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巴宜区布久乡人民政府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巴宜区布久乡人民政府2025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第三部分巴宜区布久乡人民政府2025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巴宜区布久乡人民政府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党建工作办公室主要承担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执行本级党组织决议,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贯彻落实加强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决策部署。负责基层党员队伍和干部队伍建设、规范基层党组织政治生活、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村集体经济发展、远程教育站点的维护使用等工作。指导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负责干部驻村工作。负责干部人才日常联络服务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等工作。
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督促检查、纪检监察、文电、会务、机要、安全保密、档案、政务公开、机关后勤等工作。负责财政预决算、会计核算、预算外资金管理、专项资金管理。负责财政资金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和村级财务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人大主席团日常事务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日常联络服务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工作。承担乡党委、政府日常事务。
经济发展办公室主要承担负责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负责美丽乡村规划建设、产业发展、农牧业综合开发等工作。负责乡镇规划、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做好虫草资源、林下资源、野生动植物保护、森林资源保护和水利资源的管理保护等工作。承担优化营商环境、协调服务企业发展和对各类市场主体及经营行为日常监管工作。
平安法治办公室主要承担负责基层平安建设等工作。负责综合治理、信访维稳、平安建设、人民武装、网格化管理、“双联户”管理、扫黑除恶、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重点人员管控等工作。负责统一战线、民族团结、反分裂斗争、维护国家安全、民族宗教事务管理等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协调处置应急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等工作。负责违法信息收集和执法情况反馈,联系和配合各领域执法队开展联合执法。负责涉及劳动保障监察、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保护、住房保障、交通运输、水利、农业、文化、卫生健康、旅游、市场监管等技术含量较低的执法工作或者以上部门下放或委托的执法工作。负责村庄建设、违建管控、人民防空等工作。负责生态环境保护、森林草原防灭火、林业服务管理、防汛抗旱等工作。负责地质灾害隐患的排查上报等工作。负责生态环境污染事故与生态破坏事件的发现、上报等工作。
民生服务办公室主要承担负责有关民生领域服务保障工作。负责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统计、科技教育、卫生医疗、民生保障、民政优抚、救灾救济、社会救助、教育体育、残疾人权益保障等工作。负责综合协调公共卫生、乡村卫生服务、疫情防控等工作。负责辖区环境卫生整治创建、爱国卫生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和开展系列文明创建活动。
(二)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和部门职责
布久乡设立便民服务中心、文化旅游综合服务中心、农牧综合服务中心等3个事业单位。
农牧综合服务中心(畜牧兽医服务中心、林业服务中心)主要承担负责农业、畜牧业、林业、草原、水利等方面科学技术推广和技术咨询服务。负责农机安全、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林草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等工作。负责村护林员、科技特派员、兽医、草原监管员、水管员等的培训和管理。
文化服务中心主要承担负责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图书、科学普及等工作。负责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抓好理论宣讲教育精神文明创建、文化体育活动、志愿者服务等工作。指导布久乡和各村文艺队开展各项活动。
便民服务中心承担面向群众提供一站式便民服务等工作。负责确定和调整进驻便民服务中心事项。推进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加强对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和培训。负责集中受理、办理、代办各类服务事项。接受群众咨询。受理工作人员违纪行为的投诉。指导村级便民服务工作。负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优抚帮扶、权益保障、数据信息采集、走访慰问等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布久乡内设机构数为5个,机构名称分别为:党政综合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民生服务办公室、平安法制办公室。
第二部分
巴宜区布久乡人民政府2025年度预算明细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巴宜区布久乡人民政府2025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巴宜区布久乡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巴宜区布久乡人民政府2025年度部门收支预算总数为1875.04万元,比2024年部门收支预算总数减少306.91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具体情况如下: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巴宜区布久乡人民政府2025年度收入预算总量1875.0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94.21万元,占总收入的95.70%;上年结转收入80.82万元,占总收入的4.30%。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巴宜区布久乡人民政府2025年度支出预算总量1875.0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28.43万元,占总支出的76.18%;公共安全支出1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5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60万元,占总支出的0.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6.08万元,占总支出的10.46%;卫生健康支出83.30万元,占总支出的4.44%;城乡社区支出20.63万元,占总支出的1.10%;农林水支出30.53万元,占总支出的1.63%;交通运输支出5.00万元,占总支出的0.27%;住房保障支出95.68万元,占总支出的5.1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78万元,占总支出的0.04%。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巴宜区布久乡人民政府2025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875.04万元,比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306.91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94.21万元、上年结转80.82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28.43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0.0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6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6.0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3.3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0.63万元;农林水支出30.53万元;交通运输支出5.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5.68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7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巴宜区布久乡人民政府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875.04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减少1214.52万元,下降39.31%,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875.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78.98万元,占比62.88%;项目支出696.06万元,占比37.1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2.00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增加2.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调整引起。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项)8.46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增加8.4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调整引起。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其他人大事务支出(项)17.55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增加7.76万元,增长79.26%。主要原因是预算项目增加。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协事务(款)其他政协事务支出(项)0.50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增加0.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新增预算项目。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1201.61元,比2024年执行数减少1049.7万元,下降46.61%。主要原因是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调整引起。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1.00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增加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新增预算项目。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项)3.00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增加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新增预算项目。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4.00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增加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调整引起。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工会事务(项)15.95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增加15.9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调整引起。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2.50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增加2.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调整引起。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2.00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增加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调整引起。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166.86元,,比2024年执行数增加161.9万元,增长3264%。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增加及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调整引起。
1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宣传事务(款)其他宣传事务支出(项)3.00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增加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增加及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调整引起。
14、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10.00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增加1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调整引起。
1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活动(项)4.60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增加3.04万元,增长1079%。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调整引起。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27.57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增加6.94万元,增长5.75%。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引起。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68.51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增加0.43万元,增长0.63%。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引起。
18、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乡镇卫生院(项)2.50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增加2.5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新增预算项目。
1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61.39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增加1.02万元,增长1.69%。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引起。
2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7.71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减少6.33万元,下降45.09%。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引起。
2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11.70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减少3.78万元,下降47.73%。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引起。
2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20.63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减少75.76万元,下降78.60%。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
23、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管理(项)8.50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减少4.25万元,下降33.33%。主要原因是新增预算减少。
24、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13.00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减少13.97万元,下降51.80%。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
25、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5.00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减少33.18万元,下降86.90%。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
26、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农村供水(项)2.53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增加2.53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新增预算项目。
27、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项)1.50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减少46.94万元,下降96.9%。主要原因是预算项目减少。
28、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养护(项)5.00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减少5万元,下降50%。主要原因是预算项目减少。
2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95.68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减少10.92万元,下降10.24%。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引起。
3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款)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项)0.78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增加0.78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新增预算项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体情况
巴宜区布久乡人民政府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178.9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91.63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87.35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总体情况
巴宜区布久乡人民政府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3.0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1.0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1.5万元,减少7.47%。主要原因是公车运行维护费预算减少。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巴宜区布久乡人民政府2025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总体情况
巴宜区布久乡人民政府2025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安排的支出。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巴宜区布久乡人民政府2025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数。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5年巴宜区布久乡人民政府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87.35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5.60万元,下降6.02%。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引起及公车运行维护费预算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巴宜区布久乡人民政府2025年度无政府采购的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巴宜区布久乡人民政府共有车辆3辆,其他用车3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
(四)2025年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5年巴宜区布久乡人民政府2025年实现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实现绩效目标管理57个,涉及资金1794.21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6个(工资性支出、其他社会保险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住房公积金),涉及预算1091.63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60.84%;公用经费类项目2个(商品和服务支出、工会经费),涉及预算87.35万元,占年初支出预算总额的4.87%;部门项目类项目49个(乡镇(街道办)统计规范化建设经费、基层团组织建设经费、人大相关经费、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经费、油料费等),涉及预算615.23万元,占年初支出预算总额的34.29%。
(五)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巴宜区布久乡人民政府2025年度无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的情况。
(六)政府债务情况。
巴宜区布久乡人民政府2025年度无政府债务。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是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收到上级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
四、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收到附属单位按规定缴来的款项。
六、其他收入,是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如财政局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财政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十、公共安全(类)支出,指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如司法局机关及所属单位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司法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十一、教育(类)支出,指政府教育事务支出。包括教育管理事务、普通教育、职工教育、成人教育、广播电视教育、留学教育、特殊教育等。如县教育局及县属学校、直属教育事业单位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教育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十二、科学技术(类)支出,指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包括科学技术管理事务、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研究与开发、科技条件与服务、科学技术普及、开展国际重大科技合作、重大专项、转制科研机构、科技奖励等。
十三、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指政府在文化、文物、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指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社会保障与就业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城县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红十字会事务等。如行政机关开支的离退休人员经费和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为离退休人员提供管理和服务所发生的工作支出。
十五、医疗卫生(类)支出,指政府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包括医疗卫生管理事务支出、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公共卫生、医疗保障、中医药、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等。如卫生局及所属单位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医疗卫生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十六、节能环保(类)支出,指政府节能环保支出。包括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污染治理支出、自然生态保护支出、天然林保护工程支出、退耕还林支出、能源节约利用、污染减排、可再生能源和资源综合利用等支出。如环保局及所属单位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环境保护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十七、城乡社区事务(类)支出,指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城乡社区住宅、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建设县场管理与监督支出等。如国土局用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安排的耕地开发、土地整理支出。
十八、农林水事务(类)支出,指农林水事务支出。包括农业支出、林业支出、水利支出、扶贫支出、农业综合开发支出等。如水利局及所属单位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水利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十九、交通运输(类)支出,指交通运输和邮政方面的支出。包括公路运输支出、水路运输支出、铁路运输支出、民用航空运输支出和邮政业支出。如水利局及所属单位开展交通运输管理活动所发生的项目支出。
二十、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类)支出,指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包括资源勘探支出、制造业支出、建筑业支出、电力监管支出、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安全生产监管支出、国有资产监管支出、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等。如国资委机关(含监事会)所属单位履行职能、开展业务等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二十一、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支出,指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包括商业流通事务支出、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涉外发展服务支出等。
二十二、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类)支出,指国土资源、海洋、测绘、地震、气象等公益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如国土局及所属单位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国土资源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二十三、住房保障(类)支出,指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住房改革支出、城乡社区住宅支出等。如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等。
二十四、其他支出,指除以上支出(类)以外的其他政府支出。
二十五、结余分配,是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上缴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二十六、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是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十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十八、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十九、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指按照现行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事权的划分,经省以下各级人大批准,用于保障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支出。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商业服务业等事务、金融监管等事务、援助其他地区支出、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粮油物资储备事务、预备费、国债还本付息支出和其他支出等。
三十、民生支出,民生支出指财政支出中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的支出。包括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海洋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粮油物资储备事务等支出科目的总和,不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金融监管等事务、其他支出等支出科目。
三十一、非税收入,指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征收、收取、提取、募集的除税收和政府债务以外的财政收入。
三十二、专项收入,指环保、水利、国土等部门征收的,有专门用途的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包括排污费收入、水资源费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矿产资源补偿费收入、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收入、探矿权采矿权价款收入)和其他专项收入。
三十三、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有关规定,依照国务院规定程序批准,在向公民、法人提供特定服务的过程中,按照成本补偿和非盈利原则向特定服务对象收取的费用。
三十四、罚没收入,指国家司法机关、依法具有行政处罚权的国家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等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实施处罚所取得的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没收的非法财物及其变价收入等。
三十五、转移支付,指上级政府通过预算安排的对下级政府无偿的资金拨付。中央、省对地方的转移支付主要可分为两类,一是一般性转移支付,不规定具体用途,可由地方作为财力统筹安排使用,旨在促进地方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和保障国家出台的重大政策实施;二是专项转移支付,为了实现中央、省特定政策目标,专款专用。
三十六、转移性收入,包括返还性收入、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专项转移支付收入、上年结余收入、调入资金以及债券转贷收入(县县财政使用)、接受其他地区援助收入(受援县县使用)等。
三十七、返还性收入,指1994年分税制改革、2002年所得税收入分享改革、2009年成品油税费改革后,对原属于地方的收入划为中央收入部分,给予地方的补偿。包括消费税和增值税税收返还、所得税基数返还、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税收返还。
三十八、政府性基金收入,县本级基金收入主要项目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和其他基金收入。
三十九、基本支出,指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两部分。
四十、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四十一、“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