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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林芝市巴宜区乡村振兴局2022年部门决算

责任编辑: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1-12   浏览次数: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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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巴宜区乡村振兴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支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总表

三、支出决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相关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九、政府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巴宜区乡村振兴局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巴宜区乡村振兴局部门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乡村振兴局。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乡村振兴局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1、乡村振兴局主要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统筹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关具体工作。

2、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

2021年巴宜区扶贫开发办公室重组为林芝市巴宜区乡村振兴局,为林芝市巴宜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规格为正科级,由林芝市巴宜区农业农村局统一领导和管理,重组后的林芝市巴宜区乡村振兴局,原有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均保持不变,即机关行政编制4名、科级领导职数4名(不含兼职),不再保留林芝市巴宜区扶贫开发办公室。

第二部分

巴宜区乡村振兴局2022年度决算明细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总计26786.22万元(含结转),与2021年度21434.62万元相比,增加5351.6万元,上浮了19.97%;支出总计26786.22万元,与2021年度21434.62万元相比,增加5351.6万元,上涨了19.97%。主要是2022年脱贫县整合资金投入加大,项目支出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26786.22(含结转)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786.22万元,占10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26786.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3.66万元,占0.01%;项目支出26502.57万元,占98.9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6786.22万元,与2021年度19872.02万元相比,增加6914.2万元,增长25.81%;财政拨款支出总计26786.22万元,与2021年度19872.02万元相比。增加了6914.2万元,上涨了25.81%。主要是2022年脱贫县整合资金投入加大,项目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6786.2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26786.22万元的100%。与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9872.02万元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6914.2万元,上涨了25.81%,主要是2022年脱贫县整合资金投入加大,项目支出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财政拨款支出26786.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3.66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的0.01%;项目支出26502.57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的98.94%。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6.76万元;

2.农林水支出(类)26693.76万元;

3.城乡社区支出(类)9.45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类)32.53万元;

5.卫生健康支出(类)20.72万元;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99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218.16万元,支出决算为26786.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费832%,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2.99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6.43万元、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0.33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14.3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项)4.54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1.81万元;

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9.45万元;

5.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行政运行(项)296.39万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23407.30万元、生产发展(项)684.71万元、贷款奖补和贴息(项)1782.07万元、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523.30万元;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1.21万元、购房补贴(项)11.32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83.6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62.5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21.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赠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5.13万元,支出决算为2.94万元,完成预算的57.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一是受疫情影响,部分工作未按计划开展;二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2021年一样均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为3.25万元,支出决算为2.94万元,完成预算的90.46%,同比2021年支出决算数3.09万元减少了0.15万元,下浮了4.8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2.94万元。同比20213.09万元减少了0.15万元,下浮了4.85%。主要是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截至202212月31日,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88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同比20210万元增加0万元,几乎持平。当年无接待任务。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乡村振兴局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1万元,比2021年度26.81万元减少5.71万元,下降27.06%,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机关运行经费开支.

九、乡村振兴局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乡村振兴局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乡村振兴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采购工程支0万元、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12月31日,巴宜区乡村振兴局共有车辆1辆(台),单价32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26786.22万元(含结转)0%。与2021年度0万元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0万元,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26786.22万元(含结转)0%。与2021年度0万元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不存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与2021年度情况一样。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乡村振兴局将绩效结果作为完善政策和改进绩效管理的依据,同时加强评价结果的运用,切实提高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包括部本级、各地监管局、国库支付中心、世界银行贷款项目评估中心、关税政策研究中心、干部教育中心、财政票据监管中心,下同)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开展财政立法、决算编审、资产产权管理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九、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机关服务(项):反映机关服务中心为部机关提供后勤保障服务的支出。

十、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开展预算改革、研究制定相关政策的项目支出。

十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行政单位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项目支出。

十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财政监察(项):反映各地监管局开展财政预算监管等业务工作的项目支出。

十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反映乡村振兴局用于业务软件开发、硬件购置、系统升级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项目支出。

十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信息网络中心、中国会计学会、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国债协会、会计资格评价中心、预算评审中心、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政府债务研究和评估中心、会计准则委员会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下属的中国财政学会、中国珠算心算

协会和全国预算与会计研究会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行政单位除上述项目外,开展其他财政事务方面专门性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

十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反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乡村振兴局纪检监察组开展工作的专项业务支出。

十七、外交支出(类)对外援助(款)对外援助(项):

反映对外国政府(地区)提供的各种援助和技术合作支出。

十八、外交支出(类)国际组织(款)国际组织会费(项):

反映以我国政府或乡村振兴局名义参加国际组织,按国际组织规定缴纳的会费。

十九、外交支出(类)国际组织(款)国际组织捐赠(项):

反映以我国政府或乡村振兴局名义,向国际组织的认捐、救灾、馈赠等支出。

二十、外交支出(类)国际组织(款)国际组织股金及基金(项):反映以我国政府或乡村振兴局名义参加国际组织,按章程或协定规定缴纳的股金或基金。

二十一、外交支出(类)对外合作与交流(款)其他对外合作与交流支出(项):反映以我国政府或行政单位名义参加多边和双边对外财经交流活动的支出。

二十二、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干部教育(项):

反映北京、上海、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开展会计类教育及培训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三、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

反映为配合财政业务工作开展,干部教育中心对相关财政财务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的支出。

二十四、科学技术支出(类)社会科学(款)社会科学研究机构(项):反映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用于自身运转的支

出。

二十五、科学技术支出(类)社会科学(款)社会科学研究(项):反映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用于研究生教育的支出。

二十六、科学技术支出(类)社会科学(款)其他社会科学支出(项):反映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用于科研、房屋租赁等项目的支出。

二十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创作与保护(项):反映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下属的中国珠算心算协会用于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珠心算保护项目的支出。

二十八、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博物馆(项):反映中国财税博物馆开展文物保护、公益展出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离退休干部局统一管理的部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支出,以及各地监管局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三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项):反映为离退休人员提供管理服务的离退休干部局的支出。

三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三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三十三、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中央财政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参

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三十四、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中央财政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

经费。

三十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十六、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三十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三十八、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三十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四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四十三、“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经费,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十四、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巴宜区乡村振兴局2022年度决算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