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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芝市巴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部门决算

责任编辑: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1-12   浏览次数: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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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林芝市巴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相关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九、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说明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林芝市巴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林芝市巴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是林芝市巴宜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为正科级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

1、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落实质量振兴战略、食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拟定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对巴宜区各类市场主体进行监督管理,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负责巴宜区各类企业、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按权限负责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查处和督办权限内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

4、按权限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依法依授权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负责对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行为的反垄断执法工作。

5、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负责消费维权工作。

6、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巴宜区质量基础设施协同服务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贯彻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7、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产品质量风险防控工作和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

8、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9、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拟定食品安全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巴宜区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承担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并贯彻执行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10、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巴宜区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检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工作。

11、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2、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依法承担地方标准的立项、编号和发布工作。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制定工作。组织开展标准化执行的监督管理。

13、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14、负责知识产权工作。组织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有关政策,负责保护知识产权、促进知识产权应用,建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

15、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工作。

16、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监督实施国家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有关法律及部门规章,拟订巴宜区监督管理政策规划,研究拟订巴宜区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新技术新产品的管理与服务政策,推动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体系建设。

17、负责监督实施国家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标准。监督实施地方药材标准和医疗机构制剂标准。组织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和药品分类管理制度相关工作。配合实施基本药物制度。

18、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管理。监督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实施巴宜区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监督管理制度。

19、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工作。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制定并监督实施巴宜区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抽查检验计划,发布质量公告,组织排查风险隐患。

20、负责组织指导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依职责查处经营使用环节的违法行为。

21、负责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领域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22、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23、完成区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4、有关职责分工。

(1).与林芝市巴宜区经济和信息化局的有关职责分工。林芝市巴宜区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制定食品生产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林芝市巴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食品生产的监督管理,配合执行食品生产发展规划和政策。

(2).与林芝市巴宜区公安局的有关职责分工。林芝市巴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与林芝市巴宜区公安局建立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工作衔接机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现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迅速进行审查,并依法作出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的决定。公安机关依法提请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作出检验、鉴定、认定等协助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3).与林芝市巴宜区农业农村局的有关职责分工。林芝市巴宜区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后,由林芝市巴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林芝市巴宜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4).与林芝市巴宜区商务局的有关职责分工。林芝市巴宜区商务局负责制订促进餐饮服务和酒类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林芝市巴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和酒类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

(5).与林芝市巴宜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林芝市巴宜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定工作。会同林芝市巴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林芝市巴宜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组织进行检验,必要时向上级卫生健康委员会申请实施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林芝市巴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通报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结果。林芝市巴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林芝市巴宜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建议。

(6).与林芝市巴宜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的有关职责分工。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负责对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用粮的购销活动,以及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林芝市巴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粮食进入批发、零售或加工企业后的质量监管。

(二)部门机构设置

林芝市巴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行政编制4科级领导职数4名。

第二部分

林芝市巴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决算明细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林芝市巴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收、支总计均为1025.61万元,2021年收、支总计均为760.28万元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65.33万元,增加34.89%;主要原因是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专项经费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1025.61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1025.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05.92万元,占88.33%;项目支出119.69万元,占11.6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计均为1025.61万元,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计均为760.28万元相比,财政拨款收、支各265.33万元,增长34.89%;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变动及项目增加引起。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25.6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1025.61万元的100%。与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60.88万元相比,增加264.73万元,上涨34.79%,主要原因是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专项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25.6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780.04万元,占76.06%;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84.07万元,占8.19%;

3.卫生健康支出(类)58.06万元,占5.66%;

4.住房保障支出(类)103.44万元,占10.0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968.28万元,支出决算为1025.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5.92%,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716.86万元,预算为748.83万元,完成预算95.73%。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食品安全监管(项):支出决算为57.73万元,预算为51.32万元,完成预算95.7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局事务(项):支出决算为5.46万元,预算为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83.55万元,预算为86.25万元,完成预算96.87%。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支出决算为0.52万元,预算为1.08万元,完成预算48.15%。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41.06万元,预算为46.9万元完成预算87.55%。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9.59万元,预算为16.17万元,完成预算59.31%。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支出决算为7.41万元,预算为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68.26万元,预算为69.05万元,完成预算98.86%。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支出决算为35.18万元,预算为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单位人员实际情况随工资据实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05.9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58.1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47.7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赠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7.22万元,支出决算为7.2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5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由于疫情原因年中追加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经费0.04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2021年一样均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为7.12万元,支出决算为7.26万元,完成预算的101.97%,同比2021年支出决算数4.69万元,增加,2.57万元,增涨了54.79%,主要原因是由于疫情原因,公务出行较上年有所增加。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7.26万元。同比2021年4.69万元增加2.57万元,增涨了54.79%,主要原因是由于疫情原因,公务出行较上年有所增加。截至2022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公务用车6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1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同比2021年支出决算为0万元持平。主要是2022年度未产生接待任务。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西藏林芝市巴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7.76万元,比2021年度56.71万元减少8.95万元,减少15.78%,主要是市场监督管理局人员有变动,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机关运行经费开支。

九、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西藏林芝市巴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原因是政府采购标准提升,该单位采购货物未达到限制金额。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12月31日,林芝市巴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共有车辆6辆(台),其中其他用车6辆,主要是单位用于保障单位正常工作的开展;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说明

西藏林芝市巴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无相关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西藏林芝市巴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巴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对“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经费”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涉及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财政部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包括部本级、各地监管局、国库支付中心、世界银行贷款项目评估中心、关税政策研究中心、干部教育中心、财政票据监管中心,下同)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财政部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开展财政立法、决算编审、资产产权管理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九、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机关服务(项):反映机关服务中心为部机关提供后勤保障服务的支出。

十、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开展预算改革、研究制定相关政策的项目支出。

十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项目支出。

十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财政监察(项):反映各地监管局开展财政预算监管等业务工作的项目支出。

十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反映财政部用于业务软件开发、硬件购置、系统升级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项目支出。

十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信息网络中心、中国会计学会、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国债协会、会计资格评价中心、预算评审中心、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政府债务研究和评估中心、会计准则委员会、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下属的中国财政学会、中国珠算心算协会和全国预算与会计研究会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财政部除上述项目外,开展其他财政事务方面专门性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

十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反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财政部纪检监察组开展工作的专项业务支出。

十七、外交支出(类)对外援助(款)对外援助(项):反映对外国政府(地区)提供的各种援助和技术合作支出。

十八、外交支出(类)国际组织(款)国际组织会费(项):反映以我国政府或财政部名义参加国际组织,按国际组织规定缴纳的会费。

十九、外交支出(类)国际组织(款)国际组织捐赠(项):反映以我国政府或财政部名义,向国际组织的认捐、救灾、馈赠等支出。

二十、外交支出(类)国际组织(款)国际组织股金及基金(项):反映以我国政府或财政部名义参加国际组织,按章程或协定规定缴纳的股金或基金。

二十一、外交支出(类)对外合作与交流(款)其他对外合作与交流支出(项):反映以我国政府或财政部名义参加多边和双边对外财经交流活动的支出。

二十二、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干部教育(项):反映北京、上海、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开展会计类教育及培训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三、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为配合财政业务工作开展,干部教育中心对相关财政财务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的支出。

二十四、科学技术支出(类)社会科学(款)社会科学研究机构(项):反映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用于自身运转的支出。

二十五、科学技术支出(类)社会科学(款)社会科学研究(项):反映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用于研究生教育的支出。

二十六、科学技术支出(类)社会科学(款)其他社会科学支出(项):反映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用于科研、房屋租赁等项目的支出。

二十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创作与保护(项):反映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下属的中国珠算心算协会用于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珠心算保护项目的支出。

二十八、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博物馆(项):反映中国财税博物馆开展文物保护、公益展出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离退休干部局统一管理的部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支出,以及各地监管局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三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项):反映为离退休人员提供管理服务的离退休干部局的支出。

三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三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三十三、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中央财政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三十四、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中央财政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三十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十六、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三十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三十八、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三十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四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四十三、“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经费,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十四、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西藏林芝市巴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决算公开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