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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芝市巴宜区2021年度脱贫县统筹整合资金实施方案

责任编辑:盛笛 来源:巴宜区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03-31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西藏自治区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对2020年脱贫攻坚统筹整合资金实施方案和2021年脱贫攻坚统筹整合资金项目计划的审核意见》(藏脱指办〔202053号),为贯彻落实《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实施意见>等5个文件的通知》(藏政办发〔201860号)和《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2021年脱贫县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的通知》(藏财农〔20219号),严格落实“四个不摘”政策,巴宜区结合工作实际,特编制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农业现代化与农村现代化一体设计、一并推进,坚持创新驱动发展,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统筹发展和安全,落实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要求,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把乡村建设摆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位置,全面推进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充分发挥农业产品供给、生态屏障、文化传承等功能,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加快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统筹规划。充分发挥政府在统筹整合涉农资金中的主导作用,由政府统一规划,确保整合的涉农资金向巩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倾斜。

(二)坚持多渠道整合、统筹使用。在统筹整合涉农资金过程中,做到“多管道进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出口放水”,坚决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放在重中之重位置,优先保障资金安排,兼顾农业农村发展的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

(三)坚持精准发力、注重实效。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要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紧密挂钩,围绕产业、生态、人才、组织、文化振兴目标,因地制宜,精准施策,抓好配套产业、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人居环境、乡村治理等领域的建设工作。

(四)坚持分工负责、落实责任原则。在资金整合中,各部门要本着“各负其责、各尽其职、各记其功”的原则,切实负责,推动工作。

三、目标任务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2020年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后,设立5年过渡期,逐步实现由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平稳过渡,推动“三农”工作重心历史性转移。以“三岩”安置区为重点,扎实做好易地搬迁后续帮扶工作,持续加大就业和产业扶持力度,继续完善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产业园区配套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切实提升社区治理能力。截止20213月,已确定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20245.8万元,为巴宜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坚强有力的经费保障。

四、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范围

本方案中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范围指中央、自治区、地(市)、县财政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资金。主要有: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林业改革发展资金、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用于一般公路建设项目资金(支持农村公路部分)、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对农民的直接补贴除外),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县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其他涉农资金(盘活资金)。

五、涉农资金整合方式及整合资金来源

(一)资金整合方式

统筹资金集中投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各项工作,其中主体投向7个乡(镇)生产发展、农村基础设施、生态保护和建设、其他等四个方面。生产发展的统筹整合资金用于支持发展产业;农村基础设施的统筹整合资金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生态保护建设统筹整合资金用于生态岗位补助资金其他类的统筹整合资金用于农牧民职业技能培训;各类资金整合后按照本方案由各整合部门制定管理办法、下达资金文件、组织项目实施等。

(二)整合资金来源

2021年巴宜区共计整合20245.8万元,中央下达我区涉农整合资金11706.01万元,自治区下达我区涉农整合资金5642.77万元,本级整合涉农资金2897.02万元其中中央整合资金包括: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1302.57万元、扶贫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含兴边富民):140.46万元、林业改革发展资金149.21万元、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用于一般公路建设项目资金(支持农村公路部分):19.54万元、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对农民的直接补贴除外):94.23万元,自治区整合资金包括:财政专项扶贫资金:5642.77万元,县级整合资金包括: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705万元、其他涉农资金(盘活资金):192.02万元。

六、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分配方向

按照上述指导思想和规划设计思路,使用方案建设内容主要分为:生产发展(含产业项目)类、农村基础设施类、生态补偿类、其他类。其中产业发展(含产业项目)类18780.46万元,占总投资的92.76%:农村基础设施类810.34万元,占总投资的4%:生态保护和建设455万元,占总投资的2.25%:其他类200万元,占总投资0.99%

(一)生产发展

生产发展:目前已整合用于生产发展(含产业项目)类资金18780.46万元。共计三部分:(1)整合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1443.03万元;(2)整合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632.43万元;(3)整合本级财政专项扶贫资270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产业项目:

1.项目名称:扶贫产品深加工;建设地点:林芝市规划年度2021年;项目内容主要以收购林芝市本地生产的苹果等林果业,木耳,松茸等林下资源,藏香猪、牦牛肉等肉制品为主。购置深加工设备,打造林芝本地特色品牌,将产品变商品,拓展建档立卡群众销路,增加收入;项目推进单位:市扶贫开发办公室;项目责任人:乔多吉;预计开工时间:20214月;预计竣工时间:202112月;总投资2000万元;资金来源:中央资金: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预计年均总实现收益100万元;预计带动受益:6958户;预计受益人口:23893人,其中,受益建档立卡户数6958户,受益建档立卡人数23893人,巩固已脱贫23893人。

2.项目名称:林下资源种植项目建设地点:林芝市;规划年度:2021年;项目内容全市范围内种植木耳、羊肚菌等林下资源,增加群众收入;项目推进单位:市扶贫开发办公室项目责任人:乔多吉;预计开工时间20215月;预计竣工时间:202112月,总投资:2000万元;资金来源:中央资金: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自治区资金: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预计年均总实现收益:80万元;预计带动受益2433户;预计受益人口6921人,其中,受益建档立卡户数2433户,受益建档立卡人数6921人,巩固已脱贫6921人。

3.项目名称:消费扶贫产品线上线下平台建设项目建设地点:北京、上海、成都、西安;规划年度:2021年;项目内容主要用于消费扶贫产品打造,平台线上线下运营、维护等功能建设。力争在“十四五”期间让具有林芝特色的扶贫产品走出去、有销路、增收入;项目推进单位:市扶贫开发办公室;项目责任人:乔多吉;预计开工时间:20213月;预计竣工时间:202112月;总投资:1000万元;资金来源:中央资金: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预计年均总实现收益:5万元;预计带动受益:6958户;预计受益人口:23893其中,受益建档立卡户数6958户,受益建档立卡人数23893人,巩固已脱贫23893人。

4.项目名称:米瑞乡蔬菜基地扩建项目建设地点:米瑞村、玉荣增村;规划年度:2021;项目内容新建巴宜区米瑞乡蔬菜基地扩建项目蔬菜大棚32520.00平方米,内部道路5377.63平方米,集装箱房168.00平方米,拆除原有围栏2844.85米,新建网围栏2215.27米,一体化污水处理1座,场地平整34143.00平方米;新建巴宜区米瑞乡蔬菜基地扩建项目蔬菜大棚38025.00平方米,内部道路3586.48平方米,集装箱房144.00平方米,新建网围958.15米,一体化污水处理1座,场地平整39925.26平方米;项目推进单位:巴宜区扶贫办;项目责任人:格桑平措;预计开工时间:20214月;预计竣工时间:202112月;总投资:2000万元;资金来源:中央资金: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预计年均总实现收益:100万元;预计带动受益:80户;预计受益人口:347人,其中,受益建档立卡户数21户,受益建档立卡人数49人,巩固已脱贫49人。

5.项目名称:更章乡种植基地建设项目建设地点:更章乡白玛店村;规划年度:2021;项目内容在农业产业园建设连栋示范栽培棚约5000平米,水果分选车间约1000平米,信息中心约1000平米,等相关配套设施设备;项目推进单位:巴宜区扶贫办;项目责任人:格桑平措;开工时间:20214月;预计竣工时间:202112月;总投资:2000万元;资金来源:中央资金: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预计年均总实现收益:100万元;预计带动受益:321户;预计受益人口:1357人,其中,受益建档立卡户数47户,受益建档立卡人数124人,巩固已脱贫124人。

6.项目名称:巴宜区百巴镇章巴沟藏猪养殖项目建设地点:百巴镇章巴村;规划年度:2021年;项目内容建设现代化藏猪养殖基地占地面积约85亩,包括猪舍建筑面积约20亩、消毒防疫设施、养殖设备、藏猪(能繁母猪、猪仔)购置等,并配套相关附属;项目推进单位:巴宜区扶贫办;项目责任人:格桑平措;开工时间:20214月;预计竣工时间:202112月;总投资:3000万元;资金来源:中央资金: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含兴边富民)自治区资金: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预计年均总实现收益:60万元;预计带动受益:68户;预计受益人口:276人,其中,受益建档立卡户数8户,受益建档立卡人数26人,巩固已脱贫26人。

7.项目名称:林芝镇帮纳村育肥牛基地建设项目建设地点:林芝镇帮纳村;规划年度:2021年;项目内容利用现有牛圈,建设育肥牛基地一个,年饲养育肥牛达到300头;项目推进单位:巴宜区扶贫办;项目责任人:格桑平措;开工时间:20214月;预计竣工时间:202112月;总投资:350万元;资金来源:自治区资金: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预计年均总实现收益:15万元;预计带动受益:105户;预计受益人口:410人,其中,受益建档立卡户数12户,受益建档立卡人数22人,巩固已脱贫22人。

8.项目名称:百巴镇强嘎村生态养鸡场扩建项目建设地点:百巴镇强嘎村;规划年度:2021年;项目内容扩建3600㎡鸡舍,年饲养10万只散养鸡,配套购置相关养殖设施、设备;项目推进单位:巴宜区扶贫办;项目责任人:格桑平措;预计开工时间:20214月;预计竣工时间:202112月;总投资:300万元;资金来源:自治区资金: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预计年均总实现收益:8万元;预计带动受益:56户;预计受益人口:281人,其中,受益建档立卡户数9户,受益建档立卡人数24人,巩固建档立卡24人。

9.项目名称:到户犏奶牛养殖项目建设地点:百巴镇嘎吉村;规划年度:2021年;项目内容扶持百巴镇嘎吉村搬迁群众发展犏奶牛养殖,购置4-5岁犏奶牛235.00头,购置2-3岁犏奶牛2-3岁犏奶牛68头;项目推进单位:巴宜区扶贫办;项目责任人:格桑平措;预计开工时间:20214月;预计竣工时间:202112月;总投资:235万元;资金来源:自治区资金: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预计年均总实现收益:10万元预计带动受益:88户;预计受益人口:503其中,受益建档立卡户数59户,受益建档立卡人数350人,巩固已脱贫350人。

10.项目名称:农家乐扩建项目建设地点:林芝镇真巴村;规划年度:2021年;项目内容:真巴村央吉林卡,立足真巴村现有自然资源、地理位置优势,拟对真巴村央吉林卡10亩地进行扩建提升,增加体验项目包括真人CS、卡丁山地车、特色响箭场、采摘园,打造休闲体验一体基地;项目推进单位:巴宜区扶贫办;项目责任人:格桑平措;预计开工时间:20214月;预计竣工时间:202112月;总投资:200万元;资金来源:自治区资金: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预计年均总实现收益:9万元;预计带动受益:38预计受益人口:190人,其中,受益建档立卡户数3户,受益建档立卡人数5人,巩固已脱贫5人。

11.项目名称:达则村养殖良种奶牛项目建设地点:林芝镇达则村;规划年度:2021年;项目内容:购买37头优良奶牛及饲料、购置饲料34吨;项目推进单位:巴宜区扶贫办;项目责任人:格桑平措;预计开工时间:20214月;预计竣工时间:202112月;总投资:50万元;资金来源:自治区资金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预计年均总实现收益:4万元;预计带动受益:37预计受益人口:114人,其中,受益建档立卡户数11户,受益建档立卡人数22人,巩固已脱贫22人。

12.项目名称:鲁朗扎塘鲁措、罗布村河道水上旅游服务综合项目建设地点:扎塘鲁措及明吉村至罗布村河道;规划年度:

2021年项目内容:修建管理用房150㎡,码头及配套设施,购置皮划艇、水上自行车、帆船等设备项目责任单位:鲁朗管委会项目责任人:刘斌预计开工时间:2021年4月预计竣工时间:2021年12月总投资:850万元资金来源: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预计年均总实现收益:10万元预计带动受益:168户预计受益人口:974人,其中,受益建档立卡户数43户,受益建档立卡人数239人,巩固已脱贫239人。

13.项目名称:鲁朗镇青稞鸡综合养殖项目建设地点:洛木沟规划年度:2021年项目内容:修建消毒间140㎡,仓储设备房120㎡,产蛋房96.36㎡,水泵房40㎡,计划采购鸡苗10万只项目推进单位:鲁朗管委会项目责任人:刘斌预计开工时间:2021年4月预计竣工时间:2021年12月总投资:1400万元资金来源: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预计年均总实现收益:35万元预计带动受益:63户预计受益人口:320人其中,受益建档立卡户数7户,受益建档立卡人数14人,巩固已脱贫14人。

14.项目名称:鲁朗镇明吉村犏奶牛养殖项目(到户)建设地点:明吉村规划年度:2021年项目内容:购置犏奶牛400头,购置配套一年量草料1000吨项目推进单位:鲁朗管委会项目责任人:刘斌预计开工时间:2021年4月预计竣工时间:2021年12月总投资:550万元资金来源: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预计年均总实现收益:20万元预计带动受益:47户预计受益人口:317人,其中,受益建档立卡户数38户,受益建档立卡人数221人,巩固已脱贫221人。

15.项目名称:林芝镇种鸡场建设项目建设地点:林芝镇。规划年度:2021年项目内容:修建种鸡繁育厂房1000平方米,孵化间500平方米,管理用房,种鸡鸡苗、孵化设备,净化环境设备、种鸡温控设备、育雏笼、种鸡产蛋笼、粪污处理设备,防疫消毒设施、蓄水池、围墙、场地硬化及水电配套设施等项目推进单位:巴宜区扶贫办项目责任人:格桑平措预计开工时间:2021年5月预计竣工时间:2021年12月总投资:1000万元资金来源:县级财政专项资金预计年均总实现收益:10万元预计带动受益:96户,预计受益人口:381人,其中,受益建档立卡户数11户,受益建档立卡人数22人,巩固已脱贫22人。

16.项目名称:八一镇多布村蓝莓基地扩建提质增效项目建设地点:多布村规划年度:2021年项目内容:扩建多布村蓝莓种植基地50亩,新建温室大棚、对原有的200亩基地进行土地改良增肥项目推进单位:巴宜区扶贫办项目责任人:格桑平措预计开工时间:2021年5月预计竣工时间:2020年12月总投资:350万元资金来源:县级财政专项资金预计年均总实现收益:15万元预计带动受益:56户预计受益人口:259人其中,受益建档立卡户数5户,受益建档立卡人数12人,巩固已脱贫12人。

17.项目名称:更章农业现代观光园扩建项目建设地点:白玛店村规划年度:2021年项目内容:完善现有温室大棚钢结构、外模及保温棉被建设,铺设电力管网、水肥一体化及配套附属工程;项目推进单位:巴宜区扶贫办;项目责任人:格桑平措预计开工时间:20215月;预计竣工时间:202112总投资:917万元;资金来源:自治区资金: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县级资金:财政专项资金预计年均总实现收益:80万元;预计带动受益:100户;预计受益人口:401人,其中,受益建档立卡户数9户,受益建档立卡人数25人,巩固已脱贫25人。

18.项目名称:八一镇尼西村脆李种植项目建设地点:尼西村;规划年度:2021年;项目内容:种植300亩脆李,对土地进行改良、配套水、电等附属设施;项目推进单位:巴宜区扶贫办;项目责任人:格桑平措;预计开工时间:20215月;预计竣工时间:202012月;总投资:470.70万元资金来源:县级资金:财政专项资金预计年均总实现收益:20万元预计带动受益:94预计受益人口:396人,其中,受益建档立卡户数8户,受益建档立卡人数21人,巩固已脱贫21人。

19.项目名称:八一镇土特产加工销售中心项目建设地点:永久村规划年度:2018年;项目内容:培育一家现代综合农产品(果蔬)销售中心,通过生产、加工、包装等标准化建设,通过电商及线下销售,实现四个搬迁点增收;项目推进单位:巴宜区扶贫办项目责任人:格桑平措;预计开工时间:202012月;预计竣工时间:20214月;总投资:107.76万元;资金来源:县级资金:财政专项资金预计年均总实现收益:3万元预计带动受益:166预计受益人口:1014其中,受益建档立卡户数114户,受益建档立卡人数674人,巩固已脱贫674人。

(二)农村基础设施类

农村基础设施类目前已整合用于基础设施建设资金810.34万元。整合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810.34万元。农村基础设施类资金主要用于以下项目:

1.项目名称:鲁朗镇明吉村防护堤建设项目建设地点:鲁朗镇明吉村规划年度:2021年;项目内容:修建防护堤约267.29米,保护明吉村三岩搬迁群众草场200余亩,农户房屋47座;项目推进单位:巴宜区扶贫办;项目责任人:格桑平措;预计开工时间:20214月;预计竣工时间:202112月;总投资:145万元;资金来源:自治区资金: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预计带动受益:47预计受益人口:303人,其中,受益建档立卡户数38户,受益建档立卡人数220人,巩固已脱贫220人。

2.项目名称:百巴镇嘎吉村排水沟建设项目建设地点:百巴镇嘎吉村规划年度:2021年;项目内容:修建排水沟约1500米,保护农田及苗圃基地500亩,防止群众因灾返贫;项目推进单位:巴宜区扶贫办;项目责任人:格桑平措;预计开工时间:20214月;预计竣工时间:202112月;总投资:250万元;资金来源:自治区资金: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预计带动受益:88户;预计受益人口502人,其中,受益建档立卡户数59户,受益建档立卡人数350人,巩固已脱贫350人。

3.项目名称:三岩片区安置点道路连接线硬化工程建设地点:更章娘萨村、百巴嘎吉村、鲁朗明吉村;规划年度:2018年;项目内容路基宽度4.5米,路面宽度3.5米,路面宽3.5米,总长0.786公里,其中中桥1座,长50.04米;项目推进单位:巴宜区扶贫办;项目责任人:格桑平措;开工时间:201810月;预计竣工时间:201910月;总投资:415.34万元;资金来源:自治区资金: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预计带动受益:166预计受益人口:1014人,其中,受益建档立卡户数114户,受益建档立卡人数674人,巩固已脱贫674人。

(三)生态保护和建设

生态保护和建设类:目前用于政策性补助资金已整合资金455万元,共计部分:(1)中央资金:林业改革发展资金:149.21万元2)中央资金: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用于一般公路建设项目资金:19.54万元3)中央资金:农业资源生态保护补助资金:94.23万元4)县级其他涉农资金(盘活资金):192.02万元生态保护和建设类资金主要用于以下项目:

1.项目名称:生态岗位补助资金建设地点:四镇三乡;规划年度:2021年;项目内容为生态岗位人员每人每年补助3500元;项目推进单位:生态补偿组;项目责任人:白珍;总投资:455万元;资金来源:中央资金: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用于一般公路建设项目资金:县级资金:盘活资金;预计受益人口:1300人,其中,受益建档立卡人数761人,巩固已脱贫761人。

(四)其他类

其他类:目前用于其他类资金已整合资金200万元,共计一部分自治区资金: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政策补助类资金主要用于以下项目:

1.项目名称:农牧民职业技能培训建设地点:林芝市;规划年度:2021年;项目内容计划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举办培训班5期,每期培训600人以上,共计划培训3000人以上;项目推进单位:林芝市扶贫办;项目责任人:乔多吉;计划培训时间:202101-202112月;总投资:200万元;资金来源:自治区资金: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培训人次:3000人次,受益建档立卡人数1000人。

七、整合资金拨付程序

1.本方案自下达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各相关行业部门要将本年度计划整合资金规模和对应的建设任务要实事求是落到具体项目上,避免大而化之或设定不切实际的目标。每个具体项目应包括项目点概况、实施地点、资金规模、建设任务、进度计划、责任部门等报送巴宜区脱贫攻坚指挥部审批或备案,由财政部门按照财务管理有关规定拨付。

2.在收到巴宜区脱贫攻坚指挥部或巴宜区政府正式批复后,巴宜区财政局将在30个工作日内按项目进度拨付并及时上报市财政局。

3.对闲置资金、工作滞后、项目进度执行缓慢的单位,巴宜区财政局将适时会同指挥部收回资金,并由指挥部重新安排。

八、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监督管理

机构保障

成立巴宜区涉农资金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涉农资金整合工作在巴宜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由巴宜区涉农资金整合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实施。区涉农资金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财政局,财政局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单位为各涉农部门,办公室负责涉农资金整合的组织、协调、管理制度制定等。

(二)信息公开

巴宜区脱贫攻坚指挥部根据拟整合的项目,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通过谁主管谁公示原则在巴宜区政府门户网上公示、各乡(镇)政府政务公开栏、各村村务公开栏公布年度项目建设内容、地点、财政扶持政策及资金等信息,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三)项目检查与审计

统筹整合资金严格按照《关于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实施意见》(藏政办发〔201860号),实行专人管理、专账核算和县级报账制管理。

区纪检委、扶贫办、财政局要定期、不定期开展对巴宜区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专项检查和抽查,切实加强涉农资金日常监督检查,营造良好氛围。探索完善涉农资金整合使用检查方式,采取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监管,特别是要加强事前的监管力度。要建立多层次、多方位、多形式的监督管理机制,切实做好涉农资金审计、检查和监督工作。

(四)经费保障

巴宜区人民政府已在2021年财政预算中增加对涉农项目规划编制、包装申报和资金整合的专项投入,保障项目整合相关工作经费。对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的部门,要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安排必要的项目前期费用。

九、绩效考评

统筹整合资金绩效考评的主要内容包括:年度项目计划完成情况;统筹整合资金使用方案计划执行情况、资金拨付及相关材料以及职责落实、违法违纪情况。

统筹整合资金绩效考评办法,由巴宜区脱贫攻坚指挥部对各部门及乡镇进行绩效考评,形成绩效考评报告报(地)市脱贫攻坚指挥部。

十、责任追究

统筹整合资金不得用于县城规划区内的基础设施建设,不得用于楼堂馆所建设,不得用于发放津补贴,不得用于补充公用经费不足。

各相关行业部门应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并将统筹整合资金使用管理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干部绩效考核内容。认真做好整合资金台账,对用途发生调整的资金,按照程序及时调整指标,按实际用途列相应支出科目。对虚报、恶意套取扶贫资金,弄虚作假、优亲厚友或挤占、截留、挪用、贪污侵占及随意调整整合资金的,一经查实,应立即责令改正,追回资金,并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统筹整合资金项目安排实施、资金监管过程中出现问题、绩效考评不合格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条例,追究申报、审批、实施、监管主体及其相关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

      副本副本2021年巴宜区涉农整合资金附(最终)3.22

      林芝市巴宜区2021年项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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