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西藏林芝市巴宜区畜牧兽医站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相关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九、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说明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西藏林芝市巴宜区畜牧兽医站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西藏林芝市巴宜区畜牧兽医站公室主要职责
第一条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农业种植业方面的政策法规,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编制巴宜区畜牧兽医站(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事业规划,并指导实施;
第二条林芝市巴宜区兽防站(动植物检疫所)更名为林芝市巴宜区畜牧兽医站(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为林芝市巴宜区农业农村局管理的副科级全额拨款类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2名,核定科级领导职数1名。
第三条认真宣传、贯彻、实施《畜牧法》《动物防疫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种畜禽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发展畜牧业的方针、政策,完成自治区、林芝市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委托在巴宜区内的动植物防疫、检疫、消毒和动物卫生管理工作,管理好兽药、饲料经营市场,使畜牧生产发展迈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承担巴宜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第四条负责畜牧业发展规划、计划的组织实施,畜禽品种改良、良种畜禽繁育、标准化生产、现代畜牧业生产方式的建立和畜牧兽医新技术的推广、指导、服务;
第五条制定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相关预案,负责掌握巴宜区牲畜发病周期,开展动物诊疗服务及动物疫病采样监测,做好动物疫病春秋季防疫重点工作和牲畜防病知识的宣传工作;
第六条负责对调入或调出巴宜区的动植物及其生鲜产品严格实行产地检疫、落地检疫及定点屠宰场屠宰检疫,严防检疫对象疫病的传入与传出,保障农牧业生产的健康发展;
第七条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的普查,实施动物和动物生鲜产品检疫,相关车辆、场所等消毒,死亡动物、染疫动物及动物生鲜产品、污染物等无害化处理的实施、指导、监督;
第八条动物诊疗活动的监督管理,村级动物防疫员的业务培训、指导、指导管理、绩效考核等;
第九条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种畜禽、畜产品等生产、经营、使用的指导管理,无公害畜产品的产地、生产和经营监督管理;
第十条指导、督促畜禽养殖(场)户落实重大动物疫病免疫等防控措施,做好养殖备案、养殖和免疫档案的建立,负责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兽药经营许可证、动物诊疗许可证、生鲜乳收购、准运等证章审批、使用的指导管理;
第十一条畜禽免疫等畜牧和动物卫生行业信息化管理、统计、录入、报送等工作;
第十二条开展畜牧业相关业务技术培训,做好技术咨询和信息沟通工作;
第十三条严格执行各项技术操作规程,建立健全疫(菌)苗保管、免疫注射、检疫登记、疫情报告和种畜禽等各类档案的保存管理制度;
第十四条负责渔业资源增殖保护工作,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开展鱼类增殖放流等水生生物保护工作;
第十五条承担巴宜区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纳入巴宜区畜牧兽医站(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畜牧兽医站(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第二部分
西藏林芝市巴宜区畜牧兽医站2023年度决算明细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西藏林芝市巴宜区畜牧兽医站2023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收、支总计均为121.42万元,与2022年收、支总计均为51.62万元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69.78万元,上涨57%;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变动引起及上年结转结余支出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121.42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121.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8.66万元,占97.7%;项目支出2.76万元,占2.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21.42万元,与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51.62万元相比,财政拨款收、支各增加69.8万元,增长57%;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变动及项目增加引起。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1.4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121.42万元的100%。与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1.62万元相比,增加69.8万元,上涨57%,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变动及项目增加引起。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1.4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0.4万元,占0.33%;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8.84万元,占7.28%;
3.卫生健康支出(类)5.31万元,占4.37%;
4.农林水支出(类)100.57万元,占82.83%;
5.住房保障支出(类)6.30万元,占5.1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1.48万元,支出决算为121.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385.71%,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工会事务(项):支出决算为0.4万元,年初预算为0.4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和保障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数为8.59万元,年初预算数为2.94万元,完成预算292.1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单位人员数量增加,支出经费增加。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支出决算为0.2万元,年初预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是事业人员增加,支出经费增加。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支出决算为0.05万元,预算为0.04万元,完成预算12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是单位人员数量增加,支出经费增加。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2.54万元,年初预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100%。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60万元,年初预算为1.60万元,完成预算100%。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0.99万元,年初预算为0.55万元,完成预算18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数量增加,支出经费增加。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支出决算为0.18万元,年初预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100%。
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20.50万元,年初预算为22.22万元,完成预算92.2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1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80.07万元,年初预算为1.4万元,完成预算5719.2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数量增加,支出经费增加。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6.30万元,预算为2.33万元,完成预算270.3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数量增加,支出经费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1.4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6.9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1.7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52万元,支出决算为2.5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2022年一样均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为1万元,支出决算为1.25万元,完成预算的125%,同比2022年支出决算数0.17万元增加1.08万元,增涨了635.29%,主要原因是疫情原因,公务出行较上年有所增加。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2.56万元。同比2022年2.56万元减少0万元,主要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单位有公务用车1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同比2022年支出决算为0万元持平。主要是2023年度未产生接待任务。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西藏林芝市巴宜区畜牧兽医站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5万元,比2022年度0万元增加1.7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人员变动导致机关运行经费开支增加。
九、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西藏林芝市巴宜区畜牧兽医站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同比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西藏林芝市巴宜区畜牧兽医站共有车辆1辆(台),其中其他用车1辆,主要是单位用于保障单位正常工作的开展;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说明
西藏林芝市巴宜区畜牧兽医站2023年无相关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西藏林芝市巴宜区畜牧兽医站2023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巴宜区畜牧兽医站2023年度编制绩效目标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财政部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包括部本级、各地监管局、国库支付中心、世界银行贷款项目评估中心、关税政策研究中心、干部教育中心、财政票据监管中心,下同)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财政部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开展财政立法、决算编审、资产产权管理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九、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机关服务(项):反映机关服务中心为部机关提供后勤保障服务的支出。
十、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开展预算改革、研究制定相关政策的项目支出。
十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项目支出。
十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财政监察(项):反映各地监管局开展财政预算监管等业务工作的项目支出。
十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反映财政部用于业务软件开发、硬件购置、系统升级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项目支出。
十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信息网络中心、中国会计学会、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国债协会、会计资格评价中心、预算评审中心、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政府债务研究和评估中心、会计准则委员会、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下属的中国财政学会、中国珠算心算协会和全国预算与会计研究会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财政部除上述项目外,开展其他财政事务方面专门性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
十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反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财政部纪检监察组开展工作的专项业务支出。
十七、外交支出(类)对外援助(款)对外援助(项):反映对外国政府(地区)提供的各种援助和技术合作支出。
十八、外交支出(类)国际组织(款)国际组织会费(项):反映以我国政府或财政部名义参加国际组织,按国际组织规定缴纳的会费。
十九、外交支出(类)国际组织(款)国际组织捐赠(项):反映以我国政府或财政部名义,向国际组织的认捐、救灾、馈赠等支出。
二十、外交支出(类)国际组织(款)国际组织股金及基金(项):反映以我国政府或财政部名义参加国际组织,按章程或协定规定缴纳的股金或基金。
二十一、外交支出(类)对外合作与交流(款)其他对外合作与交流支出(项):反映以我国政府或财政部名义参加多边和双边对外财经交流活动的支出。
二十二、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干部教育(项):反映北京、上海、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开展会计类教育及培训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三、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为配合财政业务工作开展,干部教育中心对相关财政财务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的支出。
二十四、科学技术支出(类)社会科学(款)社会科学研究机构(项):反映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用于自身运转的支出。
二十五、科学技术支出(类)社会科学(款)社会科学研究(项):反映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用于研究生教育的支出。
二十六、科学技术支出(类)社会科学(款)其他社会科学支出(项):反映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用于科研、房屋租赁等项目的支出。
二十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创作与保护(项):反映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下属的中国珠算心算协会用于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珠心算保护项目的支出。
二十八、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博物馆(项):反映中国财税博物馆开展文物保护、公益展出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离退休干部局统一管理的部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支出,以及各地监管局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三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项):反映为离退休人员提供管理服务的离退休干部局的支出。
三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三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三十三、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中央财政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三十四、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中央财政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三十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十六、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三十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三十八、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三十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四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四十三、“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十四、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