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西藏林芝市巴宜区农牧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相关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九、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说明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西藏林芝市巴宜区农牧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第一条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和《中共中央关于地方机构改革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西藏自治区机构改革方案》,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林芝市巴宜区农业农村局是巴宜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为正科级建制,加挂巴宜区科学技术局、乡村产业发展局牌子。
第三条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局,接受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承担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组织开展“三农”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
第四条区农业农村局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党中央关于科技创新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区委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的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组织起草农业农村有关地方性法规草案和政府规章草案,指导农业综合执法。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
(二)统筹推动发展巴宜区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三)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四)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五)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渔政监督管理。
(六)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牵头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七)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八)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拟订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农作物种子(种苗)、草种、种畜禽、农药、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的许可及监督管理。负责肥料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兽医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九)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承担动植物防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市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负责监测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管理农业救灾物资,指导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
(十)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中央、自治区、市、区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十一)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指导农业科学研究,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
(十二)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养、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三)牵头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对外经济技术交流合作,配合执行农业援外项目。
(十四)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方针以及科技发展。
(十五)统筹推进巴宜区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优化巴宜区科研体系建设,指导全区科研机构改革发展,推动巴宜区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承担推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推进巴宜区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
(十六)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协调管理自治区、市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并监督实施。
(十七)拟订巴宜区基础研究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巴宜区重大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拟订巴宜区重大科技创新基地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推动自治区科研条件保障建设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十八)牵头组织巴宜区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
(十九)组织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牧业、农牧区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
(二十)牵头巴宜区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自治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指导巴宜区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
(二十一)统筹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区域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推动科技园区建设。
(二十二)负责巴宜区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指导巴宜区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统筹巴宜区科研诚信建设。组织实施巴宜区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指导全巴宜区科技保密工作。
(二十三)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自治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立健全巴宜区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巴宜区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拟订巴宜区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政策。
(二十四)负责巴宜区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二十五)职能转变
1.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2.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相关农业生活资料、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质量安全风险,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
3.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升国家支农政策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政府部门不直接管理具体科研项目,委托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开展项目受理、评审、立项、过程管理、验收等具体工作。
4.进一步改进科技人才评价机制,建立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和激励政策,统筹巴宜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二十六)有关职责分工
1.与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1)区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2)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3)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2.与区自然资源局的有关职责分工。(1)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农村宅基地管理、农村集体耕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管理。(2)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农村土地承办经营纠纷仲裁和农村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及纠纷仲裁管理。(3)区自然资源局负责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
3.与区水利局的有关职责分工。(1)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承担中央和地方财政水利发展资金安排的面上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2)区水利局负责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用水安全工作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协调牧区水利工作。
4.与区林业和草原局的有关职责分工。(1)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拟订草产业发展政策、草产业技术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饲草业发展,指导草种繁育及质量监督管理工作。(2)区林业和草原局负责草原保护和利用的监督管理工作。(3)两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促进草原保护与草畜平衡、草原畜牧业有机衔接、协同发展。
第五条区农业农村局(科技局、乡村产业发展局)核定行政编制26名,其中:科级领导职数8名(2个正科)。
第六条巴宜区农业农村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二、机构设置
西藏林芝市巴宜区农业农村局内设机构2个包括:乡村产业发展局、科学技术局。
第二部分
西藏林芝市巴宜区农牧局2022年度决算明细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西藏林芝市巴宜区农牧局2022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收、支总计均为10122.86万元,与2021年收、支总计均为6814.94万元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307.92万元,上升48.54%;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变动及上年结转结余支出减少引起。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10122.86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10122.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7.81万元,占4.03%;项目支出9715.05万元,占95.9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0122.86万元,与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3471.91万元相比,财政拨款收、支各减少3349.05万元,下降24.86%;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变动及上年结转结余支出减少引起。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122.8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10122.86万元的100%。与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471.91万元相比,减少3349.05万元,下降24.86%,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变动及项目增加引起。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122.8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科学技术支出(类):192.08万元,占1.9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7.65万元,占0.27%;
3.卫生健康支出(类):18.96万元,占0.19%;
4.节能环保支出(类):1359.74万元,占13.43%;
5.城乡社区支出(类):34万元,占0.34%;
6.农林水支出(类):8415.61万元,占83.13%;
7.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25.79万元,占0.25%;
8.住房保障支出(类):46.23万元,占0.46%;
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2.80万元,占0.0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0789.78万元,支出决算为10122.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费93.82%,其中:
1.科学技术支出(类)基础研究(款)专项基础科研(项):支出决算为5万元,预算为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2.科学技术支出(类)科学技术普及(款)科普活动(项):支出决算为22.09万元,预算为13.4万元,完成预算164.8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3.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65万元,预算为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7.48万元,预算为38.71万元,完成预算70.9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单位人员实际情况据实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支出决算为0.17万元,预算为0.51万元,完成预算33.3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单位人员实际情况据实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3.23万元,预算为21.05万元完成预算62.8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单位人员实际情况据实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决算为3.00万元,预算为5.81万元,完成预算51.6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单位人员实际情况据实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73万元,预算为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单位人员实际情况据实支出。
10.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农村环境保护(项):支出决算为1359.74万元,预算为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1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支出决算为34万元,预算为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1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358.77万元,预算为451.12万元,完成预算301.2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1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垦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696.09万元,预算为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1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病虫害控制(项):支出决算为30.35万元,预算为34万元,完成预算89.2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按实支出。
1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产品质量安全(项):支出决算为19.60万元,预算为15万元,完成预算130.6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1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项):支出决算为1.20万元,预算为1.2万元,完成预算100%。
1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防灾救灾(项):支出决算为63.26万元,预算为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1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生产发展(项):支出决算为3745.78万元,预算为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1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村合作经济(项):支出决算为23.6万元,预算为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2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项):支出决算为748.69万元,预算为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2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田建设(项):支出决算为208.88万元,预算为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2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13.83万元,预算为45万元,完成预算919.6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23.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项):支出决算为1.62万元,预算为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24.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补助(项):支出决算为18.36万元,预算为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25.农林水支出(类)普惠金融发展支出(款)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项):支出决算为85.58万元,预算为80万元,完成预算106.9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26.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款)其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5.79万元,预算为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2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29.67万元,预算为31.12万元,完成预算95.3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单位人员实际情况据实支出。
2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支出决算为16.56万元,预算为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单位人员实际情况据实支出。
2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灾害风险防治(项):支出决算为2.8万元,预算为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07.8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68.8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38.9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赠予。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7.15万元,支出决算为5.56万元,完成预算的77.7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未发生没有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实际支出增加。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与2021年一样均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为4.06万元,支出决算为5.56万元,完成预算的136.95%,同比2021年支出决算数4.06万元相比,决算支出增加。
3.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09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同比2021年支出决算为0万元持平。主要是2022年度未产生接待任务。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西藏林芝市巴宜区农牧局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8.92万元,同比2021年度34.8万元增加4.12万元,增长11.8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导致机关运行经费开支增加。
九、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西藏林芝市巴宜区农牧局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同比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未发生变化。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西藏林芝市巴宜区农牧局共有车辆2辆(台),其中其他用车2辆,主要是单位用于保障单位正常工作的开展;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说明
西藏林芝市巴宜区农牧局2022年无相关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西藏林芝市巴宜区农牧局2022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巴宜区农牧局2022年对农田建设补助资金(中央)、政策性保险补贴等25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涉及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223.2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财政部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包括部本级、各地监管局、国库支付中心、世界银行贷款项目评估中心、关税政策研究中心、干部教育中心、财政票据监管中心,下同)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财政部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开展财政立法、决算编审、资产产权管理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九、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机关服务(项):反映机关服务中心为部机关提供后勤保障服务的支出。
十、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开展预算改革、研究制定相关政策的项目支出。
十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项目支出。
十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财政监察(项):反映各地监管局开展财政预算监管等业务工作的项目支出。
十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反映财政部用于业务软件开发、硬件购置、系统升级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项目支出。
十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
行(项):反映信息网络中心、中国会计学会、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国债协会、会计资格评价中心、预算评审中心、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政府债务研究和评估中心、会计准则委员会、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下属的中国财政学会、中国珠算心算协会和全国预算与会计研究会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财政部除上述项目外,开展其他财政事务方面专门性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
十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反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财政部纪检监察组开展工作的专项业务支出。
十七、外交支出(类)对外援助(款)对外援助(项):反映对外国政府(地区)提供的各种援助和技术合作支出。
十八、外交支出(类)国际组织(款)国际组织会费(项):反映以我国政府或财政部名义参加国际组织,按国际组织规定缴纳的会费。
十九、外交支出(类)国际组织(款)国际组织捐赠(项):反映以我国政府或财政部名义,向国际组织的认捐、救灾、馈赠等支出。
二十、外交支出(类)国际组织(款)国际组织股金及基金(项):反映以我国政府或财政部名义参加国际组织,按章程或协定规定缴纳的股金或基金。
二十一、外交支出(类)对外合作与交流(款)其他对外合作与交流支出(项):反映以我国政府或财政部名义参加多边和双边对外财经交流活动的支出。
二十二、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干部教育(项):反映北京、上海、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开展会计类教育及培训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三、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为配合财政业务工作开展,干部教育中心对相关财政财务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的支出。
二十四、科学技术支出(类)社会科学(款)社会科学研究机构(项):反映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用于自身运转的支出。
二十五、科学技术支出(类)社会科学(款)社会科学研究(项):反映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用于研究生教育的支出。
二十六、科学技术支出(类)社会科学(款)其他社会科学支出(项):反映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用于科研、房屋租赁等项目的支出。
二十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创作与保护(项):反映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下属的中国珠算心算协会用于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珠心算保护项目的支出。
二十八、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博物馆(项):反映中国财税博物馆开展文物保护、公益展出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离退休干部局统一管理的部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支出,以及各地监管局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三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项):反映为离退休人员提供管理服务的离退休干部局的支出。
三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三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三十三、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中央财政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三十四、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中央财政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三十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十六、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三十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三十八、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三十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四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四十三、“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十四、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西藏林芝市巴宜区农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