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西藏林芝市巴宜区米瑞乡人民政府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相关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九、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说明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西藏林芝市巴宜区米瑞乡人民政府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部门职责
1、乡(镇)党委和政府主要职责
(1)坚持科学发展,落实惠农政策。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宣传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对“三农”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党的建设及各项改革,建设具有区域特色的富裕、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2)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因地制宜发展区域特色经济,指导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和推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营造发展环境,组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落实强农惠农措施,为经济主体提供示范引导和政策服务,引导和促进新型农牧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努力增加农民的收入。
(3)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建立和完善乡(镇)“三农”服务体系,依法做好民政、财政、教育、卫生、文化、就业、社会保障、土地流转、统计等工作,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和农村人力资源开发,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有序转移,组织各项公益事业建设,协调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
(4)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依法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防汛、防火、防疫、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民族与宗教和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本行政区域的社会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各类经济组织和公民的合法权益,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作用,及时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确保乡村社会稳定。
(5)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指导村民自治,推动农村社区建设,建立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自治机制;推进村务、财务公开,保障农民群众民主权利,促进农村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2、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主要职责
(1)选举本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主席,选举乡(镇)长、副乡(镇)长、罢免不称职的乡(镇)长、副乡(镇)长,撤消乡(镇)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2)在职权范围内通过和发布决定。
(3)审查、批准、决定本乡(镇)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规划、计划、财政预决算等重大事项,审议本乡(镇)政府工作报告。
(4)对本级政府的工作进行监督,撤销本级政府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督促本乡(镇)有关政府部门认真办结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5)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维护和保障辖区内公民和各种组织的合法权益。
3、乡(镇)纪检委的主要职责
(1)监督检查本乡(镇)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遵守和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党内制度和上级党委决定、命令等情况;监督检查维护党的政治纪律、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行使公共权力、廉政勤政等情况。
(2)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对党员进行党风廉政教育。
(3)受理群众对党员的检举、控告,检查处理党员违反党纪的案件,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
(4)完成上级纪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机构设置
1.党政综合办公室(财政所)
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执行本级党组织决议,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贯彻落实加强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决策部署;负责基层党员队伍和干部队伍建设、规范基层党组织政治生活、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村集体经济发展、远程教育站点的维护使用等工作;指导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日常联络服务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工作,负责财政资金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和村级财务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后勤服务管理等工作。
2.经济发展办公室
负责制定社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负责美丽乡村规划建设、产业发展、农牧业综合开发等工作;负责乡(镇)规划、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负责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统计、科技教育、卫生医疗、民生保障、人民武装、民政优抚、救灾救济、社会救助、教育体育、残疾人权益保障等工作。
3.平安建设办公室
负责基层平安建设等工作;负责综合治理、信访维稳、平安建设、网格化管理、“双联户”管理、扫黑除恶、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重点人员管控等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协调处置应急突发事件、群众性事件等工作。
4.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城市综合服务管理办公室)
负责违法信息收集和执法情况反馈联系和配合各领域执法队开展联合执法;负责涉及劳动保障监察、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保护、住房保障、交通运输、水利、农业、文化、卫生健康、旅游、应急、市场监管等技术含量较低的执法工作或者以上部门下放或委托的执法工作;负责爱国卫生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和开展系列文明创建活动;负责村庄建设、违建管控、人民防空等工作;承担优化营商环境、协调服务企业发展和对各类市场主体及经营行为日常监管工作。
5.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办公室
负责生态环境保护、森林草原防灭火、防汛抗旱等工作;负责辖区环境卫生整治创建工作;负责地质灾害隐患的排查上报等工作;负责生态环境污染事故与生态破坏事件的发现、上报等工作;做好虫草资源、林下资源、野生动植物保护、林业服务管理、森林资源保护和水利资源的管理保护等工作。
米瑞乡人大主席团、纪律检查委员会、人民武装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按有关法律法规或章程设置,依托现有党政机构运行。
米瑞乡党委、米瑞乡政府下设3个事业单位:
1.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
承担面向群众提供一站式便民服务等工作;负责确定和调整进驻便民服务中心事项;推进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加强对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和培训;负责集中受理、办理、代办各类服务事项;接受群众咨询;受理工作人员违纪行为的投诉;指导村级便民服务工作;负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优抚帮扶、权益保障、数据信息采集、走访慰问等工作。
2.农牧综合服务中心
负责农业、畜牧业、林业、草原、水利等方面科学技术推广和技术咨询服务;负责农机安全、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林草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等工作;负责村护林员、科技特派员、兽医、草原监管员、水管员等的培训和管理。
3.文化旅游综合服务中心
负责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图书、科学普及等工作;负责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祝好理论宣讲教育、精神文明创建、文化体育活动、志愿服务等工作;指导米瑞乡和各村文艺队开展各项活动。
二、机构设置
纳入巴宜区米瑞乡人民政府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党政综合办公室(财政所)、经济发展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城市综合服务管理办公室)、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办公室、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农牧综合服务中心、文化旅游综合服务中心、卫生院。
第二部分
西藏林芝市巴宜区米瑞乡人民政府2023年度决算明细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西藏林芝市巴宜区米瑞乡人民政府2023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收、支总计均为3221.61万元,与上年度收、支总计均为2157.98万元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063.63万元,上升了49.29%;主要原因是项目收入和支出增加、人员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3221.6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023.5万元,占93.85%;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68.11万元,占2.11%;其他收入130万元,占4.04%;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3221.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487.95万元,占46.19%;项目支出1733.66万元,占53.8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3221.61万元,与上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2157.98万元相比,财政拨款收、支各增加1063.63万元,提高49.29%;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及项目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58.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3221.61万元的91.83%。与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57.98万元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800.52万元,上涨37.09%,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及项目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58.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184.17万元,占73.83%;
2.国防支出(类)1.81万元,占0.06%;
3.教育支出(类)29.7万元,占1%;
4.科学技术支出(类)27.59万元,占0.93%;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8.77万元,占0.3%;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50.7万元,占5.09%;
7.卫生健康支出(类)132.44万元,占4.48%;
8.农林水支出(类)86.96万元,占2.94%;
9.交通运输支出(类)4.8万元,占0.16%
1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支出(类)159.14万元,占5.38%;
11.住房保障支出(类)172.42万元,占5.8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485.13万元,支出决算为295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19.05%,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976.88万元,年初预算为1933.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2.22%。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08.55万元,年初预算为8.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250.58%。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民族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1万元,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为该资金是追加资金。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事务(款)工会事务(项):支出决算为18.5万元,年初预算为20.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90.11%。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0万元,年初预算为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0%。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项):支出决算为79.24万元,年初预算为84.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82.83%。
7.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民兵(项):支出决算为1.82万元,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为该资金是追加资金。
8.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高等教育(项):支出决算为26.8万元,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为该资金是追加资金。
9.教育支出(类)其他教育支出(款)其他教育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9万元,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为该资金是追加资金。
10.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7.58万元,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为该资金是追加资金。
1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旅游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73万元,年初预算为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68.25%。
1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项):支出决算为6.03万元,年初预算为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43.07%。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47.88万元,年初预算为1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7.16%。支出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为该资金是追加资金。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支出决算为1.88万元,年初预算为3.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56.63%。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支出决算为0.94万元,年初预算为1.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54.65%。
16.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乡(镇)卫生院(项):支出决算为7.79万元,年初预算为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27.82%。
17.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支出决算为28.45万元,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为该资金是追加资金。
1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72.46万元,年初预算为75.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96.56%。
1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17.5万元,年初预算为15.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9.92%。支出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为该资金是追加资金。
2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支出决算为6.24万元,年初预算为8.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77.52%。
21.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0万元,年初预算为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0%。
22.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支出决算为0.41万元,年初预算为2.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9.71%。
23.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支出决算为20万元,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为该资金是追加资金。
24.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项):支出决算为66.55万元,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为该资金是追加资金。
25.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养护(项):支出决算为4.8万元,年初预算为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96%。
2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项):支出决算为159.14万元,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为该资金是追加资金。
2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115.13万元,年初预算为121.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94.75%。
2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支出决算为57.29万元,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为该资金是追加资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87.9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75.9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111.9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退休费、救济费、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赠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3.95万元,支出决算为11.95万元,完成预算的85.6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上年度一样均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为11.96万元,支出决算为11.96元,完成预算的100%,同比上年度支出决算数4.14万元,增加7.81万元,上升188.6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1.96万元,同比上年度4.14万元,增加7.81万元,上升188.65%。主要原因是公车使用年限较久需维修等原因,公车维修较上年有所增加。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公务用车5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上年度一样。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西藏林芝市巴宜区米瑞乡人民政府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1.99万元,比上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8.67万元,减少16.68万元,下降了12.96%,主要原因是压减一般性支出,节约办公成本。
九、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米瑞乡政府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78.81万元,与上年度相比增加了278.81万元。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巴宜区米瑞乡人民政府共有车辆5辆(台),其中其他用车5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保障领导班子及干部职工下村开展工作的车辆和林业管护站用于巡逻;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说明
西藏林芝市巴宜区米瑞乡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8.11万元,支出68.11万元,占收入的100%。与上年度相比增加了68.11万元。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西藏林芝市巴宜区米瑞乡人民政府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万元,支出预算为0万元。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米瑞乡政府2023年对米瑞乡村庄为民服务站资金、乡(镇)经费、基层政权建设资金、米瑞乡蔬菜基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上年度为民办实事经费、上年度宗觉顶违建专项整治工作经费(预算追加)、各单位、乡(镇)及街道上年度疫情防控经费、2023年乡(镇)公共服务设施维护费、2023年藏医药事业发展专项经费、2023年乡(镇)卫生院工作经费等10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体系,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858.96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财政部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包括部本级、各地监管局、国库支付中心、世界银行贷款项目评估中心、关税政策研究中心、干部教育中心、财政票据监管中心,下同)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财政部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开展财政立法、决算编审、资产产权管理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九、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机关服务(项):反映机关服务中心为部机关提供后勤保障服务的支出。
十、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开展预算改革、研究制定相关政策的项目支出。
十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项目支出。
十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财政监察(项):反映各地监管局开展财政预算监管等业务工作的项目支出。
十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反映财政部用于业务软件开发、硬件购置、系统升级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项目支出。
十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信息网络中心、中国会计学会、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国债协会、会计资格评价中心、预算评审中心、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政府债务研究和评估中心、会计准则委员会、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下属的中国财政学会、中国珠算心算协会和全国预算与会计研究会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财政部除上述项目外,开展其他财政事务方面专门性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
十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反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财政部纪检监察组开展工作的专项业务支出。
十七、外交支出(类)对外援助(款)对外援助(项):反映对外国政府(地区)提供的各种援助和技术合作支出。
十八、外交支出(类)国际组织(款)国际组织会费(项):反映以我国政府或财政部名义参加国际组织,按国际组织规定缴纳的会费。
十九、外交支出(类)国际组织(款)国际组织捐赠(项):反映以我国政府或财政部名义,向国际组织的认捐、救灾、馈赠等支出。
二十、外交支出(类)国际组织(款)国际组织股金及基金(项):反映以我国政府或财政部名义参加国际组织,按章程或协定规定缴纳的股金或基金。
二十一、外交支出(类)对外合作与交流(款)其他对外合作与交流支出(项):反映以我国政府或财政部名义参加多边和双边对外财经交流活动的支出。
二十二、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干部教育(项):反映北京、上海、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开展会计类教育及培训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三、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为配合财政业务工作开展,干部教育中心对相关财政财务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的支出。
二十四、科学技术支出(类)社会科学(款)社会科学研究机构(项):反映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用于自身运转的支出。
二十五、科学技术支出(类)社会科学(款)社会科学研究(项):反映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用于研究生教育的支出。
二十六、科学技术支出(类)社会科学(款)其他社会科学支出(项):反映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用于科研、房屋租赁等项目的支出。
二十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创作与保护(项):反映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下属的中国珠算心算协会用于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珠心算保护项目的支出。
二十八、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博物馆(项):反映中国财税博物馆开展文物保护、公益展出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离退休干部局统一管理的部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支出,以及各地监管局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三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项):反映为离退休人员提供管理服务的离退休干部局的支出。
三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三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三十三、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中央财政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三十四、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中央财政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三十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十六、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三十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三十八、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三十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四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四十三、“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十四、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