占总支出的0.35%。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巴宜区农业农村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5548.21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增加17518.25万元,增长218.16%,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多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497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14.14万元,占比4.46%;项目支出23859.36万元,占比95.5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52.64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增加52.6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经费增加。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工会事务(项)15.19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减少0.26万元,下降1.68%。主要原因是:工资变化经费减少。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0万元,与2024年执行数持平,该项资金是党费经费。
4、教育支出(类)进修与培训(款)培训支出(项)23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增加2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经费增加。
5、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项)31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增加3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经费增加。
6、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84.6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减少0.81万元,下降0.95%。主要原因是:根据项目实际需求申请资金。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项)1000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增加10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经费增加。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19.08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增加21.39万元,增长21.90%。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数量增加。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57.31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增加4.19万元,增长7.89%。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数量增加。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6.96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减少8.45万元,下降54.83%。主要原因是:资金计算公式改变,人员身份调整。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7.92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增加7.9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经费增加。
1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829.89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增加0.93万元,增长0.11%。主要原因是:人员数量增加,经费增加。
1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垦运行(项)15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减少303.01万元,下降95.28%。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经费减少。
1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病虫害控制(项)62.17,比2024年执行数减少0.13万元,下降0.21%。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经费减少。
1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产品质量安全(项)5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减少5万元,下降50%,主要原因是:根据项目实际需求申请资金。
1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防灾救灾(项)30.3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减少1.54万元万元,下降4.84%。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经费减少。
1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生产发展(项)8752.22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增加5629.43万元,增长180.27%。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经费增加。
1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生态资源保护(项)997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增加1.37万元,增长0.14%。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经费增加。
1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耕地建设与利用(项)455.78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减少1194.57万元,下降72.38%。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经费减少。
2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24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减少254.93万元,下降91.40%。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经费减少。
21、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12276.13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增加12276.1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职能增加,项目经费增加。
22、农林水支出(类)普惠金融发展支出(款)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项)32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减少58万元,下降64.44%。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经费减少。
2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食品流通安全补贴(项)5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增加4万元,增长400%。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经费增加。
2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89.31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增加10.34万元,增长13.09%。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数量增加,经费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体情况
巴宜区农业农村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114.1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33.35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80.79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
(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生活补助)。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总体情况
巴宜区农业农村局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0.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6.94万元,下降98.58%。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统一调整至区政府和我单位不涉及到公务接待,今年预算下调,故“三公经费”减少。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巴宜区农业农村局202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574.71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574.7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乡村振兴项目涉及政府性基金,项目增多资金增加。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总体情况
巴宜区农业农村局2025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安排的支出。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巴宜区农业农村局2025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5年,巴宜区农业农村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80.79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1.34万元,增长1.69%。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增加,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5年本部门及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42.5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42.5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均是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巴宜区农业农村局共有车辆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5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
(四)2024年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5年巴宜区农业农村局2025年实现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实现绩效目标管理64个,涉及资金24702.47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6个(工资性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涉及预算1025.24万元,占年初支出预算总额的4.15%;部门项目类项目56个(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一卡通)、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一卡通)、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一卡通)、支农-高标准农田高效节水和项目实际配套资金、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四)、尼池整村推进、更章乡娘萨村旅游配套服务设施项目、娘萨村犏奶牛养殖项目、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四第二批)、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563.77万元)、厕所革命配套资金(四市级179.25万元)、示范推广全生物降解地膜费用、高标准农田、科技特派员补助、冬青18号、农药采购经费、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五)、拉月民俗村基础设施项目、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五)、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项目(藏马鸡人工驯养技术研究)、衔接资金(五)、农业产业发展资金(粮改饲)、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五)、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渔业资源保护五)、2024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衔接资金(存量)、2024年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衔接资金(存量)、藏木耳种植项目(存量)、2021年衔接资金-鲁朗镇明吉村搬迁群众耕地流转资金(存量)、农膜回收试点、耕地复种补贴、农作物良种补贴、饲草产业发展项目、巴宜区布久乡麦巴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存量)、巴宜区米瑞乡玉荣增蔬菜示范种植基地建设项目(存量)、2023年衔接资金-白木村美丽宜居村项目(存量)、2023年衔接资金-洛木村美丽宜居村项目(存量)、嘎吉村21户受灾群众住宅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布久乡安置点(存量)、强基惠民产业资金(存量)、巴宜区甲日卡人居环境建设项目(存量)、三岩资金-巴宜区三岩片区易地搬迁点更章乡娘萨村村公房八一镇加乃村村公房建设项目(存量)、三岩资金-巴宜区三岩片区易地搬迁点百巴镇嘎吉村村公房鲁朗镇明吉村村公房建设项目(存量)、青稞大田差价补贴、2021年衔接资金-米瑞乡吉定村雅江雪牛(存量)、2021年衔接资金-林下资源种植项目(存量)、2021年衔接资金-扶贫产品深加工(存量)、清产核资第三方费用(存量)、巴宜区布久乡珠曲登村人居环境人蓄分离建设等14个项目临时占地植被恢复费(存量)、2023年衔接资金-巴宜区“三岩”搬迁配套产业项目(存量)、2023年衔接资金-更章村村集体民俗旅游配套设施项目(存量)、2023年衔接资金-林芝镇达则村美丽宜居村项目(存量)、工作经费、支农资金(五)、档案室建设经费、农村承包经营权确权“回头看”工作经费、农牧民人身意外伤害险(五)),涉及预算23677.23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95.85%。
(五)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一是加强监管,保驾护航。为加强扶贫资金监管工作,确保扶贫资金安全高效使用,我局组织深入到各乡镇及村开展财政专项资金检查。对扶贫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项目实施单位能当场整改的现场整改,当场不能整改的责令限期整改。通过专项检查,纠正财政扶贫资金和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确保财政扶贫项目资金使用安全有效,充分发挥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效益。二是简化流程,加快进度。按照精准扶贫工作要求,我局严格执行扶贫项目资金审核制度,明确资金拨付时限,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在保障财政扶贫资金安全和项目建设质量的前提下,简化审批手续和资金拨付程序,坚决防止滞留、挤占、挪用财政扶贫资金。三是加强宣传,组织培训。为进一步提高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加快精准扶贫资金拨付进度,提高财务人员业务水平,我局将再次专门组织召开精准扶贫业务培训会,召集各乡镇财务人员,对精准扶贫拨付流程、政策文件、注意事项等进行专门讲解,确保精准扶贫经费拨付高效、规范。
(六)政府债务情况。
巴宜区农业农村局2025年度无政府债务。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是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收到上级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
四、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收到附属单位按规定缴来的款项。
六、其他收入,是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如财政局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财政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十、公共安全(类)支出,指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如司法局机关及所属单位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司法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十一、教育(类)支出,指政府教育事务支出。包括教育管理事务、普通教育、职工教育、成人教育、广播电视教育、留学教育、特殊教育等。如县教育局及县属学校、直属教育事业单位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教育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十二、科学技术(类)支出,指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包括科学技术管理事务、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研究与开发、科技条件与服务、科学技术普及、开展国际重大科技合作、重大专项、转制科研机构、科技奖励等。
十三、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指政府在文化、文物、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指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社会保障与就业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城县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红十字会事务等。如行政机关开支的离退休人员经费和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为离退休人员提供管理和服务所发生的工作支出。
十五、医疗卫生(类)支出,指政府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包括医疗卫生管理事务支出、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公共卫生、医疗保障、中医药、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等。如卫生局及所属单位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医疗卫生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十六、节能环保(类)支出,指政府节能环保支出。包括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污染治理支出、自然生态保护支出、天然林保护工程支出、退耕还林支出、能源节约利用、污染减排、可再生能源和资源综合利用等支出。如环保局及所属单位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环境保护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十七、城乡社区事务(类)支出,指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城乡社区住宅、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建设县场管理与监督支出等。如国土局用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安排的耕地开发、土地整理支出。
十八、农林水事务(类)支出,指农林水事务支出。包括农业支出、林业支出、水利支出、扶贫支出、农业综合开发支出等。如水利局及所属单位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水利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十九、交通运输(类)支出,指交通运输和邮政方面的支出。包括公路运输支出、水路运输支出、铁路运输支出、民用航空运输支出和邮政业支出。如水利局及所属单位开展交通运输管理活动所发生的项目支出。
二十、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类)支出,指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包括资源勘探支出、制造业支出、建筑业支出、电力监管支出、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安全生产监管支出、国有资产监管支出、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等。如国资委机关(含监事会)所属单位履行职能、开展业务等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二十一、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支出,指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包括商业流通事务支出、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涉外发展服务支出等。
二十二、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类)支出,指国土资源、海洋、测绘、地震、气象等公益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如国土局及所属单位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国土资源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二十三、住房保障(类)支出,指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住房改革支出、城乡社区住宅支出等。如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等。
二十四、其他支出,指除以上支出(类)以外的其他政府支出。
二十五、结余分配,是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上缴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二十六、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是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十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十八、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十九、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指按照现行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事权的划分,经省以下各级人大批准,用于保障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支出。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商业服务业等事务、金融监管等事务、援助其他地区支出、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粮油物资储备事务、预备费、国债还本付息支出和其他支出等。
三十、民生支出,民生支出指财政支出中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的支出。包括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海洋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粮油物资储备事务等支出科目的总和,不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金融监管等事务、其他支出等支出科目。
三十一、非税收入,指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征收、收取、提取、募集的除税收和政府债务以外的财政收入。
三十二、专项收入,指环保、水利、国土等部门征收的,有专门用途的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包括排污费收入、水资源费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矿产资源补偿费收入、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收入、探矿权采矿权价款收入)和其他专项收入。
三十三、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有关规定,依照国务院规定程序批准,在向公民、法人提供特定服务的过程中,按照成本补偿和非盈利原则向特定服务对象收取的费用。
三十四、罚没收入,指国家司法机关、依法具有行政处罚权的国家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等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实施处罚所取得的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没收的非法财物及其变价收入等。
三十五、转移支付,指上级政府通过预算安排的对下级政府无偿的资金拨付。中央、省对地方的转移支付主要可分为两类,一是一般性转移支付,不规定具体用途,可由地方作为财力统筹安排使用,旨在促进地方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和保障国家出台的重大政策实施;二是专项转移支付,为了实现中央、省特定政策目标,专款专用。
三十六、转移性收入,包括返还性收入、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专项转移支付收入、上年结余收入、调入资金以及债券转贷收入(县县财政使用)、接受其他地区援助收入(受援县县使用)等。
三十七、返还性收入,指1994年分税制改革、2002年所得税收入分享改革、2009年成品油税费改革后,对原属于地方的收入划为中央收入部分,给予地方的补偿。包括消费税和增值税税收返还、所得税基数返还、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税收返还。
三十八、政府性基金收入,县本级基金收入主要项目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和其他基金收入。
三十九、基本支出,指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两部分。
四十、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四十一、“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