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西藏林芝市巴宜区文化和旅游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相关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九、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说明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西藏林芝市巴宜区文化和旅游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西藏林芝市巴宜区文化和旅游局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林芝市关于文化、旅游、文物工作的政策措施,执行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研究起草巴宜区有关文化、旅游、文物工作的规范性文件。
(2)统筹规划巴宜区文化事业、文化产业、旅游业、
文物保护事业发展,拟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开展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推进文化产业、旅游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推进全域旅游。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3)指导、管理巴宜区重大文化、旅游活动,指导巴宜区重点文化和旅游设施、基层文化和旅游设施建设。指导、管理巴宜区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各艺术品种繁荣发展。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推广。
(4)负责巴宜区公共文化和旅游事业发展,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组织实施公共服务重大公益工程、公益活动、文化和旅游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推动旅游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
(5)负责文化和旅游对外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交流活动。负责文物对外交流与合作。
(6)负责推进巴宜区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巴宜区旅游统计和经济运行分析工作。
(7)负责统筹协调和监督巴宜区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督,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负责巴宜区旅游市场执法工作,组织查处和督办巴宜区旅游市场重大案件,维护旅游市场秩序。
(8)负责巴宜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负责辖区内各级文化遗产保护和管理的监督工作,开展文化遗产申报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开展文化和自然双重遗产申报工作。协同有关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中国传统村落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和指导巴宜区考古工作,负责巴宜区文物调查勘探、考古发掘工作、协助实施重大考古发掘项目。
(9)负责巴宜区文物保护工作。管理和指导巴宜区文物修缮和保护设施建设工作。履行文物执法督察职责,依法查处文物违法的重大案件,协同有关部门查处文物犯罪的重大案件。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文物保护利用工作。
(10)负责巴宜区文物资源资产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巴宜区文物资源调查工作,承担申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自治区级和县(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工作。负责推进合理利用和社会参与工作。
(11)负责巴宜区文物和博物馆的业务工作,推动完善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负责管理文物研究工作。承担协调博物馆间交流与协作工作。规范民间收藏,引导文物市场健康发展。负责巴宜区文物和博物馆科技、信息化、标准化建设工作,组织开展文物和博物馆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工作。组织开展重大文物保护科技创新,促进文物保护科技成果的转化和推广。
(12)负责文化和旅游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13)完成区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巴宜区旅游局内设机构一个,包括旅游执法大队(副科级):主要负责辖区内旅游执法监督检查工作。
第二部分
西藏林芝市巴宜区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度决算明细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西藏林芝市巴宜区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收、支总计均为1933.22万元,与2021年收、支总计均为2132.14万元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98.92万元,下降9.33%;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资金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1933.22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1933.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0.95万元,占35.22%;项目支出1252.27万元,占64.7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933.22万元,与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709.56万元相比,财政拨款收、支各增加223.66万元,增长13.08%;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经费及项目增加引起。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33.2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1933.22万元的100%。与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09.56万元相比,增加223.66万元,上涨13.08%,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经费及项目增加引起。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33.2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1753.17万元,占90.69%;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61.07万元,占3.16%;
3.卫生健康支出(类)41.89万元,占2.17%;
4.住房保障支出(类)77.09万元,占3.9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670.14万元,支出决算为1933.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费115.75%,其中: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604.82万元,预算为447.88万元,完成预算135.0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项目增加。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活动(项):支出决算为69.47万元,预算为415万元,完成预算16.7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2年因疫情原因桃花节未能开展,导致相应的资金未能支出。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支出决算为89.90万元,预算为40万元,完成预算224.7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市级下拨民间艺术团场次补贴。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旅游宣传(项):支出决算为178.72万元,预算为4.81万元,完成预算3715.6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下半年下拨县级冬游西藏补贴。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47.30万元,预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55.25万元,预算为370.80万元,完成预算149.7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支出数包含结转结余资金。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文物保护(项):支出决算为46.54万元,预算为33.24万元,完成预算140.0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下拨市级和县级野外重点文物看管人员经费。
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文化产业发展专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5万元,预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支出数包含结转结余资金。
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16.18万元,预算为205.20万元,完成预算56.6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其中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125.20万元调剂给乡镇。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9.60万元,预算为59.60万元,完成预算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支出决算为0.86万元,预算为1.97万元,完成预算43.6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单位人员实际情况据实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决算为0.60万元,预算为0.74万元,完成预算81.0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单位人员实际情况据实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30.98万元,预算为32.40万元完成预算95.6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单位人员实际情况据实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决算为5.27万元,预算为5.27万元,完成预算100%。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57万元,预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单位人员实际情况随工资据实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其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支出决算为0.07万元,预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支出数包含结转结余资金。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48.03万元,预算为48.03万元,完成预算100%。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支出决算为29.06万元,预算为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单位人员实际情况随工资据实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80.9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18.5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62.4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赠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79万元,支出决算为5.95万元,完成预算的124.2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由于疫情原因年中追加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经费1.16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与2021年一样均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为4.49万元,支出决算为5.95万元,完成预算的132.52%,同比2021年支出决算数3.40万元增加2.55万元,增涨了75%,主要原因是由于疫情原因,公务出行较上年有所增加。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5.95万元。同比2021年3.40万元增加2.55万元,增涨了75%,主要原因是由于疫情原因,公务出行较上年有所增加。截至2022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公务用车4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3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同比2021年支出决算为0万元持平。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西藏林芝市巴宜区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2.43万元,比2021年度59.24万元增加3.19万元,增长5.39%,主要原因人员增加导致机关运行经费开支增加。
九、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西藏林芝市巴宜区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同比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65.57万元,减少100%。主要原因是2022年因疫情原因桃花节未能开展,2022年未产生政府采购。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西藏林芝市巴宜区文化和旅游局共有车辆4辆(台),其中其他用车4辆,主要是单位用于保障单位正常工作的开展;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说明
西藏林芝市巴宜区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无相关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西藏林芝市巴宜区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巴宜区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对“文化事业产业经费”、“桃花节活动经费”、“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站(馆)免费开放补助资金”等13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涉及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84.8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财政部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包括部本级、各地监管局、国库支付中心、世界银行贷款项目评估中心、关税政策研究中心、干部教育中心、财政票据监管中心,下同)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财政部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开展财政立法、决算编审、资产产权管理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九、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机关服务(项):反映机关服务中心为部机关提供后勤保障服务的支出。
十、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开展预算改革、研究制定相关政策的项目支出。
十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项目支出。
十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财政监察(项):反映各地监管局开展财政预算监管等业务工作的项目支出。
十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反映财政部用于业务软件开发、硬件购置、系统升级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项目支出。
十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信息网络中心、中国会计学会、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国债协会、会计资格评价中心、预算评审中心、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政府债务研究和评估中心、会计准则委员会、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下属的中国财政学会、中国珠算心算协会和全国预算与会计研究会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财政部除上述项目外,开展其他财政事务方面专门性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
十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反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财政部纪检监察组开展工作的专项业务支出。
十七、外交支出(类)对外援助(款)对外援助(项):反映对外国政府(地区)提供的各种援助和技术合作支出。
十八、外交支出(类)国际组织(款)国际组织会费(项):
反映以我国政府或财政部名义参加国际组织,按国际组织规定
缴纳的会费。
十九、外交支出(类)国际组织(款)国际组织捐赠(项):
反映以我国政府或财政部名义,向国际组织的认捐、救灾、馈
赠等支出。
二十、外交支出(类)国际组织(款)国际组织股金及基金(项):反映以我国政府或财政部名义参加国际组织,按章程或协定规定缴纳的股金或基金。
二十一、外交支出(类)对外合作与交流(款)其他对外合作与交流支出(项):反映以我国政府或财政部名义参加多边和双边对外财经交流活动的支出。
二十二、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干部教育(项):
反映北京、上海、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开展会计类教育及培训等
方面的支出。
二十三、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为配合财政业务工作开展,干部教育中心对相关财政财务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的支出。
二十四、科学技术支出(类)社会科学(款)社会科学研究机构(项):反映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用于自身运转的支出。
二十五、科学技术支出(类)社会科学(款)社会科学研究(项):反映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用于研究生教育的支出。
二十六、科学技术支出(类)社会科学(款)其他社会科学支出(项):反映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用于科研、房屋租赁等项目的支出。
二十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创作与保护(项):反映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下属的中国珠算心算协会用于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珠心算保护项目的支出。
二十八、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博物馆(项):反映中国财税博物馆开展文物保护、公益展出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离退休干部局统一管理的部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支出,以及各地监管局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三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项):反映为离退休人员提供管理服务的离退休干部局的支出。
三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三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三十三、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中央财政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三十四、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中央财政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三十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十六、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三十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三十八、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三十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四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四十三、“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十四、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